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1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委托副董事长杨宇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维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委托独立董事徐孟洲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会由副董事长杨宇先生主持,监事蔡福英女士、王曦女士、董玉武先生,公司副总裁史玉江先生、总会计师刘建军先生列席参加。与会董事听取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汇报》、《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且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3.76亿元,负债总额131.15亿元,资产负债率71.37%。公司年末所有者权益52.60亿元,其中:股本9.86亿元、盈余公积0.17亿元、专项储备为1.03亿元、未分配利润35.7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7.16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96亿元,利润总额7.20亿元,净利润5.7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518,693,641.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268,325.9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9,126,832.59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141,493.33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4,142,406.6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283,900.01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5,785,04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98,578,504.30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为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预计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继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其他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将不超过359,623.75万元,相比2016年度发生金额增加175,85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杨宇先生、于建潮先生、马元彤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向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年度公司拟为8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3.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相关子公司的融资形式包括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担保资金全部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担保额度于2017年度内可在被担保人(除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之外)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各公司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公告》。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和降低甲醇、煤炭、聚乙烯、聚丙烯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贸易的不利影响,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利用期货开展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风险控制。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45万吨;煤炭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75万吨;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万吨。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累计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喜”)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提请股东大会继续聘任中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4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公司不承担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等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认为新奥股份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事项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联信创投100%股权为其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事项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董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福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董事会及经理层工作的监督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3、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能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4、2016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Santos Limited209,734,518股股份,监事会未发现相关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发现相关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有内幕交易行为。
5、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违规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3.76亿元,负债总额131.15亿元,资产负债率71.37%。公司年末所有者权益52.60亿元,其中:股本9.86亿元、盈余公积0.17亿元、专项储备为1.03亿元、未分配利润35.7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7.16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96亿元,利润总额7.20亿元,净利润5.7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518,693,641.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268,325.9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9,126,832.59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141,493.33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4,142,406.6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283,900.01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5,785,04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98,578,504.3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向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向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年度公司拟为8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3.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相关子公司的融资形式包括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担保资金全部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担保额度于2017年度内可在被担保人(除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之外)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各公司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遵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点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事项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联信创投100%股权为其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事项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03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2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3日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3日
至2017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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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5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1-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 史玉江
联系电话: 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756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383 号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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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以现场会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杨宇先生、于建潮先生、马元彤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现将关联交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83,769.70万元,较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减少109,278.61万元,具体见如下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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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山西沁水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加大液化天然气自主销售,减少关联方销售。
注2:部分车辆处置,租赁车辆减少。
注3:受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计划影响,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相关项目重新调整。
注4:新地能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为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实际进度与年度计划有一定的偏差。
注5: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危废项目和南京危废项目,原与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合作,后拆分为与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注6: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霸州市新胜供水有限公司提供施工项目,因甲方协调沿线各项补偿等问题,影响净水厂配套管网施工进度所致。
注7: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石家庄昆仑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因发包人计划调整,部分设计任务未按计划完成。
注8: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廊坊市新智污泥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廊坊危废二期项目受大气环境检测要求,整体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注9: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执行。
注10: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石家庄危废项目,受甲方进度影响,设计进度延后。
注11: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场所搬迁,与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终止。
注12: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用电量减少,办公场所搬迁后收费方式发生改变。
注13: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新智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原计划优化项目取消或延后。
注14: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物业服务项目取消(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中关联方名称有误,应为廊坊艾力枫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15: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青岛数煤中心泛能站项目推迟到2017年度执行。
注16: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实际用电较计划存在一定偏差。
注17: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实际采购时,通过统一招投标方式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购买。
注18: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租赁计划调整。
二、2017年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9,623.75万元。(下转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