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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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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11 公司简称:新华文轩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本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746.23万元。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23,384.1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70,152,300.0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经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作为西南地区文化产业龙头企业,以传承中华文明为使命,是集出版物编辑、出版、销售及多元文化产业发展于一体的文化产业经营实体,主营业务包括出版物的编辑和出版、图书及影音产品零售、分销以及教材和助学类读物发行业务等。

1.出版业务:本公司旗下10家出版社,围绕各自的出版专业定位,策划组织选题并组稿,按专业出版流程完成图书出版工作,并通过相关渠道面向市场进行销售。其中1家出版社作为专业的教育图书出版单位,负责本公司教育类图书的研发及出版工作,其余9家为专业大众图书及音像出版单位,负责大众图书的研发及出版工作。

2.发行业务:按照渠道主要分为教育服务、实体门店、商业连锁超市以及互联网销售等业务。销售的商品来源于自有出版产品和外采商品。公司构建了强大的实体销售网络以及电商销售平台,拥有覆盖全省的116家分公司组成的教育服务网络、150多家零售直营门店、遍布全国一线城市的800多家商超网点,以及“文轩网”、“九月网”为核心的互联网销售平台。此外,本公司建立了以成都、天津、无锡为基地辐射全国的物流配送网络,为线上线下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撑。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8月发布的《2015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2016年报告暂未发布),新闻出版企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营业收入突破2.1万亿元,较2014年增长8.5%,利润总额1,662亿元,同比增长6.3%。2017年1月12日,北京开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出版协会主办的2016年度国内外图书零售市场报告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图书零售市场较2015年增长了12.3%,其中网上书店销售同比增长了30%,实体书店销售同比下跌2.3%,网上书店销售的总码洋超过了实体书店的总码洋,网络书店销售的高速增长仍然使得整个图书零售市场保持比较好的增长速度。

近年来,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的融合在不断深化,融合发展已成为当下出版业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出版传媒企业围绕内容创新、版权资源、数字资产、资本运作及多元跨界等方面进行规划和布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5,616.81万元,同比增长10.88%;利润总额63,571.61万元,同比增长2.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46.23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传统出版业务稳步增长,教育服务、互联网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立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于2016年10月,本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290,000,000.00元向子公司教育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教育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

注2:于2016年5月,本公司及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分别以货币资金人民币22,500,000.00元和人民币7,500,000.00元向子公司文轩在线增资,增资完成后,文轩在线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

注3:于2016年12月,子公司文轩云图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000.00元。于本年度,本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13,000,000.00元向子公司文轩云图增资,文轩云图的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6,000,000.00元。

注4:于2016年11月,本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向子公司文轩投资增资,增资完成后,文轩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

注5:于2015年6月,子公司新华在线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于上年度,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实际出资人民币30,000,000.00元。于本年度,本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向子公司新华在线补足出资。

注6:四川文化传播原系本公司之母公司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持股97.95%的子公司,另外2.05%股权由本公司持有。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人民币44,615,600.00元为对价购买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持有的四川文化传播97.95%股权。

注7:于2016年12月,子公司文艺社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00.00元。于本年度,本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向子公司文艺社增资,文艺社的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5,000,000.00元。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02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四川新华国际酒店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志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6年年度报告》及《新华文轩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6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情况及进行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7亿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31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7亿元。

公司以截至2016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扣除不可分配额后,作为本次本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以每股人民币0.3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3.7亿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续聘本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建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聘任期截至本公司下一个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独立董事2016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披露《新华文轩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上网附件及备查文件

1. 《新华文轩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新华文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03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四川新华国际酒店5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监事许玉郑先生于2017年3月29日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任函,许玉郑先生的辞任自辞任函送达之日起生效。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6年年度报告》及《新华文轩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6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7亿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31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7亿元。

公司以截至2016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扣除不可分配额后,作为本次本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以每股人民币0.3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3.7亿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建议分配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赵洵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赵洵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且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同意提名赵洵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04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 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 2016 年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各渠道商品的统一采购、配送,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教辅,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服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其中,教育服务业务包括本集团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教辅,以及向中小学校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服务;零售业务包括门店零售业务、团购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05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续聘本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从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建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聘任期截至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续聘德勤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请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续聘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0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公司监事许玉郑先生的书面辞任函,许玉郑先生因年龄原因请辞本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许玉郑先生的辞任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此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监事会正常运作。

许玉郑先生与监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公司对许玉郑先生为本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选举新的监事。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0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以每股人民币7.12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98,7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702,815,2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人民币48,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654,815,2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人民币9,640,101.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6)第07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873,4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37,021,890.2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720,192.1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于2016年8月3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其中,“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11350000000606313在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专项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传物流”)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公司开立的原专项账户697921507在文传物流专项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传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经核查认为:2016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附表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3:截至本年未,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