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52 公司简称:中恒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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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489,328,286.15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356,682.1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0,251,460.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4,216,263.22元,2016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003,321,484.57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76,318,808.20元。
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475,107,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总额为156,379,821.62元;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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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中恒集团主要经营业务可分为医药制造、食品生产、房地产开发三大板块。各业务板块的经营主体及情况如下:
医药制造
中恒集团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医药制造业,核心业务为中成药制造。经营相关业务的主要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近90年发展,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高新技术制药企业,为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华南区最大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制药公司荣获“广西50强企业”、“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广西扶贫龙头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制药公司致力于制药和健康领域的传承和创新。以改善患者生命品质为根本,为生命健康提供优质高效的医药产品;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传承健康文化,提倡医养结合,造福社会大众。主要产品有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等。拥有“中华”、“晨钟”等著名商标,以及药品生产文号309个,其中中成药181个,化学药制剂119个、原料药9个。公司有54个中药品种及32个西药品种共计86个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有31个中成药、14个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制药公司产品品种丰富,产品治疗范围囊括了心脑血管、神经内科、内分泌、骨科、眼科、妇科、儿科、呼吸、泌尿系统、保健等领域。其中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为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是公司的核心医药品种。医药板块的营业收入占中恒集团营业收入的90%以上。
食品生产
公司下属经营食品生产业务的子公司为广西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龟苓膏、龟苓宝、八宝粥等快消类食品,正处于市场培育阶段的双钱公司,努力通过传统结合创新的方式,实现销售的突破。
房地产开发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母公司本身,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011年房地产政策趋于收紧,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根据国家政策的导向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201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剥离房地产业务的议案》,决定中恒集团退出经营房地产业务,在清理完毕当前房地产项目的尾盘后,公司及下属企业将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此议案经2012 年2 月7 日召开中恒集团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2 年度决定退出房地产业务以来,公司有序剥离了旗下的房地产子公司以及处置公司本身的房地产资产,没有再新增投资房地产业务。截止目前,公司剩余未剥离完毕的房地产资产主要有恒祥豪苑账面价值2,867.92万元;旺甫豪苑账面价值20,418.48万元。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三七、苦玄参等中药材。子公司在广西、云南等省份建立了中药材种植基地,可满足公司部分中药材的需求。对于其他中药材及原辅料等采取对外采购的形式。公司全面实施TQCS(即:技术、质量、价格、服务)采购策略,通过建立供应商的准入机制、供应商绩效管理等机制,对供应商进行优胜劣汰、发展优质供应商,保障原料供货的稳定和质量提升。对于大宗物料,建立物料市场价格信息跟踪档案,分析物料的价格趋势,实现专业化的集中招标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的是“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保障市场供应,保持合理库存。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需求科学有效地制订生产计划,保证生产环境、生产全过程符合GMP的规范要求及公司各类生产标准,并由质量中心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全方位监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药品采用省级代理为主,通过物流公司配送至医院终端,以省级招投标产生的价格为终端市场价格;普药采用层级经销模式,分为一级商、二级商和终端商;招商品种主要开发可以直达终端的经销商。
(三)制药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5.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9%。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8803.2亿元,比上年增长8.5%。与2015年相比,2016年工业企业效益呈现好转的态势。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总额增长均高于工业企业整体水平,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28026.9亿元,比上年增长9.7%,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利润总额为30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医药工业对整体工业增长贡献进一步加大。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近几年数据,医药工业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目标,积极应对经济转型新常态,整体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在主要工业大类中保持前列。但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进一步放缓,医药工业面临换挡调速的挑战,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的任务更加迫切。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的数据显示,医药行业的情况如下:
1.增加值增速位居前列
2015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8%,增速较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高于工业整体增速3.7个百分点。医药工业增加值在整体工业所占比重达到3.0%左右,较上年增长约0.2个百分点,反映出医药工业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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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增速继续放缓
“十二五”以来,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较“十一五”末增长了一倍多,2013年迈上2万亿大关,但增速逐年下降。根据统计快报,2015年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885.2亿元,同比增长9.0%,高于全国工业,但较上年降低4.0个百分点,多年来首次低至个位数增长。各子行业增速均出现下降,中成药降幅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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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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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增速高于收入
“十二五”期间,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也逐年增长,较“十一五”末增长了近一倍,但增速不稳定,总体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医药工业实现利润总额2768.2亿元,同比增长12.2%,高于全国工业增速14.5个百分点,较上年下降0.04个百分点。利润增速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增长0.3个百分点。各子行业中,中成药和生物制品的利润率增幅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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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医药工业利润总额和利润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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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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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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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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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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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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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同比增加24.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亿元,同比下降5.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6亿元,同比增加141.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53%,同比增加0.56个百分点。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4.96亿元,比上年增加413.03%,
公司全年投入研发经费6234.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9.4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在合并财务报表抵销时不再进行恢复,并导致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
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报表项目均未产生影响。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十家,详见本附注。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
董事长: 容贤标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7-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广州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容贤标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董事李小强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欧阳静波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489,328,286.15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356,682.1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0,251,460.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4,216,263.22元,2016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003,321,484.57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76,318,808.20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475,107,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总额为156,379,821.62元。
