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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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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45 公司简称:新疆城建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7,994,009.49元,每股收益-0.3374元。由于2016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并考虑未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故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及新型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列最大,达到85.86%;房地产开发和新型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分别占比10.74%,1.13%。

1、建筑施工: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涉及市政道路、公路工程、房屋建筑等多个工程领域。作为西北地区首家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业的国有上市公司,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公司目前具备施工资质类别13项,其中特级一项(房建)、壹级资质五项(市政、公路、装饰装修、钢结构、城市及道路照明总承包)。施工技术力量雄厚,市政、公路施工机械齐全,具备明显的道路建设和房建施工优势、资金优势和资质优势,在新疆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分额,其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市场竞争,以施工总承包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不过随着近年国家和新疆地区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新疆公路和市政基础建设大发展局面的出现。公司建筑施工业务现有的经营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的市场竞争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探索和改革,积极寻求PPP、EPC、PPP+EPC等模式承接工程势在必行。

2、房地产开发: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壹级资质,目前的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市,主要产品为公租房、商品住宅及配套商业用房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开发建设的住房在本地市场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主要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自行销售为主,但随着开发量、销售量的增加,自行销售模式已经不能完全达到销售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房产开发业务在主要楼盘销售环节聘请了代理公司代为销售,整体销售情况良好。

3、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公司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是为市场提供沥青混凝土、混凝土路面砖、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及墙体材料等建筑施工原料产品。公司引进了现代化生产线,生产流程全部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已打造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建材产品生产基地。其主要经营模式:一是努力拓展外部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通过公司强大资源优势进行内部拉动,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提升公司相关业务协同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主要业务的行业情况

1、建筑施工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区在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方面,安排重点项目440项,其中新开工60项,完成投资3000亿元。同时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项目建设模式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生产建设兵团各师部相继新建县级市、新疆县县通高速的建设规划掀起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潮。根据201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来看,建筑施工收入和利润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环境激烈,公司的市场份额占有率下降,任务量不饱和。当前的经济形式和竞争激烈市场环境,对公司如何持续和稳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西北地区首家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业的国有上市公司、总承包特级企业,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资质、资金和信誉等综合优势加大工程承揽力度,以承揽重点工程、PPP项目为目标,增加施工产值和公司的社会声誉。另一方面创新市场竞争方式,主动与央企和其他优秀企业合作,利用地缘特点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

2、房地产开发

2016年房地产行业“刺激与抑制”两条主线贯穿始终,全国去库存的刺激性政策与部分热点城市控房价紧缩政策相并行。基调上,上半年以刺激为主,下半年开始转向抑制“资产泡沫”,整体呈现先扬后抑、宽严相济的特征。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市,较一二线城市高房价的特点相比,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困难主要在于高库存带来的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凭借销售团队的努力以及营销方式的创新,整体销售情况良好。

3、新型材料生产与销售

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入门槛较低,从事新型材料的企业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大型央企和外围实力雄厚的企业也在新疆市场布局,对本土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在建设体量逐渐减少的市政工程建设中,僧多粥少,低价竞争的情况普遍存在,多数新型材料生产企业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危机。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板块努力克服关联行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低迷,适时调整销售策略,改进生产技术,积极适应市场变化的新需求,实现新型材料生产与销售的平稳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加快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供给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经济增长积极性因素增多,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风险仍然存在。

报告期内,从外部环境看,建筑行业及房地产行业继续承压。由于经济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多年持续下滑,受上游投资增速下行的影响,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仍面临较大压力。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96,501亿元,同比增长8.1%,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西部地区投资154,054亿元,增长12.2%,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房地产行业方面,全国全年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57,34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5%,增速比1-11月份回落1.8个百分点。其中,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8,346万平方米,增长15.6%,增速回落0.2个百分点;销售额20,046亿元,增长18.3%,增速回落0.3个百分点。而据新疆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回落,商品房销售虽向好,但去库存压力依然较大,1-9月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24.0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受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回落、新开工面积不足影响,全区建筑业主要指标增速同样出现回落的情况,建筑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25.0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65亿元,在上年下降4.7%的基础上继续下降2.7%。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不管是国内市场还是新疆本地市场,建筑行业及房地产开发行业仍面临较大发展压力。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以坚持“重管理、重创新、重品质、重效益”四重和“适应新常态、展现新风貌、追求新作为”三新的工作总思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扭转经济下滑局面,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和各业务板块的平稳发展。

