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57 公司简称:信达地产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81,365,136.89 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 327,433,638.47元,2016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2,743,363.85元,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23,629,367.3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2016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182,911,253.0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以商业物业经营管理、房地产金融业务、物业服务、房地产专业服务为支持,坚持房地产主业与资本运营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地产开发、金融投资、专业服务三大体系成熟互补的业务发展格局,同时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完善产品体系与城市布局,努力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公司开发产品以住宅为主,重点关注首次置业与改善型需求,同时适度开发写字楼和综合体。公司进入了近二十个城市,形成了一二三线城市的均衡布局,城市主要分布在上海、浙江、安徽、广深、重庆、青岛、海口、乌鲁木齐、沈阳等区域。公司秉承“建筑传递梦想”的品牌理念,在住宅领域形成了蓝系列、郡系列、逸邨系列、天下系列四大产品线,在办公领域形成了国际系列产品线。
作为中国信达的房地产开发业务运作平台,公司依托信达系统资源,发挥信达地产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专业能力,坚持房地产开发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逐步强化公司在房地产价值链前端的竞争优势,努力形成具有信达特色的金融地产发展模式。公司持续提升业务和盈利模式,努力由原来单纯获取项目开发利润向开发利润、投资收益以及监管代建收入等多元化收入来源转变。
公司所属房地产行业是周期性和政策性明显的行业。政府希望以强有力的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房地产的周期波动和如影随形的调控政策往往对房企的投资、设计、开发、销售等经营工作产生很大影响。其次,房地产行业还是资金密集型和资源整合型的行业。房企的经营行为往往伴随大量资金的流动,土地等成本的上升进一步提高了行业的资金门槛,投融资能力直接影响房企的生存和发展。同时,房地产带动的上下游产业链也很长,涉及金融(银行)、工程、设计、钢铁、建材、家居、装修、家电等,影响非常广泛。由于我国房地产具有的周期性、政策性、资金密集型和资源整合型等特点,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定位、模式、规模、效益等方面千差万别,巨型房企与中小房企同时存在。
2016年房地产行业政策从年初鼓励去库存,到下半年热点城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经历了从普遍宽松到局部持续收紧的过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房企优胜劣汰加剧,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根据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发布的2016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排行榜,以销售金额计算,销售十强房企行业集中度达到18.3%,销售二十强房企达到24.7%,销售五十强房企达到34.6%,销售百强房企达到43.9%。2016年,公司销售金额和销售面积均位列房地产企业销售百强。总体来看,我国房地产行业竞争非常激烈,房企发展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谋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房企需要不断塑造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7年3月1日支付“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已于2017年3月15日支付“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其他已发行公司债券均未到付息期。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出具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095-1号),本次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券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出具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134号),本次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券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23日出具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6)》(信评委函字[2016]跟踪114号)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6)》(信评委函字[2016]跟踪112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信地01”和“16信地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71亿元,比上年同期81.36亿元增长42.22%;其中,房地产项目结转营业收入108.87亿元,较上年同期75.41亿元增长44.37%;实现净利润8.53亿元,较上年同期8.13亿元增加4.9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81亿元,比上年同期8.60亿元增长2.4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51.25亿元,较年初521.84亿元增加129.41亿元;负债总额558.07亿元,较年初434.39亿元增加123.68亿元;净资产93.18亿元,较年初87.45亿元增加5.7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90.18亿元,较年初84.45亿元增加5.7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69%,较年初增长2.4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主业收入增幅较大,房地产营业利润增幅23.41%。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154.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55%;销售合同额169.07亿元,同比增长60.71%,完成全年计划的169.07%。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155.90万平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 119.92%;竣工面积129.02万平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107.52%。报告期内,按权益比例计,公司新增储备计容规划建筑面积77.40万平方米。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储备项目计容规划建筑面积375.54万平方米,公司在建面积336.28万平方米。公司房地产出租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4,659.87万元。
3.2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其他房地产产品主要是储藏室。
3.3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3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说明:1、公司储备项目均不涉及一级土地整理;
备注:宁波建信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集士港4#地块二期剩余土地权益比例由85%增持为100%,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
3.3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期末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报告期内竣工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3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注:1.表中未含公司参股项目股权销售面积64,928平方米。【其中:水木清华项目(45%股权)股权销售面积275平方米;水木年华项目(45%股权)股权销售面积13725平方米;云鹭湾项目(15%股权)股权销售面积7007平方米;浅水湾项目(49%股权)股权销售面积24923平方米;宁波府项目(50%股权)股权销售面积18999平方米;】
2.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543,505平方米(含股权销售面积);销售额169.07亿元(含股权销售额)。
3.34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4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5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颁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列示于“税金及附加”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列示于“税金及附加”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 (除原已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外),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2016年度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本期税金及附加22,458,836.68元,调减本期管理费用22,458,836.68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股东权益及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3.7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