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2,291,5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0,022,915.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锦州港于1986年10月开工建设,1990年10月正式通航,同年12月被国家批准为一类开放商港。1993年锦州港进行股份制改造,锦州港B股、A股先后于1998年5月和199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港口装卸、物资仓储及相关物流业务。按货种分类主要有:油品化工类(原油、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大宗散杂货类(煤炭、粮食、矿石)、其他散杂货类(钢材、石油焦、糖、化肥、氧化铝等),油品化工、粮食、矿粉、煤炭、钢材、化肥及内贸集装箱是锦州港的优势货源。

(二)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托港口运输、仓储、装卸等主业,拓宽业务功能,延伸服务链条,推动贸易、金融、物流及临港产业发展。继续完善港口功能体系,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港口物流,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务,加快港口信息化建设。主业方面,成立营运中心和生产指挥中心,将市场开发队伍实行集中管理、统合运营,外抓市场、内抓现场,以市场促现场,以现场保市场,构筑主营板块发展新格局;辅业方面,继续争取和储备与公司主业相关、对公司发展具有长期拉动作用、高附加产业项目,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行业情况

2016年,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减,港口行业需求增幅收窄,增长乏力。产能过剩导致区域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港口纷纷谋求转型升级,港口资源整合步伐加快,智慧港口建设、科技创新成为港口发展的新动力,港口绿色发展观念深入人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 年,港口行业整体吞吐量增速持续放缓,国家实施供给侧改革,煤炭、钢铁产业去产能政策使得港口大宗货源生成量大幅降低,周边港口竞争更加激烈。公司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创新市场开发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善服务质量等一系列措施,但仍未能止住吞吐量及业绩下滑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3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7.25%;完成港口建设投资4.24亿,占调整后全年计划的55.35%。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公司着眼当下、兼顾长远,合理把握港建投资节奏,港口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本集团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11家子公司,其中新设全资子公司3家,详见本附注“合并范围的变动”和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7-01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3月17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的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徐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行使董事长职权;选举孙明涛先生、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议定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为:

1、战略委员会委员:徐健、孙明涛、刘辉、张惠泉、詹炜、王君选、张国峰,董事长徐健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国峰、王君选、孙明涛,独立董事张国峰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坚、苗延安、鲍晨钦,独立董事曹坚任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委员:苗延安、曹坚、贾文军,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苗延安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公司副董事长刘辉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李桂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刚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李桂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刘辉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詹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刘亚忠先生、宁鸿鹏先生、刘福金先生、王鸿先生、王兴山先生、李志超先生为副总裁,聘任李桂萍女士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挺女士为财务总监。上述聘任高管人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工作职责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根据总裁确定的分工和权限对总裁负责。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王健先生为首席法律顾问,享受副总裁级待遇;涂东先生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享受副总裁级待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对2016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津贴对董事勤勉工作的激励作用,会议决定董事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12万元/年(税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决定,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2,291,5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0,022,915.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以后年度分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关联交易类别及各类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6年度履职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中的第(三)至第(五)、第(九)、第(十一)和第(十二)项议案及公司201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及201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总裁刘辉先生简历

刘辉,男,1971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大连保税区海涵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锦国投(大连)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桂萍女士简历

李桂萍,女,1970年生,汉族,大连海事大学毕业,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副经理、研究发展部副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监事会秘书处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董秘委员会常务委员、辽宁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渤海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

证券事务代表赵刚先生简历

赵刚,男,1977年出生,汉族,辽宁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大连海事大学物流工程硕士,经济师。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项目经理、物资供应部业务经理,2010年至今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投资者关系部经理。长期以来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和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常务副总裁詹炜先生简历

詹炜,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高级物流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大连港杂货码头公司总经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连海利盛华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副总裁刘亚忠先生简历

刘亚忠,男,1964年生,汉族,大连海事大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输油公司副经理、总调度室值班主任、装卸公司经理、仓储公司经理、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锦港宝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宁鸿鹏先生简历

宁鸿鹏,男,1966年生,汉族,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毕业,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物流师、统计师。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公司经理、业务处处长、总裁助理兼业务处处长、锦港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运中心总经理、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锦州港口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董事、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刘福金先生简历

刘福金,男,1970年生,大连海事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械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总裁助理;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总裁王鸿先生简历

王鸿,男,1965年生,汉族,辽宁大学法律系毕业,本科,三级律师,历任辽宁杰士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辽宁添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副总裁王兴山先生简历

王兴山,男,1965年生,满族,东北财经大学毕业,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锦港经营分公司综合部副经理(主持工作)、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辽宁锦港宝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锦港海洋石化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锦州港口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监事。

副总裁李志超先生简历

李志超,男,1973年生,汉族,大连海事大学毕业,硕士,经济师。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储运公司经理、业务部经理、港埠公司经理、散杂货公司经理、总裁助理。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生产指挥中心经理。

财务总监李挺女士简历

李挺,女,1974年出生,汉族,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历任辽宁东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6-01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亚良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李亚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相同。李亚良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监督工作分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监事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12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监事会审议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境外报告摘要》

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境外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2,29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0,022,915.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出具监督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履行了合法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价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监事夏颖、李欣华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基本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其它审议事项无异议。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三)、第(四)、第(五)1、2、3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附件:

李亚良先生简历

李亚良,男,1956年8月出生,汉族,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7-01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17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贾文军、刘辉对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经核查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均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公司2016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30,128.45万元(详见下表)。其中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港口装卸劳务24,007.34万元;向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务服务406.20万元;向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港口服务760.91万元;向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提供港口服务6.03万元。

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等公司销售水、电、气等合计1,151万元;接受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理货服务1,890.82万元,接受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后勤服务等299.65万元,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附属公司工程设计服务814.91万元,接受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口服务分别为49.58万元,2.19万元。

单位:万元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7年公司与持股5%以上的参股股东及联营公司之间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63,867万元。其中:提供港口服务30,341万元;大宗商品采购交易 30,000万元,销售水电交易1,134万元,接受理货服务、后勤服务等劳务合同金额2,392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37,986,346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法定代表人王宜林先生。经营范围包括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进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2、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法定代表人李欣华女士,注册资本7,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经营范围包括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3、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装箱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福金先生,注册资本32,084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包括海上国际集装箱港口装卸和集装箱内陆中转、仓储、拆装箱等集装箱相关业务。

4、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丝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兴强先生,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国际船舶、货运代理、国内水路运输船舶、货运代理等。

5、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理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军先生,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理货业务,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货物的计量、丈量业务,监装、监卸业务,货损、箱损检定业务,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业务。

6、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文军先生,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港乐园公建5号210室,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现货挂牌交易、竞买交易和竞卖交易石油、成品油、大宗石化商品、铁矿石及金属商品(不含贵金属)、煤炭、稀土资源商品、农副产品;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管理服务;货运代理;集装箱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君先生,注册地址为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港口装卸、物资仓储等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1,817万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0%,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144.2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7%,为本公司的第六大股东。

新时代集装箱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份;

中丝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

外理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9%的股份。

辽港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的股份。

中电投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3%的股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二)有政府指导性价格的,由双方在限定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可比价格商定服务价格,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执行经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之价格。

(三)既无指令性价格也无指导性价格的,按照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港口服务、商品贸易、水电气供应服务及本公司接受关联方的理货、后勤服务等劳务,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经济、人力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与港口主页相互依托、相辅相成。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 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7-01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鑫汇”)

● 增资金额: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锦州港”)以帐面价值13.95亿元人民币的设备及仓储类实物资产向锦州鑫汇增资。增资后锦州鑫汇注册资本变更为14亿元人民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帐面价值13.95亿元人民币的设备及仓储类实物资产对全资子公司——锦州鑫汇进行增资。增资后,锦州鑫汇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4亿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锦州市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港口设施、设备、机械租赁;港口设备、机械维修服务;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装卸服务;物资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流信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其他:锦州鑫汇为新设公司,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三、增资方案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帐面价值13.95亿元人民币的设备及仓储类实物资产。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亿元人民币。

公司增资的实物资产的范围:公司拥有的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固定资产,包括: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管道沟槽、机器设备、房屋及土地。增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员工安置

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原锦州港从事相关业务的员工由锦州鑫汇接受、安置,与其重新确定劳动关系,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锦州鑫汇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员工进行合理安置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三)本次增资完成后锦州鑫汇的业务开展

增资完成后,原锦州港上述资产相关业务将由锦州鑫汇承继,对于需要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方可从事的业务,将及时办理或变更业务资质。

对于锦州港已签订的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协议、合同等,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合同权利、义务随资产转至锦州鑫汇。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尚未签署有关交易的文件。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的增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资源整合,有利于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现有业务不受本次增资的影响,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继相关经营管理职能。

本次增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还将受到市场条件和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 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7-01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集装箱发展空间,延伸产业链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州港”)拟投资50,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开展集装箱租赁运输、海铁联运等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29日,公司现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11名,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全资)

3、注册地:辽宁省锦州市

4、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5、法定代表人:刘辉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主营业务:集装箱租赁、集装箱运输、融资租赁、海铁联运、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货运代理(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8、主要股东:锦州港拥有集发公司100%的股权。

9、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10、经营期限:50年

(二)组织架构

集发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由公司法人代表刘辉担任。设监事1人,设总经理1人,由锦州港委派。

根据集发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启动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人数及议事规则由集发公司章程约定。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投资成立集发公司,符合公司向产业上下游延伸的发展思路,有利于增加与船公司合作紧密度,开发新航线,保证集装箱增量,是有效提升集装箱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公司的成立将带动锦州港集装箱板块信息化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口岸中转环境,逐步建立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集装箱中转基地,从而打造出以海运物流中心为载体,以造箱融资租赁为依托,融合传统装卸、金融服务、海运运输于一身的集装箱综合服务平台,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更大的协同效应,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转型。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集发公司设立后,面临着一定的经营风险。主要是中小船公司资金能力薄弱,抗风险能力不够,一旦倒闭破产可能导致的债务纠纷风险。集发公司应审慎选择合作伙伴,争取选择一定规模、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合作方,经营方式更为灵活,租箱可采取短租、长租、租买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 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7-01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3月28日、3月29日、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因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在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公告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公司经核实,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业绩风险提示

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50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了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68%。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2、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