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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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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系原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我司于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15: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类型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6年11月18日,即从该日起,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原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6年6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止,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1转型前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2.1.2转型后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2.1转型前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

2.2.2转型后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2.5 其他相关资料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18日,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转型前基金 (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17日,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转型前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安泽回报混合A:

2.广发安泽回报混合C:

注:(1)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2)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规定构建的。

(3)过去三个月为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11月17日,过去六个月为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1月17日,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为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1月17日。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 转型前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1月17日)

1、广发安泽回报混合A

2、广发安泽回报混合C

3.2.3自基金转型以来 转型前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广发安泽回报混合A

注:合同生效当年(2016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广发安泽回报混合C

注:合同生效当年(2016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3.2.4转型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安泽回报纯债A:

2.广发安泽回报纯债C: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银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2)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规定构建的。

(3)过去三个月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2.5自基金转型以来 转型后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广发安泽回报纯债A

2、广发安泽回报纯债C

3.2.6 自基金转型以来转型后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广发安泽回报纯债A

2、广发安泽回报纯债C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17日)至报告期末(2016年11月17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8日)至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25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中央交易部、规划发展部、研究发展部、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固定收益部、数量投资部、量化投资部、资产配置部、数据策略投资部、国际业务部、产品营销管理部、机构理财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互联网金融部、北京办事处。此外,还出资设立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英国子公司),参股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一百二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财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活期宝货币基金、广发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兴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优企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景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睿吉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3048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指数型基金除外);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时同向交易,公司可以启用公平交易模块,确保交易的公平。

公司监察稽核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和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对银行间债券交易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公司开发了专门的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股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本组合与其他组合在不同的时间窗口下同向交易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该组合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债市终结了连续两年的上涨,整体下跌,利率债跌幅大于企业债。

经历了2015年整年的疲弱,2016年的国内经济可谓弱中有强,物价温和上涨,PPI强势转正,消费和工业增速都平稳。制造业投资受企业盈利状况好转影响有所反弹,房地产和金融数据都是先扬后抑,后期有所反复,但是全年并不弱。国际经济亮点不多,美国情况稍好,但是政治方面黑天鹅较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6月英国脱欧成功和11月川普赢得美国大选,这些都分别对风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的走势构成重大影响。

经济基本面的变化虽不算明显,但是货币当局对市场的调控思路发生较大的变化。在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央行逐渐从过去两年着力维持资金面宽松的基调中解脱出来,更看重调结构中维持资金面张弛有度的重要。伴随着银行理财的快速发展,表内表外的监管难度提升,一季度末央行首次提出建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进而更好地管控风险,后期一直在默默完善强化这样的全局性调控理念。同时,央行促使同业去掉金融杠杆的决心下半年展现无遗,8月开始,重启了14天逆回购,下半年资金面明显紧过上半年,回购价格也悄然抬升。至12月,甚至出现了隔夜回购两位数,七天回购破8%的小钱荒,同业存单收益飙升,债券市场经过了11个月的跌宕起伏,扑朔迷离,终于在最后一个月跌出了全年跌幅,夯实熊市基调。

可转债市场方面,全年零星有部分新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多少为投资者增加了标的,但是由于没有大盘转债,量很难跟上。加之股市开年来的剧烈震荡,后期表现一直缺乏亮点,可转债的表现乏善可陈,大部分的溢价率也比较尴尬,全年指数录得负值。

截至12月30日,中债综合净价指数下跌2.4%。分品种看,中债国债总净价指数下跌1.26%;中证金融债净价指数下跌3.05%;中证企业债净价指数下跌2.05%。

安泽在本年保持短久期,多余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积极调整账户应对规模变动。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6月17日~11月17日,广发安泽A类净值增长率为0.60%,广发安泽C类净值增长率为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80%,11月18日~12月31日,广发安泽A类净值增长率为0%,广发安泽C类净值增长率为-0.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第一季度,我们认为债券市场经过2016年12月的剧烈调整之后,可能蕴含着机会,但是同时,基本面和政策面的不确定性也较强。

