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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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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936,652,40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8,733,048.04元。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36,652,402股增加至1,873,304,804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成为国内领先的精品园区综合运营商为愿景,主动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孵化、产业服务集成”三大核心业务,在不断突出深化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布局产业投资孵化和产业服务集成业务,逐步从“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向“注重软件服务提升”转变,从“产业地产一业独大”向“科技园区综合运营”转变。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业务的经营模式清晰。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业务主要立足于“一区一城”(市北高新园区和南通科技城),同时努力拓展外延空间,通过自行开发、参股合作等方式开发和运营产业载体、商业配套和商品住宅,运营方式主要采用的是租售结合的方式;产业投资孵化业务主要依托园区的优势产业和丰富的企业资源,通过对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获取未来溢价退出的投资收益;产业服务集成业务主要是凭借公司多年形成的“市北特色产业服务体系”,实现品牌输出和管理输出,获取服务增值收入。

报告期内,在上海不断深入推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大背景下,产业园区,特别是高新技术园区,得以获得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市北高新园区作为新静安对接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公司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力争成为国内园区综合运营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上市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支付“15市北债”利息及手续费共计人民币3600.18万元。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市北债”持有人。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15市北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23日出具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公司债券“15市北债”的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讨论分析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北高新站在闸北静安“两区合并”新起点上改革创新、力争突破的奋进之年。公司以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为动能,立足“深度转型、内涵发展”,重点围绕大数据云计算方向,努力打造上海中心城区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和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示范区,公司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达11.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1.53亿元 ,比上年增长了16.56%,上市公司的业绩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一、立足于“坚守”,坚守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

1)从产业载体的租售工作看,自2014年以来,公司董事会对产业载体整体运营模式从以销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的转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稳步增长,全年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8.83亿元,较上年增长13.49%;租赁方面,公司一方面努力盘活存量房产,快速提升存量房产的租金水平,另一方面加大营销推广力度,加快新建房产的出租速度,全年实现租赁收入人民币2.1亿元,较上年增长34.94%,实现了租赁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整体租售工作均呈现出稳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2)从项目建设和项目拓展工作看,报告期内,公司仍然处于“大开发大扩张”的周期。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导的在建项目共有7个,涉及总建筑面积超过了70万平方米。其中,“市北?智汇园”、“南通科技城?云院一期项目”已于2016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市北?壹中心”、“楔形绿地项目”、“13-05地块项目”、“13-06地块项目”和“市北?祥腾麓源”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也正加快推进。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合作开发的绿地中环广场项目、南通香溢紫郡项目、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40-05地块和松江区永丰街道 H 单元 30-02 地块也正在稳步推进中。此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市场竞拍、参股合作等多种方式成功获得楔形绿地项目、青浦区盈浦街道胜利路西侧03-04地块、嘉定区徐行镇06-04号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其中楔形绿地项目,总规划面积达16.51万平方米,将定位为集高端商业、智慧办公、生态绿地、高端养老为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项目,该项目也是公司首次涉足养老地产。通过参与上述优质项目的储备、开发和运营,将为公司未来几年业绩的稳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从资本运作工作看,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近三年来,公司充分借助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先后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公司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三项重大资本运作和再融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在获得控股股东优质资产注入的同时,成功募集21.39亿的现金,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质量有了大幅的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也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二、着眼于“转型”,寻求公司业务模式的转型

1)产业载体开发运营模式的转型。

传统的产业载体开发运营模式是“选址→拍地→开发→租售”,其弊端是前期开发周期长、资金占用大、土地资源日渐稀缺和竞争异常激烈等。公司近几年依托全资子公司创越投资这一平台开始探索品牌运营服务输出的全新模式,紧紧抓住上海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再造”的机遇,先后在黄浦、静安的核心CBD地区成功打造了“创越?风口汇”和“创越?源空间”等产业地产新地标,其中“创越?风口汇”的改造设计还获得了2017年德国IF设计大奖。报告期内,创越投资又与上海报业集团深度合作,通过“参股投资+改造运营”的全新模式取得位于静安区沪太路701号、沪太路739号和洛川中路840号的三处房产的40%股权和改造运营权。通过之后高品质的改造更新,加之市北独具特色的产业园区运营模式,公司将不仅能够获得长期的运营收益,还能分享到资产再造的增值收益。

