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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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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的公告

2017-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9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建集团”)于2017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345号)》。2017年1月25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回复反馈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详见公司临2017-007号公告),随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近日,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现予以披露。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爱建集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上述告知函的回复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