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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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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0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庄立峰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及2017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16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55.59亿元(比上年增加102.40%),利润总额5.55亿元(上年同期-9.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亿元(上年同期-11.58亿元)。实现每股收益0.088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493%。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4.33亿元。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358,519.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0,418,948.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1,137,633,893.62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58,052,842.21元。鉴于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2017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一)2017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5、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6、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2017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5.00亿元。

(三)2017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

(四)2017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9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201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17-00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给本公司予以资金支持的承诺,公司拟向城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借入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资金拆借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60.00亿元,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45亿元。资金拆借成本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参照依据,但年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10%。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城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拆借资金发生额42.70亿元,期末余额33.50亿元。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08)》。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辉、王兵团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需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截止2017年3月27日,宁波城投为公司保证担保总额度19.00亿元(其中邮储银行借款担保4.0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15.00亿元),实际为公司担保余额11.50亿元(邮储银行借款担保4.0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7.50亿元)。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17-009)》。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辉、王兵团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累计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的决策权。

本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上述授权额度自报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本年对“维拉小镇三期项目”计提208,001,725.64元,对“余姚东城名苑项目” 计提30,117,994.33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238,119,719.97元。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利润总额238,119,719.97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72,522.24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临2017-1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八届董事会至2017年4月2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依法换届。经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本次董事审议通过的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庄立峰先生、梅旭辉先生、马林霞女士、王兵团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童全康先生、孙猛先生、何自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为80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全面开始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关于经营者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2017年4月19日(周三)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形式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上午9:00召开。会议地点:宁波太平洋大酒店(余姚市南滨江路168号)

会议议题: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公司关于201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十)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十一)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庄立峰

12.02梅旭辉

12.03马林霞

12.04王兵团

(十三)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童全康

13.02孙 猛

13.03何自力

(十四)关于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童丽丽

13.02宋飒英

13.03葛超美

公司职代会选举叶晋盛先生、钟启明先生为职工监事人选。

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名单,与职代会选举的二名职工监事一起组建新一届监事会。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3日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询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立峰:男,1970年5月出生,东南大学法学硕士、经济学学士,历任鄞州区(鄞县)共青团县委副书记、体改委副主任、外贸局副局长、副书记,姜山镇镇长,东吴镇党委书记,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局长、宁波市规划局副局长,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梅旭辉:男,197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师办副经理、财务审计部副经理、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林霞:女,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兼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舟山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兵团,男,1981年2月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童全康:男,1963年5月出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高级律师,历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人大内司工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宁波市仲裁委委员、宁波大学特聘教授、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 猛:男,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自力:男,1957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宁夏自治区党校讲师、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0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丽丽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并确认2016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监事童丽丽、宋飒英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监事童丽丽、宋飒英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本年对“维拉小镇三期项目”计提208,001,725.64元,对“余姚东城名苑项目” 计提30,117,994.33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238,119,719.97元,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利润总额238,119,719.97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72,522.24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

由于公司八届监事会至2017年4月2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依法换届。经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童丽丽女士、宋飒英女士为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中心推荐,葛超美先生为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职代会选举叶晋盛先生、钟启明先生为职工监事人选。

股东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名单,报下次股东大会选举批准后,与职代会选举的二名职工监事一起组建新一届监事会。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公司董事和经营层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依法决策、规范运作,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的健全。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无内幕交易、非公平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监事会依法履行检查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职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对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本年对“维拉小镇三期项目”计提208,001,725.64元,对“余姚东城名苑项目”计提30,117,994.33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238,119,719.97元。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利润总额238,119,719.97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72,522.24元。本次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等情况发生。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公司转让了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该事项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28日以评估核准价21,262.70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最终与宁波万科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股权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

报告期内,除上述转让股权外,公司无其他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为履行重大资产重组时的相关承诺,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候选人简历

童丽丽:女,196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宁海县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科长,浙江宁海县前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宋飒英:女,1972 年 4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审计部经理。

葛超美:男,1958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劳服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劳服总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职工监事简历:

叶晋盛:男,1978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产业发展部副经理、资产审计部副经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产业发展部经理、资产审计部经理。

钟启明:男,1976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助理政工师。历任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测试中心试验员、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行政主管、信息中心副主任,共青团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3、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5、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6、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7、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2017年度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其中单个担保对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

2017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5.00亿元。

2017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

2017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9.00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84,520.44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348,610.79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3,520.44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2017年对外担保计划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就2017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一)2017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5、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6、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2017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5.00亿元。

(三)2017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

(四)2017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9.00亿元。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总体情况

2、担保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议案特提请全体董事审议。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5亿元,公司持有其52%的股份,注册地址余姚市城区富巷北路558号(原城区胜归山),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新型建材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水泥、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轻质建筑材料的制造;固体废物资源优化处置利用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7亿元,负债总额6.24亿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3.1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0.40亿元,长期借款0.91亿元,资产负债率50.44%。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4亿元,净利润1.05亿元。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69号,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商业广场建设开发、经营,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服务;停车场服务;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照相彩扩;礼服出租;服装加工、干洗;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脑验光、配镜(不含角膜接触镜);家电维修;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惊险娱乐项目);食品经营;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食用农产品、避孕套、避孕帽、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玩具、文具、家具、家用电器、化妆品、自行车、花卉苗木的零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55亿元,负债总额3.03亿元,其中短期借款0.50亿元,资产负债率15.50%。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3亿元,净利润2.45亿元。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50万元,公司持有其74.87%的股份,注册地址海曙区青林湾西区69、83号2-1,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代建房屋开发经营,本公司房屋租赁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19亿元,负债总额10.85亿元,其中长期借款2.00亿元,资产负债率30.83%。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54亿元,净利润4.64亿元。

