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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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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40、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房丽民,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1、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煜,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农业项目开发,财产租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五金交电、建筑机械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旅游项目开发及管理。

42、香港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35亿港币,注册地为香港,主营业务是国际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

43、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2亿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志辉,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载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以及不动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其他租赁业务,三、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附带技术,四、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五、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4、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7.9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卫东,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及游艇码头设施进行投资;酒店管理;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5、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7.04亿港币,公司董事长王浩,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和设备租赁,船舶和游艇租赁业务。

46、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立超,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电子通讯产品、自动化设备及相关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生产、施工、集成、销售;信息管理;资讯交互媒体及电子商务;办公设备及消耗材料销售;电信增值业务。

47、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彭鹏,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8、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6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铁民,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9、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喻?冰,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开发;软件、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计算机通信业务、系统集成及设备租赁;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电子商务开发及运营业务;教育培训业务;信息咨询和服务;IDC(数据中心)运营;行业解决方案的研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电话信息服务);有偿提供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医疗卫生等前置审批信息服务外)、电子公告(仅限科技知识和休闲娱乐信息)。

50、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荣魁,经营范围:飞行员、乘务员等与航空相关人员的培训服务及模拟机维护、维修等相关技术服务。

51、海南一卡通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6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河,经营范围:物业服务,酒店管理,会议接待(不含旅行社业务),餐饮服务,清洗服务,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家俱、清洁设备及用品、工艺品的销售,网上粮油食品、副食品、水果、土特产品、蔬菜类产品、定型包装食品及饮料、茶叶、酒、特产类产品、旅游类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制品、皮革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电子设备、日用百货、母婴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轻纺制品、服装鞋帽的销售,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电梯的维修和养护,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包装、装卸、搬运,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代理,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52、海南海航国际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4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海波,经营范围: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旅游项目开发,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经纪),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百货、酒店用品的销售。

53、海航思福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4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爱国,经营范围:汽车租赁,豪华巴士运输服务,汽车维修服务,汽车安保(GPS追踪服务),汽车零配件的销售,车辆上牌、办证、过户、年检代理、自驾车旅游咨询,二手车交易,保险代理,会议接待用车(不含旅行社业务),商务服务,机动车检测服务,投资信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网络科技信息咨询,会议会展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汽车美容,绿化工程,园林设计,小花卉及各种苗木生产经营及销售,蓄牲(奶蓄除外)养殖及销售,水产养殖及销售,进出口贸易,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机动车驾驶服务,代驾服务,代订酒店,票务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停车场服务,充电设施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及租赁,劳务派遣。

54、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闻安民,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5、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江涛,经营范围:旅游管理服务、利用自有媒介(场地)发布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场;黄金饰品、百货、纺织品、摩托车、普通机械、电器设备、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专控除外)、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金属材料(专控除外)、五金交电、钻石、珠宝、建筑材料、建材管件、板材、厨卫设备、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灯具、电料、园艺盆景、各类家俱、装饰设计、汽车配件的销售、柜台租赁;渭河大桥收费;摄影冲印服务;服装鞋帽、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专控除外)、农副产品(除粮棉)、洗涤化妆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花卉;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以下限分支经营)罐头、糖果、食用油、速冻食品、乳制品、生熟肉制品、糕点、蔬菜、面食小吃;现场制售面包、西点、糕点、面食、熟肉、烟(限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6、海航云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辉,经营范围: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票务代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取得行政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7、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文理,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侯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

58、北京海航纽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小查尔斯?布伦威尔?莫巴斯,经营范围:酒店的经营和管理,提供商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系统支持;市场营销咨询;管理咨询服务;向接受服务的客人销售纪念品、礼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9、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2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立冬,经营范围:甲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乙类:空中游览、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城市消防、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器代管、跳伞飞行服务;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气象探测(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7月17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3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2月01日);提供劳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民用航空器、电子产品、器件、元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0、北京京旅盛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祝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1、北京新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仕存,经营范围:国内游业务;入境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会议服务;票务代理;酒店管理;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2、易生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9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江涛,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3、海航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明碧,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酒店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4、海南海航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姜雄,经营范围:海关总署核准的免税进口商品和国产品、旅游纪念品、有税烟(限零售)、酒、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皮具、香水、化妆品、土特产、家用电器、通讯器材、珠宝首饰、字画书报的销售。

