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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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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7-00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7年3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转回坏账准备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54,915.71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54,915.71元。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转回坏账准备54,266.35元,冲回资产减值损失54,266.35元。

3、同意公司本部转回坏账准备124,584.54元,冲回资产减值损失124,584.54元。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0,000.00元。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6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13,142,789.3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122,781,185.4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35,923,974.78元。董事会提出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1,314,278.93元;

2、提取702,510,858.34元作为2016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2016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股股东及境外法人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七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二○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二○一六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六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准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二○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此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一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将控制在人民币120万元以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

1、同意公司继续向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4层全层、43层全层单元(自编第46层全层、45层全层单元)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期3年,自2017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2017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735,092元,2018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771,847元。租赁期内每月向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缴纳管理费147,387元。

2、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有关租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续租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任发先生、叶永城先生、杜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借款给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借款给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其营运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贷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贷款期限为5年。本项委托贷款可根据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需要提前还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桥梁、隧道、管道运输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施工、收费、养护和经营管理;与上述业务配套的公路通讯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信息网络的产品研发、销售及服务,交通、运输项目的投资咨询及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第十三条:“经过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桥梁的建设施工,公路、桥梁的收费和养护管理,汽车拯救、维修、清洗。兼营与公司业务配套的汽车运输、仓储业务。”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为5,869.03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任发先生、叶永城先生、杜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7-00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7年3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转回坏账准备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54,915.71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54,915.71元。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转回坏账准备54,266.35元,冲回资产减值损失54,266.35元。

3、同意公司本部转回坏账准备124,584.54元,冲回资产减值损失124,584.54元。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0,000.00元。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已在2015年、2016年分别向股东派发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现金股利合计314,279,437.00元,加上本次拟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702,510,858.34元,近三年合计分配的现金股利达1,015,123,598.77元,占2014年度至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平均数596,449,220.01元的170.19%,其中,2016年度分红金额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001,205,945.39元的70.17%,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57号)、《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2017年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六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二○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评估,做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对存在问题的揭示比较深刻,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我们认同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阅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二〇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二O一七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二O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O一六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聘请二O一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二O一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关于审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借款给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上述议案所作的决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7-00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向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4层全层、43层全层单元(自编第46层全层、45层全层单元)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期3年,自2017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2017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735,092元,2018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771,847元。租赁期内每月向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缴纳管理费147,387元。

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任发、叶永城、杜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的意见。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2,734.54万元,占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20.59万元的2.73%,占本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28,902.03万元0.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参见第一部分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

五、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在租期届满后续展一年(12个月),续租期自2016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4日,续租期内每月租金不变。

3、原租约所约定的免租期不适用于本协议或任何续租或及租期延长情形。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续租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仍按照原租约的约定的条款及条件执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租用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4 层全层、43层全层单元(自编第46 层全层、45层全层单元)的物业作办公用途使用一年,利通广场符合公司办公条件的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连续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82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与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且未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如下: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在全面了解公司拟向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续租赁利通广场规划43、44全层(设计楼层)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的情况后,认定该项交易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经审阅相关议案后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粤高速向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续租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的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4 层全层、43层全层单元(自编第46 层全层、45层全层单元)的物业作办公用途使用,交易价格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粤高速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粤高速利益。(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叶永城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4、《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利通广场物业租赁补充协议》;

5、《续租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7-010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为5,869.03万元。关联董事郑任发先生、叶永城先生、杜军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二〇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869.03万元,占本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28,902.03万元0.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未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二) 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其下属单位生产经营正常,并持有相应资质,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完成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三、 定价政策和方式

以上所预计的201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价格主要是通过市场询价、比价等市场化定价或行业标准确定的,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采取市场询价、比价等市场化和行业标准的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涉及本公司主营业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业务,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也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粤高速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郑任发先生、叶永城先生、杜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查意见;

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7-01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方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30号《关于核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2016年6月,本公司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省高速购买其持有的佛开公司25%股权,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向建设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珠交通100%股权,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建设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对广珠东公司的债权。同时向亚东复星亚联、西藏赢悦和广发证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税费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000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股权和现金出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15022220145号、广会验字【2016】G15022220189号、广会验字【2016】G1502222015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开立了银行账户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94880100100068950。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存于该账户。

2、2016年6月17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三方履行了协议中所商定的义务和职责,履行过程未发生争议。

3、截止到2016年9月27日,募集资金中节余506.04万元(含利息)尚未使用,节余的原因是: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的交易税费,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交易税费2,150万元,实际只支付交易税费中的承销费1,650万元。

2016年9月27日,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506.04万元(含利息)转入公司基本户,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