2)“地产+投资”双轮驱动的转型。

结合公司特色的科技产业资源和丰富的企业客户资源,近几年来公司不断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努力实现公司业务从“地产”一业独大向“地产+投资”双轮驱动的转型。报告期内,公司与浪潮集团合资成立了上海悦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后又参与了上海火山石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外,借助旗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聚能湾创新创业平台,继续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投资力度。通过与高科技龙头企业和知名投资机构的紧密合作,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投资业务的布局,构建“原始股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资体系。

三、致力于“突破”,突破产业能级实现品牌价值

判断一个产业园区运营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就是优势产业源源不断汇聚和发展。按照静安区“国际静安、圆梦福地”的发展目标和“一轴三带”战略布局,公司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将成为新静安“中环两翼产城融合发展集聚带”承接中环“黄金走廊”功能,凸显“创新创意、产城融合”特征的重点发展区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和对接市区的战略发展要求,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截至年底园区的云计算和大数据企业已超过150家,形成了“政务云、医疗云、办公云、教育云、金融云”等多种云服务平台,构建起了“基础设施层、系统平台层、云应用平台层、增值服务层、配套端产品层”五个层级产业链,吸引了浪潮、晶赞、鹏博士、上海数据交易中心等知名云服务企业,并成功培育出数据港等一批云计算大数据龙头企业。同时,依托上海首个云计算产业基地和首个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放眼全球大数据创新资源,积极探索与intel、德国拜耳等大数据产业孵化平台的合作,“市北高新”正成为上海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代名词。报告期内,市北高新园区还成为了全国首批“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区”,同时写入了《上海2016-2040城市总体规划》,打造高能级创新引擎。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0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群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17-00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临2017-00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467,128.7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广大股东的合理回报诉求,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936,652,40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8,733,048.04元。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36,652,402股增加至1,873,304,804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审慎研究拟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园区开发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产业载体的销售和租赁都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在产业载体储备方面,201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市场竞拍、参股合作等多种方式成功获得楔形绿地项目、青浦区盈浦街道胜利路西侧03-04地块、嘉定区徐行镇06-04号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在产业载体建设方面,公司2016年在建项目7个,总建筑面积超过了70万平方米,市北?智汇园、市北?壹中心、楔形绿地综合地块等项目稳步推进。

公司目前发展所处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了使公司保有与增长速度相匹配的土地储备和产业载体资源,2017年公司将继续增加投入以期获取更多适合公司发展的项目。

2、2017年公司资金需求方面:

2017年,公司将继续加快产业载体的开发建设,确保“市北?壹中心”、“楔形绿地项目”等在建项目严格按照目标进度顺利推进,实现“13-05地块项目”、“13-06地块项目”以及“市北?祥腾麓源”等项目年内竣工交付,同时与合作方紧密合作,加快绿地中环广场项目、南通香溢紫郡项目、嘉定区徐行镇06-04号地块项目等合作项目的建设速度。同时,在项目的规划设计过程中,我们将更加注重在产业园区和城市生活空间中统筹规划各类功能要素、产业要素、生活要素的合理配置,实现产业园区与城市生活空间的一体化融合发展。此外,2017年公司也将通过市场竞拍、参股投资和轻资产运营等多种方式走出“一区一城”(市北高新园区和南通科技城),获取更丰富的产业载体资源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将根据各个项目的开发计划与投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公司需求;同时公司将优化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力争加快资金的周转,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楔形绿地项目、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13-05地块项目、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13-06地块项项目等产业载体项目的开发。

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3,467,128.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2,612,940.6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16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792,169.51元,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27,467,286.67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4,030,865,813.83元。

2016年度,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936,652,40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8,733,048.04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2.21%。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将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936,652,40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3,304,804股。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临2017-01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09)。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群女士、张羽祥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1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对外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规划,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融资计划为人民币50亿元,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委托贷款)、债券(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信托融资、公司向下属公司或下属公司间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但不包括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担保合同、协议及文件。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17-011)。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群女士、张羽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17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税前)(不含之后增加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弛先生、刘芹羽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17-01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内部管控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将原规划工程部分拆为规划部和工程部;原研究室更名为战略发展部。

