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7-00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兰亚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璋、朱卫平、沈洪涛、徐驰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是: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7] 第0688号《审计报告》,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19,963.6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21,776,589.45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495,456,625.81元。因尚未弥补完前期亏损,董事会建议2016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兰亚平、张木毅、王伟东予以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8”)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融资额度的议案》。具体是:
根据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7年公司总部及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融资额度。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融资额度,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9”)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楼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东予以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0”)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1”)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赵学超先生主持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在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8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兰亚平、张木毅、王伟东回避表决。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7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预计情况如下:
(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4月1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为62,300万元,其中采购稀土产品38,300万元,销售稀土产品24,000万元。
2016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江矿业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钨矿产品1,340万元。
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11月28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6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2,200万元,其中采购稀土产品15,100万元,销售稀土产品7,100万元。
综上,公司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易购销总额度为85,840万元,其中采购额度为54,740万元,销售额度为31,100万元。
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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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3.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的关联交易
2016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9月13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人民币借款2.9亿元,向广晟财务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322.38万元,存款余额8,081.48万元。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在公司2016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预计2017年度购销关联交易总额为99,700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额度为75,000万元(稀土产品54,000万元,其他有色金属产品21,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额度为24,700万元(稀土产品18,700万元,其他有色金属产品6,000万元)。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3亿元;关联人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9亿元。
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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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集团”)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9楼东面楼层
法定代表人:王如海
(下转12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