(1)建筑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3,96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01%。业绩下滑的原因系市场竞争环境激烈,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市场份额占有率下降,任务饱和量不足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133项,其中主要项目有乌鲁木齐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集资统建房、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4合同段、国道218线阿热勒托别至那拉提段公路工程、国道216线白杨沟至后峡段公路改建工程第BH-2标段等。全部在建工程均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履约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包人违约现象,年度工程合同履约率达到100%。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继续秉承“重管理、提效益、控风险”的发展理念,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梳理投标、采购、施工、管理等各项环节,有效规避了运营风风险。

(2)房地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25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31%。目前,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市,主要在售楼盘有紫宸迎宾、紫煜臻城、紫美雅和等小区,涉及商业住宅及配套商业用房等。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宽营销渠道、丰富营销手段,加大销售力度,加快资金的回笼,实现房屋销售整体情况平稳发展。

(3)新型材料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新型材料生产与销售业务由于受生产结构单一销路不畅、市场占有率低、高库存积压等因素影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79.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63%。

(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6年5月31日,公司因控股股东国资公司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向上交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5 月31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国资公司可能涉及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权及本公司控制权变更等相关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 年6月16日发布了《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后经公司2016年第14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17次临时董事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将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并分别于2017年2月10日和2017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204 号)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204号)。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2016年的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067.9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5,407.7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99.4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1)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营业务收入减少。

(2)近年大型央企和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进驻新疆,加剧了新疆本地建筑行业的竞争环境,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较大。

3、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4、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统称“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总额,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6、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司出资设立新疆城建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新疆亚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9%,本公司取得控制权,故2016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19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刘军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994,009.49元,每股收益-0.3374元。由于2016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并考虑未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故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公司201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由于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作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提议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要求,公司对201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为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08,477,917.81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办理银行信贷品种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提高融资工作效率,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可靠保障,根据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为1,005,817.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83,658.48万元的实际情况,提议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向银行申请单笔额度在人民币叁亿元(含)以内的信贷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银行信贷证明、国内信用证、保理业务、境外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信托贷款等)时拥有决定权,授权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6 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文件要求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总额,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根据文件规定,公司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当期税金及附加5,656,276.52元,减少管理费用5,656,276.52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此两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2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现场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1层会议室;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1至2017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十一、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20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由监事会主席张玉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监事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年报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内幕交易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994,009.49元,每股收益-0.3374元。由于2016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并考虑未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故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公司201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公司计提2016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要求,公司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为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其中:母公司共计提453,146,785.29 元;合并报表计提208,477,917.81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予以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6 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文件要求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总额,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根据文件规定,公司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当期税金及附加5,656,276.52元,减少管理费用5,656,276.52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号)及 2017年 2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此两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2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21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和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在充分参考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基础上,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6年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08,477,917.81元,其中:

1、计提坏账损失 71,583,197.01元;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4,759,891.16元;

3、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000,000.00元;

4、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97,134,829.64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了公司利润总额208,477,917.81元,并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是:1、坏账损失为公司按照现有会计政策计提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存货跌价损失主要为公司材料板块部分新型建材产品制造成本相对较高,市场尚待推广,个别品种老旧产品滞销,存在减值迹象,并参考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600001号评估报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为对参股公司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减值准备,经核查该公司经营情况不佳,并参考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600001号评估报告全额计提减值准备;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新疆凯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德国进口设备,由于欧元汇率变动存在减值迹象,根据所属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参考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600001号评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600001号评估报告系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拟置出的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公告编号:临 2017-022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994,009.49元,每股收益-0.3374元。由于2016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并考虑未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故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994,009.49元,每股收益-0.3374元。由于2016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并考虑未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故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作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对本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提议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公告编号:2017-023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2016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产生任何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总额,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当期税金及附加5,656,276.52元,减少管理费用5,656,276.52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此次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此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及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公告编号:2017-02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1日11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1日

至2017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和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4月20日10:30—13:30,15:30—19:00;

(二)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证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4月20日下午19: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及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会务联系人:陈英、祝逸飞

3、联系电话:0991-4889812 0991—4889813

4、传真:0991-4889832

5、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

6、邮政编码:830063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新疆城建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