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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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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编号:临2017-007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上午11:0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501号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郭海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徐存元、吕发科因工作原因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生产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AC证审字[2017]0037号《审计报告书》,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127,010.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963,155.8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7,912,701.02元(按2016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减去本年度支付的普通股股利20,987,999.59元,公司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189,465.44元。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6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含税),合计分配金额40,704,000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7年度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3亿元;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3亿元;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1亿元;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1亿元;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1亿元;

(6)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1亿元;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亿元;

(9)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亿元;

(10)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亿元

(11)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区分行1亿元。

上述银行授信均为信用方式,用于股份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含远期)、银行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股权并购贷款等业务。公司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逐笔确定金额及期限,同时,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和办理授信有关的各项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6年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和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申请5000万元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编号:临2017-008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501号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生产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AC证审字[2017]0037号《审计报告书》,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127,010.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963,155.8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7,912,701.02元(按2016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减去本年度支付的普通股股利20,987,999.59元,公司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189,465.44元。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6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含税),合计分配金额40,704,000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7年度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3亿元;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3亿元;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1亿元;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1亿元;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1亿元;

(6)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1亿元;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亿元;

(9)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亿元;

(10)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亿元

(11)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区分行1亿元。

上述银行授信均为信用方式,用于股份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含远期)、银行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股权并购贷款等业务。公司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逐笔确定金额及期限,同时,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和办理授信有关的各项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6年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和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申请5000万元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编号:临2017-009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而做出的利润分配的制度性安排,以此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规划应当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要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和诉求。

3、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1)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4)未来三年(2017-2019年)公司原则上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在本规划确定的期间届满前董事会应当制定新的回报计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资金需求及融资环境,并充分听取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3)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规划确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应参照前项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5、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将用于:(1)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3)未来用于对投资者的分红。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监督。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编号:临2017-010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98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189.74万元。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HW证验字[2015]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41,189.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86万元(均为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扬子江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89.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8,647.63元(均为存款利息)。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尽早实现经济效益,公司在2015年1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4,447.67万元,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12日出具了《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CHW证专字[2015]0019号)。201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届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189.74万元,公司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的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89.74万元。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各子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实施安排,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中用于各子项目的金额分别向各子项目的实施主体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西部黄金哈密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公告编号:临2015-008号),其中:对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增资7,000万元,对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1,689.74万元,对西部黄金哈密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500万元,各子公司使用增资资金实施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置换完毕后,西部黄金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为6500161020005251928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为9919031737105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西路支行账号为651100869018150065250的三个专户作销户处理(公告编号:临2015-035)。西部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西路支行三家开户银行及本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17-011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预计公司和下属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现对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黄金”或“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本公司出租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全鑫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一级企业。

2、新疆全鑫矿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二级企业。

3、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新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一级企业。

4、新疆东三环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三级企业。

5、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一级企业。

6、阜康有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一级企业。

7、新疆众鑫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二级企业。

8、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鑫佳园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三级企业。

9、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一级企业。

10、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二级企业。

11、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企业。

12、新疆金色劳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三级企业。

13、新疆金鼎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为联营企业。

14、奎屯陆海物资储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二级企业。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金额较大合同基本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取得,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和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计划和目标实施的正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合同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对质量的要求,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17-012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吕发科先生的辞职报告书,拟接受其辞职申请,吕发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吕发科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冯念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冯念仁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由于吕发科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吕发科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冯念仁先生简历:

冯念仁,男,汉族,1964年2月生,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5年9月-1986年3月,任新疆司法厅科员。1986年4月-2015年1月,任新疆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15年2月至今,任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主任。

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17-013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本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1、第八条 原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包括实物和/或现金对外投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但低于50%的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权;低于5%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批准,公司监事会可对其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专项监督、审查和审核。”

修改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包括实物和/或现金对外投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权;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批准,公司监事会可对其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专项监督、审查和审核。”

2、第五十九条 原文:“股东(或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根据实际情况,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采取累积投票制。”

修改为:“股东(或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根据实际情况,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3、第六十二条 原文:“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或代理人)填写的表决票应当由上述推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律师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收回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修改为:“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或代理人)填写的表决票应当由上述推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律师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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