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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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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1、重大股权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2、重大非股权投资

3、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千元

(1)利率变动

本公司带息债务包括短期带息债务和长期带息债务,其中长期带息债务中大部分为浮动利率债务,上述两部分债务均受现行市场利率波动影响。同时,本公司带息债务以美元及人民币债务为主,美元以及人民币利率的变化对公司财务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通过利率互换合约,降低美元债务中浮动利率的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交割的利率互换合约的名义金额约为14.66亿美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为16.36亿美元,将于2018年至2025年间期满。

(2)汇率波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外币带息债务总额折合人民币为599.8亿元,其中美元负债占全部外币带息负债的比例为88.14%。因此在美元汇率大幅波动情况下,由外币负债折算产生的汇兑损益金额较大,从而会影响本公司的盈利状况和发展。本公司以外汇套期合约来降低因机票销售外汇收入及需以外汇支付的费用而导致的汇率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尚未平仓的外汇套期合约的名义金额为0.12亿美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为4.4亿美元,并将于2017年期满。

(3)交叉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通过交叉货币互换合约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本公司签订的交叉货币互换合约符合套期会计的运用条件。该部分合约是将与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以下简称“LIBOR”)相关的浮动利率转换为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相关的浮动利率(简称“EURIBOR”)。上述合约于2016年度本报告期内已全部交割。

于2016年度,本集团交叉货币互换合约产生的净现金流入计人民币5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尚未交割的交叉货币互换合约。

3、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2016年11月29日,本公司与东航产投签署《东航物流股权转让协议》,向东航产投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东航物流1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7年2月8日,本公司已将持有的东航物流100%股权转让给东航产投,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7年2月8日起,东航物流股东方由本公司变更为东航产投。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未来将专注从事航空客运业务,深入推进改革转型,提升公司航空客运主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16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7年1月18日和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东航江苏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航江苏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2016年,东航江苏实现营业收入73.00亿元,同比增长13.02%,实现净利润5.11亿元,同比增长9.65%;旅客运输周转量为13,690.55百万客公里,同比增长18.6%,承运旅客1,024.19万人次,同比增长15.9%。截至2016年末,东航江苏共运营A320系列机型飞机合计53架。

(2)东航武汉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航武汉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7.5亿元。2016年,东航武汉实现营业收入37.06亿元,同比增长6.01%,实现净利润4.33亿元,同比下降16.40%;旅客运输周转量为5,905.31百万吨公里,同比增长6.7%,承运旅客524.65万人次,同比增长12.8%。截至2016年末,东航武汉共运营B737系列机型飞机27架。

(3)东航云南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航云南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人民币36.62亿元。2016年,东航云南实现营业收入95.04亿元,同比下降0.28%,实现净利润7.74亿元,同比下降37.83%;旅客运输周转量为15,250.28百万客公里,承运旅客1,183.48万人次。截至2016年末,东航云南共运营A330系列和B737系列机型飞机76架。

(4)上海航空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2016年,上海航空实现营业收入114.39亿元,同比增长12.53%,实现净利润8.35亿元,同比增长239.43%;旅客运输周转量为20,523.82百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5.7%,承运旅客1431.47万人次,同比增长18.4%。截至2016年末,上海航空共运营A330系列和B737系列机型飞机87架。

(5)中联航

公司下属全资低成本航空中联航成立于1984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0亿元。2016年,中联航实现营业收入42.35亿元,同比增长7.24%,实现净利润4.68亿元,同比增长77.95%;旅客运输周转量为8,478.45百万吨公里,同比增加9.0%,承运旅客673.47万人次,同比增长9.1%。截至2016年末,中联航共运营B737系列机型飞机33架。

(6)东航物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航物流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1.5亿元。2016年,东航物流实现营业收入58.84亿元,实现净利润4.28亿元。截至2016年末,东航物流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货航共运营货机9架。