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滨湖环路65号(1-2层),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投资;建筑装饰;建材、建筑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0.80亿元,负债总额94.56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26亿元,长期借款4.74亿元,资产负债率133.56%。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5亿元,净利润-5.17亿元。

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00%的股份,注册地址余姚市长安路49号,法定代表人:赵立明,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02亿元,负债总额12.59亿元,资产负债率114.25%。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6亿元,净利润-0.57亿元。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陈家寨,法定代表人:叶伯丰,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销售水泥基水泥制品、建材、机电产品、粉煤灰加工、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73亿元,负债总额4.1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2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0.40亿元,长期借款0.91亿元,资产负债率72.43%。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1亿元,净利润0.64亿元。

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248号,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项目投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45亿元,负债总额56.58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26亿元,长期借款4.74亿元,资产负债率109.97%。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3亿元,净利润-1.10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担保计划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必要担保,同意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计划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必要担保,同意公司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84,5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348,610.7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81%;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3,5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控股

股东拆借资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关系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国有独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50,8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宁波城投持有本公司76.95%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宁波城投间的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宁波城投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给本公司资金支持。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同步增长。公司依托宁波城投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降低财务费用。

三、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宁波城投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给本公司予以资金支持的承诺,公司拟向宁波城投拆借资金,借入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关联交易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规定的期间和额度内组织实施。

本议案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预测关联交易金额

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资金拆借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60亿元,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45亿元。资金拆借成本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参照依据,但年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10%。

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止,宁波城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拆借资金发生额42.70亿元,期末余额33.50亿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表决、回避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辉、王兵团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袁志刚、童全康、孙猛的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控股

股东提供反担保(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关系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国有独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50,8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宁波城投持有本公司76.95%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宁波城投间的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控股股东宁波城投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需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三、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控股股东宁波城投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需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关联交易需报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四、预测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以控股股东为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上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城投为公司保证担保总额度19.00亿元(其中邮储银行借款担保4.0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15.00亿元),实际为公司担保余额11.50亿元(邮储银行借款担保4.0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7.50亿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表决、回避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辉、王兵团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袁志刚、童全康、孙猛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是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以控股股东为公司担保的金额为限,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1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本年对“维拉小镇三期项目”计提208,001,725.64元,对“余姚东城名苑项目” 计提30,117,994.33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8,119,719.97元。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利润总额238,119,719.97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72,522.24元。具体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8,119,719.97元,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78,355,298.13元,处置子公司减少1,670,174,106.66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26,552,522.75元。

“维拉小镇三期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置业)开发。项目土地于2010年8月取得,土地面积100.01亩,建筑类型为高档别墅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账面原值为940,995,025.64元,公司经对比目前周边环境、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预计该项目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收回金额扣除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年计提208,001,725.64元,累计计提208,001,725.64元。

“余姚东城名苑项目”由公司子公司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土地于2009年9月、2010年6月取得,土地面积137.74亩,建筑类型为普通住宅和商铺,项目于2013年12月完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账面原值为475,228,994.33元,公司经对比目前周边环境、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预计该项目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收回金额扣除账面原值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年计提30,117,994.33元,累计计提30,117,994.33元。

“鄞奉路启动区地块项目”由城投置业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土地于2010年1月取得,土地面积156.77亩,项目分五期实施,建筑类型为住宅及商务金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账面原值为4,951,491,985.47元(其中:开发成本4,749,020,040.10元、开发产品202,471,945.37元)。截至2015年末公司经对比周边环境、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按照该项目预计可收回金额扣除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6,667,018.14元。本期经测试无继续减值迹象,公司不再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本年因销售交付转销78,355,298.13元,期末跌价准备余额318,311,720.01元。

“古林镇薛家项目”由城投置业原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城投)开发。项目土地于 2009年10月取得,土地面积160.05亩,项目分二期实施,建设类型为低密度住宅、高层普通住宅及商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70,174,106.66元。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城投置业转让其全资子公司鄞州城投51%股权的议案,并于2016年2月公司办妥股权变更手续。因股权转让,本年转销减少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670,174,106.66元。

“宁海桃源路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4.87%的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位于宁海市桃源路,项目土地于2010年12月取得,土地面积95.26亩,建设类型为普通住宅和商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0,121,082.77元。该项目因政府延迟交地,2016年3月18日公司已提请诉讼(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6-010号临时公告—《宁波富达关于下属子公司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本年未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其他

报告期公司因转让鄞州城投51%股权,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因鄞州城投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截止2015年末城投置业累计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990,000,000.00元。本年因转让该项股权,对原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51%股权转让份额同比例转销,剩余49%股权不再抵消。期末公司对鄞州城投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485,100,000.00元。

因上述减值变动,影响母公司单体报表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本年计提坏账准备净额511,597,000.00元。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公司利润总额238,119,719.97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72,522.24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7-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3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经民主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根据《工会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三条“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规定,选举叶晋盛先生、钟启明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职工监事简历:

叶晋盛:男,197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产业发展部副经理、资产审计部副经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产业发展部经理、资产审计部经理。

钟启明:男,197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助理政工师。历任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测试中心试验员、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行政主管、信息中心副主任,共青团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17-0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9日 9点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太平洋大酒店环球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9日

至2017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4-8783769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传真以 2017 年 4 月18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3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赵立明、施亚琴

电话:0574-87647859 传真:0574-83860986

(四)登记时间:

2017年4月17日--4月18日工作时间(8: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17年4月19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1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宁波富达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