首先,在经济增长乏力的大前提和背景下,中美经济有可能出现小复苏的叠加,从而带来短期通胀走强。疲弱的中国国内经济经过最近几年的自身调整吸收和政府主导的结构化改革之后,在2016年下半年体现出弱中有强的格局。美国总统更迭定论,使得未来几年美国财政扩张和基建扩张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加快加息的预期势头不减。与此相伴的是中美的通胀短期都有上行趋势。油价蠢蠢欲动的背景下,美国2017年通胀超过2%的概率在上升,而中国PPI在2016年同比从负转正,目前高频数据显示仍有上行压力。

其次,金融去杠杆与防风险永远是市场关注的焦点。金融监管去杠杆,从今年二季度以来就成为贯穿全年的主题之一,未来也将持续演进。本月央行将表外理财纳入MPA框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表述等,都是金融去杠杆思路的延续,2017年预计还将看到贯彻去杠杆思路的具体措施出台。也许银行还没有进入主动收缩对非银的信用阶段,但是去杠杆的趋势性已经形成,对之后债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最后,资金面的不确定性在增加。今年以来在外汇占款持续失水而央行不愿意采用降准等工具补充总量流动性的情况下,OMO+MLF成为投放流动性的主要工具,目前央行依靠公开市场与MLF提供的基础货币余额已经累积到接近5万亿,市场的流动性状况比较依赖央行的操作。结合高层对于未来货币政策取向的表述,资金面维持紧平衡概率较大。此外进入1月后资金面仍将面临春节取现与新一轮换汇的考验,资金面不确定性仍存。

综上,我们认为债市进入一个需要静默观察,等待介入的时期。尤其是2017年一月夹在元旦和春节之间,会成为新年的第一次资金面的考验。我们认为虽然经历了去年的市场调整,但是信用利差仍然没有有效走阔,套息面临的风险依旧较大,操作中应注意把握波段和节奏,密切跟踪资金基本面的变化,否则收益极易受到市场波动的侵蚀。从全局来看,汇率的波动注定会成为资本市场的焦点,极大左右了市场走势,需要密切跟踪。

我们新的一年,股市结构性机会会延续,同时各种转债品种也正在慢慢丰富起来,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收益属性差别配置。

新的季度我们计划保持低杠杆,合理调控久期,梳理结构。同时密切关注市场机会的变化,择机调整策略,力保组合净值平稳增长。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以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监管部门、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通过对本基金投资和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对投资证券的研究、决策和交易,以及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了本基金运作符合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保障了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7)第P005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2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7)第P005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1.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1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广发安泽回报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6元,基金份额总额200,189,274.42份;广发安泽回报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9元,基金份额总额16,226.31份;总份额总额200,205,500.73份。

2、本会计期间为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7.1.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1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6月1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1月17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孙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7.1.4报表附注

7.1.4.1 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32号《关于核准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6年6月17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4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69,550.50元,有效认购户数为241户。其中广发安泽回报混合A类基金(“A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192,396.17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8,003.89元;广发安泽回报混合C类基金(“C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69,146.99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3.45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7年3月22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7.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7.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1.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1.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6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7.1.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1.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投资(主要为权证投资)等,其中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衍生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衍生金融资产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全部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1.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按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股票,于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按债券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获赠的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照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权证数量,成本为零。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而取得的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权证部分的成本。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权证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贷款及应收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3. 其他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7.1.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1.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 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4 对于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所提供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

本基金对于长期停牌股票的期末估值参照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若长期停牌股票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经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同意,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如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形成的流通暂时受限制的股票投资,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于同一股票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为公允价值;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估值净价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的净价作为公允价值。

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以及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按成本估值。

(3) 权证投资

交易所上市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权证在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以成本计量。

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所获得的权证自实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按成本计量。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交易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确定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1.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1.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7.1.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1.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利息收入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2) 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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