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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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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2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要对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增加人民币181,787千元,对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的影响比例为0.62%;使本公司2016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9,124千元,对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为7.25%。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1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拨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与本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215,199 千元(以下简称“本次计提事项”)。

本次计提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2016年,本公司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进行了重新计算和账务处理,本年度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215,199千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次计提事项中,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资产项目的计提依据与原因如下:

(一)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对应收款项同时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的以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总额为人民币1,946,331千元,其中主要包括:(1)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及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016年,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额为人民币1,412,976千元,其中主要为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终止收购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财务资助并对应收南通太平洋款项及应收卖方款项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62,915千元,详情参见本公司2017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集安瑞科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拨备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7-006)。

报告期内,本集团综合考虑承租人的付款记录、承租人和担保人的偿付能力、租赁物的可回收价值及承租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对长期应收款进行信贷审阅以识别减值事件。对识别出存在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进行单项计提,对于未识别出存在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采用模型分析法进行组合计提。2016年度本集团对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81,977千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对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发现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根据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对该部分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76,760千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额为人民币77,557千元,其中主要为对重卡业务资产组的商誉减值。2016年度,由于重卡行业整体处于历史低谷,本集团的重卡业务资产组存在减值风险。本公司根据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对应归属于重卡业务资产组的商誉确认减值损失计人民币74,463千元。

三、本次计提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事项将减少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2,215,199千元,已在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2016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215,199 千元,符合本集团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本次计提事项能够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为: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对本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本公司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能够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 01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同意聘任曾邗先生为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金建隆先生任期至2017年3月27日到期。到期后,金建隆先生转任本公司的高级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金建隆先生持有本公司210,000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金建隆先生承诺在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本公司将在申报其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金建隆先生所持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对金建隆先生任职期间为本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同意,根据本公司CEO兼总裁麦伯良先生的提名,聘任曾邗先生为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曾邗先生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止。曾邗先生的简历如下:

曾邗先生,1975年出生,由2009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曾邗先生于1999年加盟本公司,先后任财务管理部会计部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并于2009-2010年兼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3899)财务部经理,自2015年起出任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2016年获委任为集团财务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主任。曾邗先生于1996年7月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6月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曾邗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截止本公告日,曾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持有288,750份可行使的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55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曾邗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调查。除已披露之外,曾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曾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曾邗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高管人员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等的规定,同意根据麦伯良CEO兼总裁的提议,聘任曾邗先生为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1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差异的情况说明

1、 本公司与中远太平洋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

2016年,本公司与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与年初预计(人民币18亿元)存在一定差异,本集团向关联方中远太平洋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金额未超出预计。交易金额未超预计值的主要原因包括:

(1)2016年全球集运供需失衡和运价较低迷,市场对集装箱的需求大幅减少而且集装箱售价走低,导致年内本集团与中远太平洋的交易金额少于预期。

(2)2015年12月起,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及其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中远中海重组”),其中包括: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将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的股权转让给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已更名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的子公司,以及中远太平洋将佛罗伦货箱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中远海发的子公司。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的第二大间接股东由中远集团变更为中远海发。2016年8月24日,本公司与中远海发签订了《销售商品框架协议》。详情参见本公司201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6—050)。由于本集团与中远太平洋的大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已转移至与中远海发之间进行,因此也导致了年内本集团与中远太平洋之间的交易金额少于预期。

单位:人民币千元

2、 本公司与中远海发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

2016年,本公司与中远海发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与年初预计(人民币2.9亿元)存在一定差异,本集团向关联方中远海发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金额未超出预计。交易金额未超预计值的主要原因包括:2016年全球集运供需失衡和运价较低迷,使得市场对集装箱的需求大幅减少而且集装箱售价走低,导致交易金额未超预计值。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远太平洋于1994年7月26日在百慕大注册,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1199.HK)。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9楼。主营业务为集装箱码头业务、集装箱租赁、处理及储存集装箱。

(2)关联关系:

在中远中海重组前,本公司当时的第二大间接股东中远集团间接持有中远太平洋43.92%股份,达到间接控制水平。在中远中海重组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远集团间接持有中远太平洋46.06%,达到间接控制水平。中远太平洋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中远太平洋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中远太平洋及其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集团与中远太平洋之间的交易也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持续关连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远太平洋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货款支付能力。

2、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远海发1997年8月28日在中国注册成立,其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601866.SH),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2866.HK)。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83,125,000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贸大厦A-538 室。主营业务为集装箱运输及相关业务。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中远海发通过其全资子公司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2.76%。中远海发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一)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中远海发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中远海发及其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集团与中远海发之间的交易也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持续关连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货款支付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中远太平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价政策与依据:

(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列明投标定价;

(2)如并无投标程序,则本集团将根据商品的种类和质量,参参考市场价格(包括可资比较的本地、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本集团业务部门将透过行业协会等独立第三方搜集行业市场价格;或

(3)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远太平洋在考虑商品的成本、技术、质量及采购量以及相关商品的历史价格后,按公平基准厘定价格。价格及条款就本集团而言,将不逊于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似商品所提出的价格及条款。

2、本公司与中远海发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价政策与依据:

(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以投标价格作准;