公司调整后的部门设置为行政办公室、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资讯部、投资管理部、招商中心、资产管理部、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规划部、工程部、工程合约部、工程预算部、审计室、董事会办公室和招投标办公室十六个部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1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0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张青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此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吴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临2017-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依法有效运行,保障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临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陈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附:陈军先生简历:

陈军先生,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历任上海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党委办副主任、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劳务有限公司港澳中东部业务主管、明园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上海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闸北区外经委副主任、闸北区商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0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的《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前身系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12月10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沪府办[1991]155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以(92)沪人金股字第5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上市交易;1992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以(92)沪人金B股字第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票并上市交易。1995年10月4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000400065302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6,449,19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华业字(97)第1047号验资报告。

2009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交易由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两部分组成。公司 原控股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签署有关股权划转协议,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37,428,652股国有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1.92%)无偿划转给市北集团。同日,公司与市北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并于2010年1月18日双方签订《资产置换协议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资产置换协议》”), 约定公司拟以其除人民币2亿元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市北集团合法拥有的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如有资产或负债无法转移则以现金方式调剂),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2012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38号),核准本次的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置换方案。

2012年8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原控股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已将持有的本公司237,428,652 股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1.92%)无偿划转至市北集团。

2012年8月23日,公司依据《资产置换协议》,将除人民币2亿元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市北集团合法拥有的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并向市北集团支付差价人民币1,857,003.79元。双方于2012年8月31日签订《资产置换交割确认书》确认完成本次资产置换。

2012年9月13日,公司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566,449,190.00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市北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市北集团持有的上海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6号),核准本次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5年5月28日,公司向市北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公司已收到市北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45,827,372.00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712,276,562.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年8月7日,公司收到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款,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20,51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9.91元。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60,297,079.00元,股本人民币760,297,079.00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3116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2月23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255050。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49%的股权参与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2016年8月19日,公司已收到市北集团及其他6名投资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6,355,323.00元。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936,652,402.00元,股本人民币936,652,402.00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311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255050。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群。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2号1008室。

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主办、承办除外),建筑规划方案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审批核准、实施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简介

2014年8月8日,本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由本公司拟向市北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市北集团持有的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上海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业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各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由双方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经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342156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和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343156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的评估净值分别为1,420,539,831.39元、7,110,143.01元。

本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82元/股。鉴于上市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中公告的2013年分红计划,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566,449,19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并于2014年6月25日上市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别于2014年7月29日、2014年8月13日发放现金红利。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9.79元/股。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27,649,974.40元,按照9.79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45,827,372股。

本公司此次交易中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2014年8月9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84元/股,考虑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后,发行底价调整为8.81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427,649,974.40元计算,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75,883,324.80元,按照配套融资发行底价8.81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4,016,268股。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审批核准程序

2014年8月8日,本公司与市北集团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范围及相关事项。

201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即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等相关议案。

201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4﹞395号),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201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80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5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809号)。

201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15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5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6号),核准本次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2015年5月28日,公司向市北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公司已收到市北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45,827,372.00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712,276,562.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8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上海市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6月9日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其向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换发的《营业执照》,市北集团所持有的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100%的股权已过户至市北高新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2015年8月7日,公司收到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款,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20,51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9.91元,共计募集配套资金475,883,323.47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9,932,115.23元后,余额人民币465,951,208.24元。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60,297,079.00元,股本人民币760,297,079.00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3116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年8月13日,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的规定,公司将配套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用于增资市北发展,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3116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盈利预测及其实现情况

1、编制盈利预测依据的相关假设前提

在编制本次盈利预测时,本公司依据公司及拟购买资产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的历史经营业绩,编制了2013年度以及2014年1至9月的备考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74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考虑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结合本公司2014至2015年度的经营计划、各项业务收支计划、已签订的销售合同、项目开发建设施工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本着谨慎性原则,经过分析研究编制了本盈利预测报告。该盈利预测已扣除企业所得税,但未计不确定的非经常性项目对公司获利能力的影响。编制盈利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方法遵循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各重要方面均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一致。

