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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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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签署日期:2017年3月29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公司于2017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含6.5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5亿元(含),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本期债券名称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华茂01,债券代码:112512。

二、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三、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经公司于201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是联合评级基于发行人的运营环境、经营状况以及财务实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说明本次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75,932.01万元(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38.95%,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为35.17%;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583.73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然而,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九、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价格变动一般与利率水平变化呈反向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十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27,064.17万元、63,599.30万元、27,538.57万元和28,747.87万元,投资收益为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发行人对外投资基本分为三类:一类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项目;二类是投资金融股权,主要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股权;三类是通过PE投资其他具有较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未来,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或者股票二级市场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不确定性。

十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0.58亿元、19.81亿元、19.30亿元和19.66亿元,呈下降趋势;毛利率分别为7.46%、5.03%、7.49%和9.00%,毛利率水平较低,同时,发行人所处纺织行业整体景气度较差,若将来纺织行业政策调整或者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下降毛利率持续降低,将会对公司整体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分别为33,311.73万元、41,512.24万元、40,031.68万元和39,301.98万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国内外棉花价格后期大幅度快速下跌,或市场行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则可能面临发生大额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十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变动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221,744.79万元、219,745.47万元、390,272.39万元和300,064.1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股权。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和综合收益总额产生较大影响。

十五、发行人的短期内偿债压力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1、1.31、0.92和0.66,速动比率分别为0.45、0.96、0.59和0.45。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30,474.28万元、118,108.12万元、120,231.18万元和194,333.09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44.03%、43.46%、38.27%和64.01%。流动负债所占比重较高。在不考虑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现能力的情况下,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能力较差。

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发行人短期负债占比将有所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进一步提升,从而降低发行人的财务风险。

十六、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短期借款余额66,163.87万元,长期借款余额24,800.00万元,应付债券余额39,817.3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001.92万元,上述有息负债合计219,783.1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2.39%,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公司面临较大利息支出压力。

十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296.00万元、-977.65万元、16,733.52万元和20,938.07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作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来源之一,如果发行人自身经营或所处经营和金融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将面临一定资金周转困难,现金流情况受到不利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本期债券的偿还。

十八、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050.63万元、53,928.32万元、-22,470.43万元和16,050.02万元。201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现金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进行了较多的股权投资。如果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或金融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十九、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出口的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75%、25.75%、24.10%和26.11%,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而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坏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汇率波动较大,将会对未来的出口销售及未来的汇兑损益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十、2015年,华茂股份、华泰纺织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为2015年至2017年,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将对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二十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东已累计质押所持发行人股份218,930,283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20%,占该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50.00%。发行人股东将股权质押,如若发行人股东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则质押股权可能被债权人处置,将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二、纺织行业是国家产业振兴规划扶持的重点行业之一。《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纺织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给予优惠支持,有利于整个纺织业的调整与升级。未来纺织行业的政策调整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二十三、棉花是棉纺织企业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波动会对产品成本构成直接而显著的影响。由于棉花价格受气候环境、供求关系和政治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未来若棉花价格大幅攀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发行人的整体盈利能力。

二十四、根据《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十五、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十六、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投资收益后主营业务均为亏损。受经济周期变化、纺织行业景气度较低、下游市场需求萎缩的影响,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有所下滑。同时,公司日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棉花的价格波动剧烈,从而增加了公司成本控制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利润水平。除此之外,员工费用的不断上涨和发行人研发费用投入的增加,发行人期间费用逐年增加,导致发行人扣除投资收益后主营业务均为亏损。

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拟通过如下措施增加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一、将时刻关注原材料价格变动,争取减少原材料采购成本;二、通过产业转移,将部分产能转移至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的区域,从而降低制造成本;三、将加强品牌建设力度,增加产品的议价能力。

如果未来行业形势进一步恶化,而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或同步调整产品的销售价格,将对公盈利能力以及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一定影响。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可能出现表格中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1、本期发行经公司于201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公司本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5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3号文核准。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华茂01,债券代码:112512。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分期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5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四)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和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3月31日。

(十一)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二)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3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3月3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三)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3月3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3月3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五)信用等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六)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担保条款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振风支行

账号:1690501021000402453

(十九)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十一)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

(二十三)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俊龙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联系人:罗朝晖

联系电话:0556-5919977

传真:0556-5919978

邮政编码:246018

(二)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项目负责人:江建军

联系人:管婷燕、陈璐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 7880

邮政编码:200122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梅向荣

联系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5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联系人:刘雨雁

联系电话:021-60561288、15021465325

传真:021-60561299

邮政编码:200070

(四)会计师事务所: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920-926

联系人:方长顺、刘勇、桂迎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邮政编码:100044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联系人:江建军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122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联系人:杨世龙、任贵永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邮政编码:100022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振风支行

负责人:程刚

住所:安庆市迎江区双井街138号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13637141118

传真:0556-5564577

邮政编码:246000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149

(九)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戴文华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发行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7] 224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