(2)如并无投标程序,则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如可资比较的本地、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厘定。市场价格应透过独立行业协会基于相关商品的种类及质量搜集;或

(3)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远海发在考虑商品的成本、技术、质量及采购量以及相关商品的过往价格后,经公平磋商按公平基准厘定价格,并按不逊于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似商品所提出的条款厘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中远中海重组前,中远太平洋是全球领先的集装箱租赁及管理服务的供货商。鉴于本集团与中远太平洋之间长期可靠的商业关系,与其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有利于促进本集团集装箱业务的营运及增长。

在中远中海重组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和非航融资租赁等多元化租赁业务为主的综合金融服务。鉴于本集团与中远海发(包括其下属佛罗伦货箱控股有限公司)之间长期可靠的商业关系,与其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有利于促进本集团集装箱业务的营运及增长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的交易。

五、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审核审议情况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宇航、刘冲回避表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2、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确认的审核意见》,关联监事张铭文回避表决,由两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本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执行情况,本公司履行了相关协议,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公司与中远太平洋及其子公司,以及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订立,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符合预计范围。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经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核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集团与中远太平洋及其子公司,以及与中远海发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我们认为:

a、 该等交易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

b、 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c、 该等交易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我们核查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执行情况,符合预计范围内。我们认为:董事会对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王宇航先生、刘冲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4、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六、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与中远太平洋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协议

2014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中远太平洋签署了《框架协议》,据此,双方同意本集团向中远太平洋集团供应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并约定了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该协议于2015年3月3日在本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并生效。

2、本公司与中远海发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协议

2016年8月24日,本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中远海发签订了《销售商品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向中远海发集团供应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并约定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预计交易金额上限。该协议已于2016年8月24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1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降低国际汇利率变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17年度继续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目的

本集团营业收入大量由集装箱制造、海洋工程、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等重点业务板块的美元出口收入构成,而生产成本大部分由人民币构成,存在较显著的经营币种收支差异。同时,随着本集团全球化格局的逐渐展开,集团海外投资并购、资本运作、全球资金运营以及存量海外资产负债等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汇利率风险。本公司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通过汇利率衍生品保值,平滑汇利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汇利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至可控或可承受范围,稳定和改善经营,确保本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2017年度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衍生品品种:本公司2017年度拟投资的衍生品品种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汇率/利率远期、汇率远期期货、汇率/利率远期互换、汇率/利率远期期权及其简单组合产品。

2、保值规模:2017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率衍生品保值比率不超过同期汇率风险敞口的70%,单笔保值量不超过1亿美元,保值持仓总量不超过30亿美元。利率衍生品保值比率不超过同期利率风险敞口的70%,单笔保值量不超过3亿美元,保值持仓总量不超过30亿美元。

3、合约期限:衍生品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或保值标的周期。

4、交易对手:衍生品合约的交易对手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本集团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

6、业务开展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2018年新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三、衍生品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用于汇率保值的衍生品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用于保值的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信用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信用风险不显著。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本集团对衍生品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2017年度公司拟继续通过汇利率衍生品对全球经营业务所涉及的汇利率风险进行管理。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交易目的在于平滑或降低汇利率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本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交易坚持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

本公司已成立汇利率风险管理协同管理小组,并制定了《中集集团汇率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汇利率风险业务进行全面、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集团整体汇率风险可控或降低到可承受的范围。公司资金管理部为汇利率风险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汇利率风险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协同板块及成员企业、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完成汇利率风险管控职能。本公司将持续加强、提升汇利率衍生品保值管理的组织架构、制度流程及业务能力。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交易必须有明确的保值方案、交易指令;汇利率衍生品交易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各层级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决策,不得越权审批和下达指令;汇利率衍生品保值总量、期限等要素必须限定范围内,不得超量交易。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内控制度体现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分工协作、内部控制原则。资金调拨、交易、结算、账务处理岗位严格分开,交易员不得担任同一笔交易的资金调拨、结算、账务处理等工作,严格保证汇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程序合规,确保各层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各层级操作人员在权限范围内交易。汇利率风险主管部门监控市场走势,评估市场走势对公司汇利率衍生业务的相关影响。

五、 衍生品保值的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市场报价确定,或根据合同远期外汇价格的现值与资产负债表日即期外汇价格之间的差额来确定。利率掉期合同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经纪人的报价。本集团会根据每个合同的条款和到期日,采用类似衍生工具的市场利率将未来现金流折现,以验证报价的合理性。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中集集团2017年度汇利率风险管理的议案》:

同意2017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率衍生品保值比率不超过同期汇率风险敞口的70%,单笔保值量不超过1亿美元,保值持仓总量不超过30亿美元;利率衍生品保值比率不超过同期利率风险敞口的70%,单笔保值量不超过3亿美元,保值持仓总量不超过30亿美元。

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保值工具主要包括汇利率远期、期货、互换、期权及其简单组合产品;保值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周期。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利率衍生品交易对手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2017年度开展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进行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度开展的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是与公司日常全球经营业务有关,是为平滑汇利率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波动,降低汇利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至可控或可承受范围,稳定和改善经营,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或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充分重视并不断加强汇利率衍生品保值业务的内控机制,已制定并不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完备,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