65、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卢骥,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首饰、工艺品;餐饮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6、海南航空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鲍汝林,经营范围:航空器代管,航空器维修/机体维修(依中国民用航空局许可维修项目经营),私用、商用驾驶员飞行养成培训,飞行课程设计和开发,培训咨询服务,乘务培训,机场地面人员培训,以及外籍飞行员招聘与管理。

67、三亚凤凰机场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职胜利,经营范围:住宿,饮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不含有奖电子游戏),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商品零售,美容美发。

68、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4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标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住宿、饮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不含有奖电子游戏)、医疗保健服务、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农副产品、水产品、副食品销售、桑拿按摩服务(凭证经营)

69、海南美兰海航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斌,经营范围:酒店服务;打字、复印、旅游度假服务;小百货、工艺品、土特产品;售机票;餐饮业,美容美发服务,酒店管理服务。

70、海南国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0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锡洪,经营范围:酒店经营,酒店项目投资与开发,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酒店用品采购,旅游项目投资与管理,旅游项目开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物业服务、餐饮、康体、娱乐及商场经营、展览厅、会议厅、酒吧、咖啡厅、美容中心、桑拿中心、游泳池、网球场、车队、健身中心、客房、糕点,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71、海南新国宾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毅,经营范围:旅馆业、饮食业服务,会议接待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水产品的销售,打字复印,场地租赁,布草衣物洗涤,餐馆。

72、桂林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小平,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73、海南博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文泰,经营范围:机场投资、控股,机场改造;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以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咨询、服务;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包装、装卸、搬运业务;机场商业、临空产业的投资、管理;机场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航线客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航空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货物的包装、装卸、搬运业务;出租候机楼内的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和办公场所并提供综合服务;商业零售;对机场场地、设备的租赁;车辆及设备出租、修理,停车场经营项目;旅客班车的运营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广告的经营项目;行李打包经营项目;机场贵宾有偿服务项目;饮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日用百货、五金工具、交电商业、服装销售、工艺品销售、水电销售。

74、海南海岛一卡通支付网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江涛,经营范围:消费信息、经济信息的采集和提供,投资管理,消费卡、权益卡业务及其配套业务,网络销售及配套服务,电子、机电、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百货、计算机零配件的销售,房地产项目投资,佣金代理。

75、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范宁,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璜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家居设计;图文制作;工程采购与销售;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家具、电器、布草、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普通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商场出租;机场登机桥、各类航空地面设备、机场机电设备产品、机场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别克、郑州日产、丰田、现代汽车、运钞车、特种车、消防车及各类消防产品、汽车配件的销售;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76、海南航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维军,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涉及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基金等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酒店管理,会展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代订车船机票,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网站开发,网络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工艺品销售,包机业务,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旅游信息咨询。

77、北京欢乐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祝捷,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会议服务;设计、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珠宝首饰、工艺品(不含文物)、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汽车、摩托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8、海南海航航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祝捷,经营范围:航空项目投资与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等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飞机租赁,房地产投资,项目策划及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航空、交通、新能源材料的投资开发。

79、海南国民假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祝捷,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技术外包;证券、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投资管理,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翻译服务,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

80、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14.8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运滨,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旅游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仓储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照相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珠宝首饰、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饲料、花卉、建材、通讯设备、工艺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汽车、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基础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票务代理;销售食品;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航空机票销售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1、北京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9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志泉,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及器材(起重机械除外);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仓储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2、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辛笛,经营范围:旅游管理,酒店项目管理和投资,航空项目管理和投资,景区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翻译服务,会议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83、大集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1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家福,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煤炭贸易、食品(含预包装食品和熟食)、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烟、酒、饮料、方便食品、冷冻冷藏食品、冷鲜食品、生鲜食品、副食品、调味品、蔬菜、水果的批发兼零售,仓储及物流服务。

