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下午2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长马新强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委托董事闵大勇主持会议,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闵大勇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和2017年经营工作计划》。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8;《2016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9。
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2016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7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
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
十二、 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新强、闵大勇、刘大桥、王晓北、常学武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
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809,816.8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039,329.36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03,932.94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34,823,899.52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5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31,189,082.1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470,213.82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年末总股本891,116,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分配现金31,189,082.12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10,281,131.70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3。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下午16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李士训先生主持,经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8;《2016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9。
四、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
七、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
八、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809,816.8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039,329.36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03,932.94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34,823,899.52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5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31,189,082.1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470,213.82元。
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6年年末总股本891,116,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分配现金31,189,082.12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10,281,131.70元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公司2016年度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306万元。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2016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306.0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1.99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6.80%。
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 2016年度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6年末对有关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减值测试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一)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有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0,847,450.85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145,777,127.77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存货主要系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过清查和减值测试,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在跌价。本期期末应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1,603,371.18元,其中年初原材料跌价准备余额1,139,163.81元,本期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464,207.37元。本期期末应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21,051,307.92元,其中年初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余额11,836,014.84元,2016年因出售商品转销1,933,082.96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148,376.04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经过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存在减值。本期期末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166,801.68元,其中年初非专利技术减值准备余额2,566,801.68元,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00,000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306万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6 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1.99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有关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06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06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7日,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存量)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业务,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总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授权概况
1、被授权主体: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投资”),2011年2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马新强,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
2、授权投资额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存量,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授权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发挥投资公司职能在授权范围内投资理财,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授权投资范围:新三板股权投资(包括直接购买与参与定增等);
5、授权投资期限: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6、授权投资方式:货币资金方式直接投资;
7、授权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二、审批程序
根据华工科技《章程》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总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证券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证券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每年对证券投资资金运作和收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议,并视情况授权第二年使用额度。同时,公司严格执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具体详见于2016年10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账户及资金管理、投资情况监督、责任人等要求及流程执行,有效防范风险。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再融资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方向,防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严格控制在自有闲置资金范围,不占用募集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资金。
四、证券投资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
■
五、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2016年度,公司在授权期内证券投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672,015.57元。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风险可控、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子公司华工投资以不超过1亿元的额度内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业务,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意见
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业务。该事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1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在2017年度与联营企业以及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业集团”)及其控制下的公司之间因产品销售、房屋租赁而形成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243.73万元。经预计,公司2017年全年可能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5086万元。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马新强、闵大勇、刘大桥、王晓北、常学武先生回避了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2016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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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武汉鑫昶文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校内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时间:1991年9月3日
法定代表人:刘大桥
公司类型:国有经济
主营业务: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20,696.55万元,净资产18,519.11万元,营业收入2,625.89万元,净利润-265.23万元。
2、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常学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绿化服务;酒店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日用化学品、酒店用品、办公用品、绿化设备的批发兼零售;受委托代收本园区企业水电费;水电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会务服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846.10万元,净资产482.18万元,营业收入1,907.10万元,净利润84.45万元。
3、武汉奥森迪科智能电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888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7号楼1单元1楼
注册资本:75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尹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自动化产品、激光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制造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批零兼营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388.47万元,净资产241.68万元,营业收940.36万元,净利润137.47万元。
4、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钢高新技术产业园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宋世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光、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五金机电的收批发及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9,250.2万元,净资产8,715.36万元,营业收入2,041.56万元,净利润212.26万元。
5、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书香路南段95号(高端装备产业园)
注册资本:4,4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激光仪器(医疗器械除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和代理负责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500.26万元,净资产1,500.2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1万元。
6、武汉金镭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14栋102号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6月5日
法定代表人:沈光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控制板卡、软件、电脑配件、仪器仪表的销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45.24万元,净资产-9.8万元,营业收入39.61万元,净利润-17.97万元。
7、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洪山区珞瑜路243号华工理工大学科技大厦10楼
注册资本:20,410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童俊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经营管理学校的经营性资产和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光电子、移动通信、激光、半导体、消费电子、软件信息、数控机床、能源环保、材料工程、机械设备、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出版印刷产业领域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设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166,121.59万元,净资产662,238.06万元,营业收入658,997.13万元,净利润31,316.8 万元。
8、武汉华工激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注册资本:217.5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医疗设备研制、开发;三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二类:6826物理治疗仪及康复设备(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一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383.5万元,净资产-2万元,营业收入432.54万元,净利润13.46万元。
9、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8,015.05万元,净资产18,015.0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7.16万元。
10、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1幢2楼A区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魏永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463.36万元,净资产338.15万元,营业收入393.09万元,净利润100.34万元。
1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大学科技园
注册资本:43005.6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8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新访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通信、电子、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电子标签、智能卡、磁条卡、刮刮卡及其相关设备等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不含金融储值类业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承接社会公共安全工程;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产品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防伪票证的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76,795.14万元,净资产111,704.37万元,营业收入115,739.86万元,净利润1,735.58万元。
12、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工业区兴贤路1368号三幢一楼A
注册资本:125.76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3月4日
法定代表人:王颖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高性能激光电子器件设备,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2,383.87万元,净资产2,092.39万元,营业收入547.23万元,净利润-180.22万元。
13、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 关联关系介绍
1、武汉鑫昶文化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公司董事刘大桥先生亦为鑫昶文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王晓北先生亦为鑫昶文化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0万元。
2、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公司董事常学武先生亦为华科物业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00万元。
3、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总裁闵大勇先生亦为华工激光和武钢激光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125万元。
4、武汉奥森迪科智能电控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35万元。
5、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马新强、董事常学武先生亦为产业集团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8万元。
6、武汉华工激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总裁闵大勇先生亦为华工投资和激光医疗的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0万元。
7、华中科技大学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58万元。
8、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万元。
9、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0万元。
10、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000万元。
11、武汉金镭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60万元。
12、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0万元。
13、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17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25万元。
四、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预计2017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很小,且上述关联方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五、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价格。
2.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生产所需货物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先生、刘国武先生、金明伟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证了其生产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23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16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工科技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17年4月20日15:00至2017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7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一楼培训教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8、《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10、11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1-9项议案为公司在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出;第10、11项议案为公司在2017年1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出。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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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7年4月20日9:00-17:00、4月21日9:00-14: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安欣,传真电话:027-87180167,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至提案1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 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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