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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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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7-00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8:30在北京金都假日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4日前通过专人或邮件等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徐茂君先生授权委托张华女士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韩广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及报告摘要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摘要见2017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四、《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17年度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计划完成收入3.35亿元,比2016年度增长20.93%;计划实现净利润301万元。2017年度期间费用预算6,676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17.13%。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11,558.4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14,684,934.1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373,375.77元。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赞成的独立意见。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九、《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时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十、《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2017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拟与相关银行签订不超过2.2亿元的融资协议,并授权公司总裁张华女士在额度内办理和签署相关协议及文本。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76证券简称:湘邮科技公告编号:2017-00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金都假日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0日

至2017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3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人:石旭 戴娟娟

联系电话:0731-8899 8817、8899 8856

传真:0731-8899 8859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7-005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5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一、2016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方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关联交易25,691.82万元,与2016年度计划比较减少2,308.18万元,减少8.24%。

2、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主要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1)2016年 1月,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邮政储蓄系统逻辑集中优化硬件扩容工程小型机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861.79万元;

(2)2016年 2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ERP系统工程邮政集邮业务管理系统配套改造开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合同金额305万元;

(3)2016年 3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包裹快递产品整合信息化改造等九项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873.33万元;

(4)2016年 3月,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订单(邮储总行600台PC)》,合同金额327万元;

(5)2016年 4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斗GPS车载全球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租赁合同》,合同金额480万元;

(6)2016年 5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集团2015年智能包裹柜集中采购合同(四川邮政)》,合同金额746.31万元;

(7)2016年 5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集团2015年智能包裹柜集中采购合同(广东邮政)》,合同金额1,029.44万元;

(8)2016年 5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硬件资源池工程第一批硬件设备高端,中端PC服务器,中端磁盘阵列及光纤交换机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809.80万元;

(9)2016年6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集团2015年智能包裹柜集中采购合同》,合同金额976.80万元;

(10)2016年6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订《湖南邮政免填单系统推广项目设备购置合同书》,合同金额1,007.07万元;

(11)2016年 7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15年广州新增智能包裹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015.68万元;

(12)2016年 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订《广东邮政2016年邮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邮政信包箱(I型)集中采购之框架合同》,合同金额702万元;

(13)2016年 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湖南省邮政公司1000台智能包裹柜)》,合同金额3,380万元;

(14)2016年 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硬件扩容改造项目信息化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420.38万元;

(15)2016年 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集邮等十四个信息系统全国中心硬件设备更新工程中低端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660.59万元;

(16)2016年 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硬件扩容改造项目磁盘阵列与光纤交换机买卖合同采购项目》,合同金额443.73万元;

(17)2016年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硬件资源池工程第二批硬件设备低端PC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54.87万元;

(18)2016年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集邮等十四个信息系统全国中心硬件设备更新高端PC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73.96万元;

(19)2016年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硬件资源池工程第二批硬件设备高端PC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886.75万元;

(20)2016年12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订《湖南邮政11185服务项目外包合同》,合同金额638.78万元;

(21)2016年12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集团重庆市智能包裹柜采购项目(200台)》,合同金额564万元。

二、2017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主要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公用邮政业务、邮政储蓄汇兑、报刊发行、电子信函、各种邮政增值业务等

经济性质或类型:全民所有制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98%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其同时也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旗下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还通过其下属单位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有公司10,229,332股,占公司总股本6.35%。因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3)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部法人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已由原集团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公司与邮政单位所有经营性业务往来将统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授权下属单位签署。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预计金额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7年度主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进行了预计。

公司2017年度预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4、关联交易说明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前身湖南省邮科院是全国邮政系统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公司的历史渊源导致业务经营将伴随很大程度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在邮政行业中的地位及长期的技术、市场资源积累,使公司在邮政系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这是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础。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是面向全国邮政行业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商及产品供应商,主要业务集中于邮政行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多与近几年国内邮政行业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大,软硬件需求较大及公司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有关。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三、审议程序

1、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5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赞成的独立意见。

2、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7-006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根据监管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中小投资者表决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拟在公司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手机、通信终端设备、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终端设备的研发和制造;房屋、场地及汽车租赁业务;机电设备租赁与售后服务业务;劳动力外包服务”。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涉及《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变更。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进行相应修改。

二、为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及完善公司治理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南证监局2016年12月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节第九十九条进行如下修改:

上述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7-00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12:00在北京金都假日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4日前通过专人或邮件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永祥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年报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经认真讨论研究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三公”原则,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