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本年度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2017年公司拟维持在原各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授信总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17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与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在2017年度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在各银行机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委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18年4月30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投资资管计划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的资金较为充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在委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期限在三年内(含三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负责资管计划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资管计划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有关的所有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广告传播费用预算的议案》;
为树立企业形象、推广公司产品及品牌,2017年度,公司计划用于广告宣传投入的总体费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本议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广告传播项目的具体实施以及费用的拨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捐赠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017年,公司拟通过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向社会各界进行款物捐赠,捐赠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社会慈善事业。具体捐赠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尹琪先生、廖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尹琪先生、廖智先生简历
尹琪,男,1961年5月出生,美籍华人,医学硕士、理学硕士。现任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赛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Boehringer Ingelheim (Biopharma-China)质量负责人。美国MERCK公司产品放行专员/项目负责人及美国SEARLE公司分析化学家等。
廖智,男,1965年12月出生,注册执业药师,制药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德国爱斯达药厂(ASTA Medica)南区销售经理(负责肿瘤药品的临床推广和销售),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驻越南首席代表、越南VCP制药股份公司总经理、中国医药集团(越南)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质量负责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十四、《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广西梧州召开中恒集团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投资资管计划的议案》;
(八)《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捐赠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7-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广州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表决,委托监事陈海波先生代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本年度报告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进行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义务和维护股东权益时,能勤勉尽责,奉公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目前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规范,运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议报告编制要求。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及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和事项。
公司在出售资产过程中,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及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和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有较大差异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21,52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22,889.4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37,272,889.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20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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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2月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金,于2016年转回2,848,562.87元;2015年9月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的募集资金项目道路挖掘保证金,于2016年转回187,2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新兴支行(账号454060200018170828728)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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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4年11月24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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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恒集团已将因500mg的新规格申请未获批准导致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项目具有不确定性的情形进行公告,公司董事会尚在积极准备替代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中恒集团 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17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授信贷款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制药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恒集团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制药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制药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具体金额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与金融机构的相关事宜,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的授信事宜相关文件。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互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中恒集团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与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7-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在各银行机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委托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18年4月30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品种
投资理财品种时以公司资金安全为核心并兼顾较高的理财收益,选择银行机构发售的资金安全度较高的对公保本型理财产品。
择优选择银行机构实际发售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一年)。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2018年4月30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较为安全,风险可控,该等保本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在于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投资理财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
2.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银行机构开展理财活动。
3.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和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在2017年度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在各银行机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中恒集团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
五、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投资资管计划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2017年度投资资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在委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负责资管计划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资管计划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有关的所有事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通过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范围
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在委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通过市场遴选的方式,同时挑选两家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于高回报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同期限的资产管理计划。
(三)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期限
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期限在三年内(含三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收益不确定,受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变化及实际投资项目本身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及实际投资项目的影响而达不到预期收益。
2. 委托专业的资管公司进行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投资收益较高,但不排除因判断失误、管理不善等导致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面临亏损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下转6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