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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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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境外资产托管人

2.5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4)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获得人民币份额;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获得美元份额;(5)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的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美元。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40%×道琼斯互联网指数+45%×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15%×中证全指互联网软件与服务指数

基金的业绩基准通常反映本基金主旨是为投资者提供纯粹的分享全球互联网行业发展及成长收益的途径。业绩基准以中国互联网公司(包括在国内与海外上市的股票)和美国互联网公司为核心,充分体现了目前全球互联网行业的特点以及该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可作为该行业市场平均水平的一个衡量。此基准的构成及权重可根据未来全球互联网行业发展态势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保持本基金业绩参照物的公平性和时效性。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1000

Return(t)=40%×(道琼斯互联网指数 (t)/道琼斯互联网指数(t-1)-1)+45%×(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t)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t-1)-1)+15%×(中证全指互联网软件与服务指数(t) /中证全指互联网软件与服务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 (t))×Benchmark (t-1)

其中t=1,2,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1: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图2: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美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六)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4月15日,2015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和QDII、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11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丰和价值封闭、嘉实元和、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 ETF联接(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H股指数(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400ETF、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沪深300ETF、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中证500ETF、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宝A/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嘉实中证医药卫生ETF、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嘉实新机遇混合发起式、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新起点混合、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新起航混合、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新常态混合、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嘉实稳泰债券、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稳盛债券、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嘉实安益混合、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嘉实惠泽定增混合、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强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稳荣债券、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嘉实新添瑞混合、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3只开放式基金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基金经理丁杰人的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经理张丹华的任职日期是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2017年1月1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基金经理的变更公告》,丁杰人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由张丹华先生单独管理本基金。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每季度和年度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6次,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国内市场全年震荡分化,存量博弈格局明显,成长、周期、价值的风格均有各自机会,上半年股灾之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OLED等成长主线表现较好,下半年保险等增量资金带动市场风格偏向高ROE的价值股;全年来看,供给侧改革和期货价格上涨带动下,煤炭、钢铁、农产品、化工等周期板块均有表现;科技板块由于估值偏高和市场风险偏好下降,整体表现较弱;海外市场方面,香港市场全年均有明显机会,特别是低估值的周期股和部分可选消费行业,美国市场维持强势,大选结果明朗后,美联储加息落地,市场对经济增长预期乐观,美国市场明显反弹。

报告期内,我们保持了相对稳定的仓位,结构上偏向代表长期方向且估值合理的品种,前瞻性把握了半导体、消费电子、OLED等中观机会;海外市场方面,比较好的把握了人工智能、网红社交和半导体领域的机会,同时增加了教育、光器件等领域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3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5%;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美元基金份额净值为0.912美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4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大的科技周期角度,我们认为现在依然处于从智能手机驱动移动互联网浪潮之后,寻找新的大规模新硬件平台的过程中,智能汽车、VR、物联网都是潜在的方向,其中人工智能将在本轮技术变革中扮演重要角色,在这个过程中,新的技术创新主要由底层硬件驱动,也是我们投资的中期方向。

国内市场方面,改革和创新依然是投资主线,市场会回归更加均衡状态,大的分化也给我们精选个股提供了空间,我们将更严格标准选择能够兑现长期增长预期的龙头公司,线索上偏向半导体、物联网、人工智能、VR、新消费新娱乐等。

海外市场方面,香港市场的盈利和资金面均有改善,全年估值继续提升,同时伴随着国内互联网产业层面快速整合和融资端的收紧,龙头公司能够集中更多资源,我们投资也会加以倾斜;美国市场方面,我们依然会重点配置人工智能方向,并辅以新底层硬件(光器件、摄像头)和上层应用服务(直播、游戏、教育)。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香港、纽约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2)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份额本报告3.1.1“本期利润”为-31,532,442.51元、3.1.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268,540,947.23元;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美元份额本报告3.1.1“本期利润”为-1,697,757.99元、3.1.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4,723,075.31元,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约定,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张勇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671号)。

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净值1.034元,基金份额总额1,747,954,698.52份;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净值0.912美元,基金份额总额80,363,598.53份。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1,828,318,297.0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4月15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4月15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赵学军______ ______王红______ ____常旭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3 关联方关系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4.1.2 债券交易

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4.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4.1.4 基金交易

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基金交易。

7.4.4.1.5 权证交易

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4.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 / 当年天数。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 / 当年天数。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5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进行行业分类。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2 累计卖出金额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注:8.5.1项“买入金额”、8.5.2项“卖出金额”及8.5.3项“买入成本”、“卖出收入”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基金。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1)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占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占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总份额比例;

(2)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占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占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总份额比例。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人根据研究服务、交易服务、销售服务、投资策略服务、市场及后台服务等评价指标选择交易券商,并与被选择的交易券商签订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与经纪商签订的协议,按照市场惯例确定佣金费率。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