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13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10: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黄旭、古时银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黄旭女士、古时银先生、王锦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股份转增和送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果本预案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2个月内实施。
5、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董事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监事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14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9: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荣明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股份转增和送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是依据市场原则、比照同类型产品价格水平经过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张荣明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监事会同意张荣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决定提名陈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1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配偶的妹妹何涛女士发生商铺租赁和市场服务、委托广告宣传等。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商铺租赁和广告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议案预计2016年度与何涛发生的商铺租赁和市场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14.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何涛女士,1974年生,从2000年起在成都市从事家具代理和经销,2008年起开始租赁公司商铺从事品牌家具的经销。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涛为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配偶之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规定的关联人定义,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经营状况、历年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且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实质的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商铺租赁和市场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与同一卖场其他商户价格一致。
(2)交易价格:租赁面积×每平方米租赁和服务费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季度预付租赁和市场服务费,按月结转收入。
2、委托广告宣传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业务量×每块业务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广告实际发生收取费用,银行转账方式。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
(1)租赁和市场服务:
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5日;
成都富美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公司预计富森实业在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富美实业在2017年12月1日至31日,仍将与何涛续签租赁和市场服务协议。
(2)委托广告宣传: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预计向何涛租赁商铺和提供市场服务、接受委托进行广告宣传,主要基于其有多年从事家居经销的经验,在与公司的多年合作中,始终能够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所经销的家居品牌能够帮助公司提升卖场品位和档次。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是必要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上述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1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3,3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833.4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于2016年10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CDA60399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足额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无。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6,833.42万元。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利息收入)227,481.29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终止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11月26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将议案要求执行完毕,并将存款利息227,481.2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6年11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启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流程,并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销户,故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90,000.00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6CDA60408号)鉴证。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1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中《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结构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主要根据岗位价值、重要性、工作强度、承担责任等因素综合制定,基本薪酬按月支付。
2、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是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依据,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提取和发放,原则上年终奖金的总额不超过基本薪酬的50%。对于表现出色、有突出贡献的,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可以超过50%的标准。
二、年度薪酬标准
(一)2017年公司董事(含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
董事长:薪酬为200-260万元/年(税前);
副董事长:薪酬为200-260万元/年(税前);
董事兼总经理:薪酬为200-260万元/年(税前);
董事兼副总经理:薪酬为42-55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5.4万元/年(税前)。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二)2017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为:
监事会主席:薪酬为22-30万元/年(税前);
职工代表监事:薪酬为22-30万元/年(税前);
监事:薪酬14-20万元/年(税前)。
(三)2017年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为:
副总经理:薪酬为42-55万元/年(税前);
财务总监: 基本薪酬为42-55万元/年(税前);
董事会秘书:薪酬为42-55万元/年(税前)。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或年终奖金。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20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2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3月28日收到监事张荣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张荣明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鉴于张荣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张荣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仍需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了张荣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并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时,经监事会审议,决定提名陈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监事(陈林祥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陈林祥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陈林祥先生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建平先生的姐夫,除此之外,陈林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东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林祥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陈林祥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张荣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以及为公司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陈林祥先生的简历
陈林祥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3年担任保洁队队长、物业管理部经理等职,2013年9月至2016年3月担任成都富森美家居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成都富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经理。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2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4月21日14:00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下转15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