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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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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17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3月17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均出席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宏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1,421,054.48元、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02,842,108.97元,两项合计154,263,163.45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公司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42,999,108.28元,占本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78,580,909.98元的31.21%。本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510,868,947.87元。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开发的西安振业·泊墅项目由于部分业主未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西安公司作为贷款担保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根据法院判决或担保合同约定,代偿24户欠款业主应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等59,732,557.60元,西安公司已依法行使追偿权,并支付相关诉讼、评估费用等209,845.00元,上述其他应收款合计59,942,402.6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于本年度对上述其他应收款59,942,402.60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8,848,485.04元。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九项议案将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18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3月2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强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1,421,054.48元、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02,842,108.97元,两项合计154,263,163.45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公司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42,999,108.28元,占本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78,580,909.98元的31.21%。本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510,868,947.87元。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8,848,485.04元,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6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七项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20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公司拟于2017 年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32亿元的担保额度。

各级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4月16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荣湾镇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

法定代表人:白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建商品房的销售

股权结构:系我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8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1,252.26万元,净资产36,615.35万元,资产负债率75.79%。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0,070.43万元,净利润10,407.72万元。

(二)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日

注册地点: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广安路800号振业泊墅东会所四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土地的开发整理;房地产的开发、销售;房屋租赁;企业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3,076.29万元,净资产71,621.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08%。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26.96万元,净利润9,030.12万元。

(三)广州市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6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二巷7号之一自编10号

法定代表人:郑邦绵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297.5万元,净资产29,780.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01%,广州振业开发项目尚未销售,目前尚无营业收入。

(四)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惠南大道旁惠阳振业城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746.58万元,净资产34,235.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98%。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87.59万元,净利润2,570.03万元。

(五)深汕特别合作区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标准工业厂房8号楼2楼A-12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79.98万元,净资产11,89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42%。深汕项目尚在开发中,目前尚无营业收入。

(六)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和租赁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1,597.41万元,净资产18,986.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43%。2016年度无营业收入(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度无自有开发项目,故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亿元。为满足2017年度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各级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一)公司向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二)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获调剂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子公司2017年度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对控投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7.6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2%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21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28 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及“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原有各项规定执行。

公司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做出如下调整:

(1)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3)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4)“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列示。

(5)“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 等科目的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以上科目调整,不影响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22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5月 16日(星期二)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二)听取事项:《独立董事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至议案7已经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1日、12日、15日上午9:00—下午17:0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604室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969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杜汛、牛佳琪

(四)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

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