84、海航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洲金,经营范围: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融信息数据处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财务顾问、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5、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5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魏云庚,经营范围:基础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不含医用软件开发)、软件推广及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上经营贸易。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86、海南海航汉莎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郭建明,经营范围:提供飞机维修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87、广州市城建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6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包宗保,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美术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传真、电话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务文印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礼品鲜花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活清洗、消毒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杂品综合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西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助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茶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咖啡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吧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类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理发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洗浴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游泳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经营;卫星传输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桑拿、汗蒸(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88、三亚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许惠才,经营范围:农业旅游观光产业开发经营,休闲度假产业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修工程(仅供办证使用),房地产信息咨询,仓储服务,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销售,机场建设及项目前期开发,机场投资、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及相关项目的投资,临空产业投资与开发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含填海、桥梁工程),机场建设与运营管理的咨询、技术合作、服务。

89、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于波,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顾问、经济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进出口贸易。

90、海航通航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辉,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通航产业投资开发与管理、通航产业相关改造项目投资与管理;通航相关旅游、商业项目投资开发和管理;与国内外通用航空运输服务相关项目的投资开发;通航产业相关资产管理。

91、安庆天柱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5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庆国,经营范围:机场营运、机场建设;航空维修;航空快件(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销售;烟、书、报、刊零售;食堂(主食、热菜)、经营预包装食品;利用自有媒体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国内旅游(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代理。

92、海南海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建,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接待服务、差旅管理、代订酒店、代订机票、代订门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国(境)签证代理、来琼外籍人员签证、就业证件、居留许可办理等服务、翻译服务、涉外培训、公证、认证代理服务、e-HR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及网上销售、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劳务承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介绍、代理招聘、就业指导及人才培训服务、教育培训项目策划、人才测评、人事代理服务、留学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3、广州市潮市场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宋天宇,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广告业;房屋租赁;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停车场经营;酒店住宿服务(旅业)。

94、天津市大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赖兴建,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机械设备维修;停车场管理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5、天津市大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7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霍峰,经营范围: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批发兼零售: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6、青春梦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喻?冰,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专业承包;票务代理(不含机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7、天航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2.4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璐,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运输业、房地产业、酒店业及广告行业进行投资;从事广告经营;航空器材、日用百货的经营;资产管理服务(金融资产除外)、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8、天津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金生,经营范围:旅客过港服务;提供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及仓储服务;航空器内外清洁服务;航空器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服务;航线维护服务;特种车辆和站坪运作;航班配载平衡;客票销售代理;航空专业培训咨询服务;从事广告经营;汽车租赁;航空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9、天津华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文斌,经营范围:一般航空进出,转口空运货物各项仓储作业及相关服务、装、卸载及搬运作业、快递货物,专业快递货物各项仓储作业、机放空运货物各项仓储作业、航空公司盘柜保管作业、仓储设施的建设经营、航空货运信息咨询,查证、办公房舍,停车场租赁业务、地勤服务作业及相关代理服务作业,保税仓储及相关运输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报检;国际贸易及相关简单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人力资源信息咨询;网上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器材、电脑及耗材、服装服饰、食用农产品及上述商品的批发兼零售;电子信息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及转让;金属制品、电线电缆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钢材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海南洋浦金海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行跃,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船板钢构、建筑工程钢构、桥梁钢构的生产、安装、销售;电力铁塔设计、制作、安装;地基与基础施工;金属材料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对外承包业务;钢结构设计。

101、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成小云,经营范围: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02、海航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翔,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及其关联产业的投资和管理;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会展策划;旅游项目策划;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工艺品的销售;旅游景区的投资与管理;高尔夫球会的投资与管理;赛事组织与策划;市场销售策划;高尔夫球会管理咨询服务;品牌的加盟与输出;球场规划、设计、建造、施工和监理;种植业;养殖业;进出口贸易。

103、海南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免税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桂国,经营范围:化妆品、日什、家用电器、工艺首饰品、旅游工艺品的销售,国内贸易。

104、海南美兰国际机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贞,经营范围:国际、地区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货物的收运、订舱、中转业务;美兰机场进出港货物地面代理业务,仓储、配载、装卸、集散、提货、集装箱拼装拆箱、行李分拣和航空货物的包装业务。

105、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鹏,经营范围:甲类、医疗救护、公务飞行、航空器代管业务、出租飞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2月14日);维修民用航空器机体;销售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化妆品、机械设备、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数据存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6、易生支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鹏,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经营范围以支付业务许可证为准);网络信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票务代理。(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关联航空公司关于飞机租赁的详情如下: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仍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四、进行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航空客货运,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所需,其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时已回避表决,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7-013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17年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互保情况概述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7年互保额度的报告》,同意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7年互保额度为280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⑴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43.87亿元人民币,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51.49%。经营范围为由天津始发(部分航班由北京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资产管理;航空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机械、电子设备、黑色金属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新华航空》杂志发布国内外广告;进出口业务。2016年营业收入47.47亿元,净利润4.16亿元。

