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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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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46 公司简称:*ST山煤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7,680,268.34元,其中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8,214,919.78元,加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原作为分公司在母公司汇总,现转为子公司于报告期内转回的未分配利润9,946,530.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5,760,892.35元,2016年末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52,507,496.67元。

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煤炭生产业务

公司煤炭生产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原煤及洗精煤,主要用于配焦用煤和动力用煤。公司下属煤矿位于长治、大同、临汾和晋中等煤炭主产区,煤种多以贫煤为主,具有低硫、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属于优质的动力用煤,主要销售给山西、山东、河南、河北等周边地区的发电厂。

2、煤炭销售和物流业务

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产品包括山西地区北部动力煤、中南部炼焦煤、中部无烟煤及东南部无烟、半无烟煤,主要用于电力及冶金行业。公司拥有内销煤经销资格和铁路运输计划单列权,拥有发运能力愈亿吨,在主要中转地设立了港口公司,依托自有船队,形成了覆盖煤炭主产区、遍布重要运输线、占据主要出海口的独立完善的煤炭内、外贸运销体系。

3、非煤贸易业务

公司为了应对煤炭周期性低谷行情,利用现有贸易和营销渠道,积极拓展业务发展机会,开展非煤贸易业务,拓宽产业领域,全方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非煤贸易的产品主要包括其他矿产品及钢材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自有煤源为基础,以长协海运市场为依托,积极推进矿贸一体化工作,形成专业化生产与市场化营销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炭利润源于原煤产销量的增加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的煤炭采掘行业是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之一,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型行业,也是典型的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相对于其他新兴产业,煤炭行业是一个成熟行业,发展前景相对稳定,行业里的煤炭生产与消费企业分布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偏低,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受国内和国际宏观经济波动和相关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

公司所在的山西省是中国第一产煤、输煤大省。凭借山西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公司拥有完整的煤炭种类,形成了煤种齐全的煤炭生产基地,不仅地区分布广、储量大,而且品种齐全、煤质优良,公司的煤炭资源覆盖了山西省长治、大同、临汾和晋中等煤炭主产区,出产煤种包括焦煤、肥煤、贫煤、贫瘦煤、无烟煤、气煤、长焰煤等,成为我国国内少数几个有能力同时提供多种煤炭品种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煤炭生产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未涉及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448.60亿元,同比减少11.1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40.20亿元,同比增加7.45%;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91.60亿元,同比增加95.65亿元,增幅为24.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亿元,实现扭亏为盈;煤炭发运量完成2701.73万吨,其中铁路发运量完成1502.47万吨,公路发运量完成1199.26万吨;航运量完成1287.92万吨,同比增加88.43万吨,增幅为7.37%;原煤产量完成2146万吨,同比增加193万吨,同比增幅为9.8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8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6 年5月1日至《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调整,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79,642,805.62元,“管理费用”项目减少79,642,805.62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进行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会对公司2016年5月1日前和以前年度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 公告编号:临2017-017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9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建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7,680,268.34元,其中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8,214,919.78元,加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原作为分公司在母公司汇总,现转为子公司于报告期内转回的未分配利润9,946,530.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5,760,892.35元,2016年末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52,507,496.67元。

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项一般缺陷,即公司在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为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21,955.26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未履行担保审批程序。由于该违规担保事项在2016年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具有持续影响,根据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内继续认定为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该缺陷一经发现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针对上一报告期内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制定了严格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同时开展了对下属公司重大事项的摸底工作和内控制度的梳理工作。公司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是一个不断持续完善的动态过程,为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落实,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公司还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已构建完整的内控体系,运转正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经自查,发现缺陷。缺陷原因为基层管理人员制度意识淡薄。缺陷等级为一般缺陷,该缺陷未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6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履职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对2017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

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收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审阅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汇报,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在董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以及公司预计的与关联方2017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预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8号)。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建泽先生、苏清政先生、宫来喜先生、杨培雄先生、戎爱国先生、苏新强先生、兰海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了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5.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20亿元的137.81%。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履行上报和审批程序向外提供的2.2亿元担保外,其余担保均是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事项之外,公司对外担保均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末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建泽先生、苏清政先生、宫来喜先生、杨培雄先生、戎爱国先生、苏新强先生、兰海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大同市晶海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建泽先生、苏清政先生、宫来喜先生、杨培雄先生、戎爱国先生、苏新强先生、兰海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山煤大同口泉出口煤发煤站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关于吕梁晋煜仓储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建泽先生、苏清政先生、宫来喜先生、杨培雄先生、戎爱国先生、苏新强先生、兰海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聘期一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的内控报告进行审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坚持审计准则和相关的制度,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7-019号)。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辰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简称“辰天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0亿元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决定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是接续上年度公司为辰天公司提供的10亿元授信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辰天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正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对该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担保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辰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20号)。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回报规划的制定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上述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46,594.99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号)。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8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6年5月1日至《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调整,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79,642,805.62元,“管理费用”项目减少79,642,805.62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进行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会对公司2016年5月1日前和以前年度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只是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号)。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或有事项所述,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诉讼,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其诉讼,其最终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于上述强调事项,董事会说明如下: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持续关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讼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因担保引发的诉讼,公司将尽全力应对诉讼,将诉讼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带强调事项段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指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诉讼,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其诉讼,其最终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独立董事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因公司2014年、2015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1,971.2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15,97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68.03万元。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号)。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17-025号)。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 公告编号:临2017-018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是为确保公司的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而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前收到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审阅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汇报,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在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与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企业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20亿元