盈利预测所依据的主要假设有:

(1)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均能持续经营;

(3)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4)公司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法律、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5)国家现行外汇汇率、通货膨胀率、银行信贷利率在正常的范围内变动;

(6)公司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

(7)公司的法人主体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和会计主体不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已签订的主要合同及所洽谈的主要项目能基本实现;

(9)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无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1)房产租赁价格无重大变化;

(12)国家对工业园区和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无重大变化。

(13)本公司在预测期间的各项经营计划和预算能够完成。

2、盈利预测的主要指标

(1)公告的盈利预测报告情况

本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于2014年11月29日公告了“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预测了2015年度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市北发展及本公司的盈利情况。

(2)市北集团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根据本公司与市北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市北集团确认并承诺,市北发展100%股权所对应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1,857.32万元、11,345.79万元、16,603.72万元、17,482.11万元。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实施完毕,市北集团承诺市北发展100%股权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对应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不低于预测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即分别不低于11,345.79万元、16,603.72万元、17,482.11万元。若标的资产市北发展100%股权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累计预测利润数额,市北集团应向本公司补偿。

鉴于市北高新将进行配套募集资金用于市北发展新中新项目,市北发展在计算利润承诺期限内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中,扣除届时配套募集资金所带来的效益对每年净利润的影响数额后,作为实际净利润,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市北集团对市北发展2015年-2017年业绩承诺利润11,345.79万元、16,603.72万元和17,482.11万元进行比较,进而确定盈利预测补偿的实现情况。

配套募集资金对盈利预测的影响数额=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市北发展新中新项目的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市北发展所得税税率)*资金实际使用天数/365

(3)2016年度盈利预测指标情况

根据上述盈利预测及相关承诺,市北集团承诺市北发展100%股权2016年度实际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并扣除配套募集资金所带来的效益影响后不低于16,603.72万元。

3、2016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市北发展)2016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2)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市北发展)盈利预测的累计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4、结论

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配套募集资金所带来的效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了市北集团承诺的金额,市北集团无需对本公司进行盈利补偿。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0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市北高新”)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6号《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市北集团持有的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上海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业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各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342156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和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343156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的评估净值分别为1,420,539,831.39元、7,110,143.01元,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27,649,974.40元。

本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以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82元/股。鉴于上市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中公告的2013年分红计划,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566,449,19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并于2014年6月25日上市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别于2014年7月29日、2014年8月13日发放现金红利。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9.79元/股。

本公司向市北集团发行145,827,372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各100%股权,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9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5月28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市北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45,827,372元。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各100%股权合计出资人民币1,427,649,974.40元,认购本公司股份,增加本公司股本145,827,372元。

(2)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在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实施的基础上,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20,51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1元,共计募集配套资金475,883,323.47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3116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已于2015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310066645018800004784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规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用途为对市北发展进行增资,用于市北发展在建项目(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提高资产重组的绩效。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3116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用于增资市北发展,于2015年8月13日缴存市北发展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开立的31001518000050033973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9月1日,市北发展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全部用于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02.35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市北发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5,113.50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及售房款资金尚未划出之余额。

鉴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经与湘财证券、开户银行商议,公司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于2016年9月将上述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310066645018800004784账户,以及市北发展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31001518000050033973账户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49%的股权参与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807243号),欣云投资的整体评估价值为1,144,658,363.11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备沪国资委201500086),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欣云投资49%股权的最终作价为560,882,597.92元。

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6,355,32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699,999,995.13元,发行股份因尾数原因不足1股的余额部分13.04元由市北集团无偿赠予本公司。

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欣云投资49%股权作价560,882,597.92元进行出资,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16日向欣云投资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6332402487R的《营业执照》,欣云投资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公司已收到其他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人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139,117,410.25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23,929,999.96元后,余额人民币2,115,187,410.29元,于2016年8月19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138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支付给其他中介机构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费用140万元后的金额2,113,787,410.29元,用于增资欣云投资,于2016年9月2日缴存欣云投资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007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37,661.93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本年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欣云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86,217,538.18元,为收到的募集资金、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支付项目开发款后的余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本公司或市北发展及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本公司或欣云投资及湘财证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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