⑵ 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40.04亿元人民币,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59.43%。经营范围为由陕西省始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延伸服务及地面汽车运输服务;航空配餐业、旅游、房地产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016年营业收入11.58亿元,净利润0.26亿元。

⑶ 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13.02亿元人民币,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50.60%。经营范围主要为由山西省始发至相邻省际间的支线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运输客货代理;由山西省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代购机票;代理报关;机械设备维修;装潢设计;地貌模型制作;批发零售建材、百货、焦炭。2016年营业收入18.21亿元,净利润1.29亿元。

⑷ 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34.96亿元人民币,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69.82%。经营范围为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货物进出口;保险兼业代理;礼品销售;景点及演出门票代售;酒店代订;汽车租赁;广告经营。2016年营业收入49.73亿元,净利润4.57亿元。

⑸ 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所有权益比例为86.32%。经营范围为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从乌鲁木齐始发的港澳台和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销售,化妆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业务。2016年营业收入9.71亿元,净利润0.66亿元。

⑹ 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所有权益比例为65.22%。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器维修;候机楼服务和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设计、制作、发布广告。2016年营业收入11.35亿元,净利润0.11亿元。

⑺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天津市,注册资本81.93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所有权益比例为87.28%。经营范围为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自有航空器租赁与航空器维修、航空专业培训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广告经营;货物联运服务;航空器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礼券的销售;旅游观光咨询服务;航空地面服务;烟草、生鲜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⑻ 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95%。经营范围为分支机构经营:住宿;制售中餐、西餐、印度餐(含冷荤凉菜、裱花)、咖啡冷热饮;销售酒、饮料、定型包装食品;游泳馆;美容(非医疗美容);项目投资管理;销售工艺品、五金交电;照相、彩扩服务;健身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日用百货;会议服务;商务服务。

⑼ 海南航空(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香港,注册资本70,200千元港币,其中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

控股子公司2016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千元)

三、互保主要内容

公司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航空”)、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新疆乌鲁木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航空”)、福州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航空”)、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航”)以及海南航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香港)”)2017年的互保额度为28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2017年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总结汇报2017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6年海南航空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为220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华航空、长安航空、山西航空、祥鹏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福州航空、北京科航和海南航空(香港)提供123.90亿元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84.63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互保额度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7.28亿元,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7年互保额度,有利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目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7年互保额度。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进行互保,能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7-014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2017年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互保情况概述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方2017年互保额度的公告》,同意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关联方2017年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90亿元,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147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的30%(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海航集团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陈峰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航空运输及机场的投资与管理;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信息技术服务;飞机及航材进出口贸易;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境内劳务及商务服务中介代理。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4,282,900万元,净资产13,695,600万元,营业收入4,854,000万元,净利润55,400万元。

三、与关联方互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海航集团签订2017年互保框架协议。根据该互保协议,2017年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90亿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017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147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的30%,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在2017年年度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上汇报2017年互保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与海航集团签订了2016年互保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2016年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40亿元,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132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的3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已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198.49亿元,公司及下属企业为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57.92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互保额度内。

截至本公告日,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292.40亿元,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63.92亿元,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互保协议将从总量上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公司权益,其对双方共同应对金融市场的复杂形势,在银行统一授信下争取更大的融资资源,加强公司现金流平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互保协议的签订将提高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和担保决策效率,双方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海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互保,将有效提高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融资能力,为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时已全部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7-015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㈠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8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3,938,540股,发行价格为3.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553,699,973.20元。2016年8月31日,保荐机构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48,983,299.76后的资金16,404,716,673.44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32,393.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03,584,279.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119)号验资报告。

㈡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08,874,463.8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636,541,842.74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人民币41,832,027.01元为收到银行利息及支付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于2016年9月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3,808,874,463.86元,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上述募投项目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十条第(四)项所列情形。