主营业务:煤炭、焦炭及副产品的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以外的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投资兴办煤炭、焦炭生产企业;外事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建材;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展会务服务、汽车租赁、保健、美容美发(只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焦炭销售;

住所:太原市长风街115 号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由于2016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其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即201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为8,335,517.88万元,净资产为1,252,960.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524,164.05万元,净利润为-79,204.98万元。

(二)企业名称:大同市晶海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戈晓军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运销、批发经营、洗选加工;销售机电设备(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工矿机电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北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由山煤国际托管)

大同市晶海达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60,655.6万元,净资产-8,852.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063.42万元,净利润-511.1万元。

(三)企业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亚东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经销精煤、焦炭、生铁;铁路货运;货物仓储、装卸、搬运;货物代理运输;铁路货运延伸服务;站台租赁。

住所: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东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由山煤国际托管)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8,088.81万元,净资产4,930.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80.15万元,净利润-100.59万元。

(四)企业名称: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铭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主营业务:物进出口:煤炭批发;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化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东段75号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单位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28,922.22万元,净资产18,710.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9,248.07万元,净利润-2,027.25万元。

(五)企业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苏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节能环保技术的涉及、改造、运营;科技技术的咨询、设计、开发、转让;地质勘探、物探工程;测绘技术服务;物流园区的设计、规划;安防工程;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获审批未经批准前不得经营,许可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住所: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坞城南路189号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3,523.33万元,净资产1,77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02.32万元,净利润361.13万元。

(六)企业名称:临汾市新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发运、经销;原煤、精煤、焦炭及相关服务业务。经销:矿产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临汾市新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6,279.11万元,净资产465.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249.88万元,净利润-3.76万元。

(七)企业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源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销售、深加工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范家梁村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21,6917.48万元,净资产62,277.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4,481.38万元,净利润19,041.13万元。

(八)企业名称:宁波山煤华泰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煤炭批发(无储存);茶具、燃料油、沥青及沥青制品、润滑油、石油制品、脂肪酸、焦炭、钢材、金属材料、铁矿石、有色金属、石膏、矿石粉、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表及零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初级农产品、日用品、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的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住所:宁波北仑区柴桥万景山路213号E幢E204室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宁波山煤华泰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17,637.35万元,净资产4,963.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41.48万元,净利润161.68万元。

(九)企业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洪洞陆成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巨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与销售;煤炭洗选、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霍家庄村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洪洞陆成煤业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128,989.38万元,净资产59,896.45万元。

(十)企业名称:山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科

注册资本:叁亿元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铝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铝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制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住所: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号自编五栋370室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山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163,073.29万元,净资产10,452.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3,037.29万元,净利润219.84万元。

(十一)企业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焕海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大同市左云县鹊儿山镇草垛沟村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115,005.76万元,净资产22,894.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02.08万元,净利润303.30万元。

(十二)企业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亚东

注册资本:玖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加工:精煤;销售:原煤、焦炭、生铁、精煤、中煤、煤泥、焦粒、焦粉、精矿粉、钢材、硅锰合金、不锈钢材、镍铁、铬铁、镍矿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蒲县黑龙关镇黑龙关村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40,191.54万元,净资产9,605.51万元。

(十三)企业名称:山煤集团靖江煤炭储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基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货物仓储、配载服务;焦炭、金属矿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潢材料、电线、电缆、五金、交电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靖江市新港园区六助港路1号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山煤集团靖江煤炭储配有限公2016年总资产20,105.59万元,净资产19,296.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8,007.34万元,净利润27.32万元。

(十四)企业名称:山西山煤物资采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振世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铁矿石、石膏、铁矿粉、木材、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铝矾土、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煤炭、焦炭的销售;煤矿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28号1幢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山西山煤物资采购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4,546.11万元,净资产1,415.44万元,净利润-90.58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是为确保公司的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而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 公告编号:临2017-01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坚持审计准则和相关的制度,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 公告编号:临2017-020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辰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简称“辰天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0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辰天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7亿元,其中,10亿元授信已到期,本次担保是接续上年度提供的10亿元授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交易概述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辰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辰天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0亿元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4日

注册住所:太原府西街9号

法定代表人:张瑞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建材的批发零售;煤炭、焦炭及其副产品、铝矾土、铁合金、矿产品的销售;硫酸、盐酸、苯、二硫化碳、甲醇、煤焦油、乙醇、煤焦沥青、杂酚、萘、碳化钙、氢氧化钠、硝酸(以上不含储存、运输)(有效期至2018年8月27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禁止企业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年9月30日,辰天公司资产总额216,180.64万元,负债总额205,744.59万元,资产负债率95.17%,净资产10436.05万元;2016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6,903.29万元,净利润224.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辰天公司资产总额206,475.77万元,负债总额200,319.52万元,资产负债率97.02%,净资产6156.25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8,273.46万元,净利润-4,055.30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担保尚未发生,担保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辰天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正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对该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下转4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