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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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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十、通过《关于在河南省设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耕河南市场,加大对河南市场的开发力度和管控力度,同意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中国中冶区域子公司,暂定名称为中冶河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中冶中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河南公司”,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户数将增加。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十二、通过《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

1.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审计机构及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酬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募集资金2016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四、通过《关于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将H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1亿元(折合港币23.52亿元)H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海外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H股公告。

十六、通过《关于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

1.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1.4亿元,专项用于珠海市十字门项目;对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2亿元,专项用于泸州空港路项目;对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9亿元,专项用于湛江钢铁环保项目,再由上述三家公司对下属项目公司(如有)增资或发放委托贷款。

2.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中冶东北建设(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2.1亿元,其中人民币7.6亿元专项用于汪家馨城二期项目,人民币4.5亿元专项用于满堂家园项目。

3.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59亿元。

4.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七、通过《关于2017年发行境外高级债券的议案》

同意以中冶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发行主体,发行总规模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的境外债券。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八、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一)同意2017年度中国中冶及其所属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3.4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其中:中国中冶本部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24亿元担保;中国中冶下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21亿元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预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具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0亿元。

(二)同意在2017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三)同意本次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的具体担保业务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所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

3.除财务公司非融资性保函外,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2017年度担保计划内所有担保额度调剂事项;

4.授权财务公司调剂使用非融资性保函额度。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九、通过《关于设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玻利维亚分公司的议案》

为执行公司在玻利维亚的项目,同意在玻利维亚成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玻利维亚分公司。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7-01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6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6年财务决算的编制、过程控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与要求;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的要求,对该方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1、同意《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必要的分析,且已经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未发现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1.9亿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1.9亿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将H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1亿元(折合港币23.52亿元)H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海外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2、公司本次拟将人民币21亿元(折合港币23.52亿元)的H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H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

1、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1.4亿元,专项用于珠海市十字门项目;对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2亿元,专项用于泸州空港路项目;对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9亿元,专项用于湛江钢铁环保项目,再由上述三家公司对下属项目公司(如有)增资或发放委托贷款。

2、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中冶东北建设(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2.1亿元,其中人民币7.6亿元专项用于汪家馨城二期项目,人民币4.5亿元专项用于满堂家园项目。

3、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20.59亿元。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7-02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793.5亿元,同比增长48.2%,其中,工程承包合同额人民币1,614.8亿元。工程承包合同中,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工程承包合同293个,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1,422.7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新签工程承包项目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7-02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3.45亿元担保(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91%),并提交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36家,包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12家,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24家。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融资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17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3.4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并提交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一般性担保计划

2017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123.45亿元担保(不包括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保函额度),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50%。具体包括:

1、中国中冶本部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24亿元担保;

2、中国中冶下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21亿元担保。

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商业汇票、贸易融资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保函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等。

2017年度,财务公司预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具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0亿元(占本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2%),可在上述担保计划额度内调剂使用。

(三)担保计划期限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有关担保计划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对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以下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审批:

1.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所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

3.除财务公司非融资性保函外,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2017年度担保计划内所有担保额度调剂事项;

4.授权财务公司调剂使用非融资性保函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36家,包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12家,公司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24家。

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预计新增合计人民币133.45亿元担保,主要用于公司主业项目融资、保函、票据等业务,有助于改善融资条件,节省财务费用,减少子公司保证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33.67亿元,占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95%,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方具体情况表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亿元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

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A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房产土地办证承诺进行了变更,将当时预计可以完成办证工作的1项房屋(建筑面积156.01平方米)和2宗土地(面积合计15,959.20平方米)的办证期限延长至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17年6月26日前)。

现将上述1项房屋产权和2宗土地使用权办证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位于新疆瑞昌大厦的房产

该房产属本公司下属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新疆瑞昌大厦。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该房屋产权并办理完毕房产证,房产证证载权属单位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二、位于上海市同济路1202号的土地

该土地属本公司下属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位于上海市同济路1202号,因原证载权利人注销且土地性质为划拨需换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截至目前,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

三、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927号的土地

该土地属本公司下属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927号,因原证载权利人注销且土地性质为划拨需换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截至目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冶龙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锦置业”)已受让取得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该土地属927号宗地内的分摊土地,不符合上海市“以宗地为基本单元”的登记规定,无法换发单独土地证。但登记机关已在原房地产证上批注“土地权利人由上海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中冶龙锦置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1,270.20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自主合同签订之日(2013年12月19日)起计算”。根据上海不动产登记规定,该项目竣工备案后可合并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权证,并随房屋销售切分为单户房产证。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对该土地权属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虽龙锦置业目前未取得土地证,但其已合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0年,龙锦置业对该土地已实质确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59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3,619,17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569,996.2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5,078,211.93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73,491,784.27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1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1081号验资报告。

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包括借款)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5年8月2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首次提交董事会审议日)至2016年12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05,8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聘请德勤华永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7)第E00042号)。德勤华永认为:中国中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中国中冶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5,8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7)第E00042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中国中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20.59亿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20.59亿元。

2、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人意见

关于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德勤华永出具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7)第E00042号)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7-02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2元,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截至2015年年末,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1.9亿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使用期限一年。 前次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7年3月22日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

二、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有3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达计划,其余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本公司A股IPO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1.91亿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有关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关于A股募集资金2016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专项意见说明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A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A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1.90亿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7-02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36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0.55亿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73亿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1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108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1.73亿元,已划入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安排使用:一是专项用于募投项目人民币43.6亿元,目前资金存放于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二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人民币18.13亿元,2017年1月全额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专项意见说明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2、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鉴于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5亿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