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62,175,203.19元置换预先投入海南航空引进37架飞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出人民币6,505,183,906.11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㈢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对最高总额不超过26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6年全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全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南航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1449号),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南航空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海南航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6年度,海南航空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的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且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7-016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3、发行期限:本次中期票据首期不超过3年,即3+N,于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4、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务、项目建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5、发行利率:由基准利率加初始利差及上调基点确定,基准利率每3年重置一次。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6、发行对象: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票面面值:人民币壹佰元。

9、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后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10、发行担保:本次中期票据无担保。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备案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7-017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人: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天津航空董事会或其转授权天津航空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天津航空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等注册发行事宜。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7-018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2架B737-800飞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拟向扬子江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航空”)出售2架B737-800飞机,交易金额92,133.07万元人民币。

●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公司董事谢皓明、牟伟刚、王少平、孙剑锋已回避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增强公司在上海航空枢纽乃至整个华东地区的航线网络资源协同效应,促进参股子公司扬子江航空持续发展,公司拟向扬子江航空转让2架B737-800飞机。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增强公司在上海航空枢纽乃至整个华东地区的航线网络资源协同效应,公司拟向扬子江航空出售2架B737-800飞机,交易金额92,133.07万元人民币。

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系公司重要股东,扬子江航空受海航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公司董事谢皓明、牟伟刚、王少平、孙剑锋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陈峰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航空运输及机场的投资与管理;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信息技术服务;飞机及航材进出口贸易;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境内劳务及商务服务中介代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2、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文理

注册资本:2,0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候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3、扬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扬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1493室

法定代表人:邓志成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业务,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国内空运货运销售及地面代理、地面配送,货物仓储(除危险品),货运、物流业务咨询及相关业务,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自有航空器租赁,航空器及部件维修业务,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工艺礼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日用百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行社业务,与航空运输服务相关的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

4、扬子江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扬子江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50号

法定代表人:邓志成

注册资本:50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业务,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国内空运货运销售及地面代理、地面配送,货物仓储(除危险品),货运、物流业务咨询及相关业务,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自有航空器租赁,航空器及部件维修业务,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工艺礼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日用百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行社业务,与航空运输服务相关的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拟出售的2架B737-800飞机,截至2016年11月30日,该2架飞机账面原值88,963.29万元,账面净值73,565.80万元。

根据北京中企华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2架B737-800飞机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1011号】,截止2016年11月30日,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定价政策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2架B737-800飞机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1011号】,截至2016年11月30日,2架B737-800飞机的账面原值88,963.29万元,账面净值73,565.80万元,评估价值为78,706.84万元,评估增值6.99%。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税费等因素,拟以92,133.07万元人民币将2架B737-800飞机出售给扬子江航空,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飞机出售协议主要内容

1、主要条款

在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前提下,海南航空同意于交付日将有关飞机以现状出售予扬子江航空,而扬子江航空同意于交付日从海南航空购买有关飞机。

有关飞机的所有权将在飞机卖据交付给扬子江航空时由海南航空转让或转移给扬子江航空。海南航空承诺在交付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向扬子江航空提供一份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出注明扬子江航空为有关飞机所有人的有关飞机国藉登记证书复印本。

2、交易价格

扬子江航空向海南航空购买有关飞机的购买价款为92,133.07万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及期限

在海南航空满足出售协议列明的相关条件时,扬子江航空应按如下付款计划付款:完成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购买价款的20%;完成飞机检查并签署飞机技术接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购买价款的30%;飞机交付当日,购买价款的50%。无论何种原因,如果飞机交付在本协议签署后180日或双方确定的其他交付截止日当日或之前没有发生,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4、飞机的交付

海南航空必须在交付日在海口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将有关飞机交付给扬子江航空,并签订和交付飞机卖据,将有关飞机的所有权转让或转移给扬子江航空。扬子江必须在交付日签订和交付验收证明书给海南航空。验收证明书将构成决定性证据证明扬子江航空对有关飞机各方面完全满意和买方确认有关飞机已经完全符合本协议的要求。

5、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正式生效,即构成扬子江航空合法有效且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且根据其条款对扬子江航空具有强制执行力。

6、违约责任

如果扬子江航空没有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或扬子江航空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声明或保证是不正确的,海南航空可随时以书面通知扬子江航空终止本协议,扬子江航空必须赔偿海南航空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损失。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