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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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公告编号:2017-03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许德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姜峰先生、董事刘丹宁女士、董事叶继革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黄冬梅女士、职工监事杨京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小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颜建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与阳江市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珠医疗210,105,354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答邦彪、漆贤高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中珠医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中珠医疗《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