三、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在此提醒各位读者,公司在本报告中包括一些预期性描述,例如对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及航空市场的某些预期性描述,对本公司二零一七年乃至未来的工作计划的描述。这些预期性描述受限于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与公司的预期性描述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本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有望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国家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新战略,为航空运输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化,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望进一步增长。随着大众旅游时代逐步兴起,居民航空出行需求和支付能力显著提升,预计“十三五”期间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和旅客运输量年均增长水平将保持两位数,旅客周转量在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

国内民航业竞争格局总体保持稳定,本公司作为三大国有控股航空公司之一,占据较强的优势地位,在上海、昆明和西安等枢纽市场和北京、南京、青岛等关键市场拥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随着国内民航运输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内各航空公司在航线及时刻、服务及产品、价格及渠道、枢纽及合作等方面的竞争激烈;亚洲低成本航空公司及国际大型航空公司抓紧布局中国市场则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竞争。

在面临巨大发展机遇且竞争激烈的格局下,行业发展呈现出五大趋势:一是从发展规模上看,国际大型航空公司的优势地位不断加强,联盟合作和联合经营不断扩大,打造了更多的全球化产品。二是从商业模式上看,低成本航空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传统的全服务型航空公司不断涉足低成本航空领域,混合经营模式成为大型航空企业发展的新趋势。三是从产业分布上看,传统货运航空的发展受到较大冲击,存在被物流、快递企业整合的可能,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为传统航空货运转型提供了机遇。四是从盈利模式上看,非航收入正成为航空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行李托运、机上食品销售、升舱等增值服务拓宽了航空公司的收入来源。五是从经营方式来看,数字化业态正在改变传统商业模式。航空公司信息化建设,主要是为了重新获得渠道控制权,不仅要与传统代理商竞争,还要与在线旅游服务商等第三方服务平台竞争。随着移动互联快速发展,推广移动应用正成为提高直销、完善服务、优化体验的重要手段。

(二)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国际化、互联网化为引领,围绕转型发展、品牌建设、能力提升,致力于实现“打造世界一流、建设幸福东航”的发展远景。公司深入推进“枢纽网络、成本控制、品牌经营、精细化管理、信息化”五大战略,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客户经营理念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强化客户体验,加快从传统航空运输企业向现代航空集成服务商转型。

●枢纽网络战略

公司持续推进“枢纽网络运营”战略,立足上海核心枢纽,巩固西安、昆明区域枢纽,作为基地航空公司加快推进北京新机场基地建设项目;持续优化航线网络,在上海、昆明和西安枢纽市场保持了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在北京、南京、成都、青岛等核心市场的竞争力也不断增强。公司通过巩固枢纽市场,控制核心市场,加强重点市场,不断加密航班、增加航点以拓展航线网络;公司不断加强与联盟内外航空公司的网络衔接,目前航线已延伸至全球范围内的177个国家、地区的1,062个目的地城市。

●成本控制战略

公司持续改善成本结构,通过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结合全新飞机引进和老旧机型退出,精简机队种类,优化机队结构与配置;严控新进员工人数,完善人员退出机制,不断降低人机比,严格控制人工成本;聚焦核心和关键市场,优化运力资源的布局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完善运控、客舱等系统一体化管理机制,提高人员工作效率;通过推广运用资产管理平台,有效盘活现有资产。

●品牌经营战略

通过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本公司“世界品位,东方魅力”的品牌价值获得了旅客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作为现代航空企业,公司不断追求服务品质提升,为顾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航空运输服务和精准、精致、精细的个性化服务,与顾客共同创造“世界品位、东方魅力”的品牌核心价值。借助2014年LOGO换标、新一代远程宽体飞机B777-300ER引进和空中互联网络服务投入运营等契机,公司全面构建新一代服务品牌形象,推进机场贵宾室和机上高端服务产品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客户候机、乘机体验;通过加强加大品牌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此外,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传播良好的社会品牌形象。

●精细化管理战略

公司稳步推进精细化管理战略,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推行战略解码、优化绩效与薪酬管理、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以及基础管理提升,明确公司经营重点目标,改进公司绩效管控体系,实施精细化的管控。通过在市场营销、飞行、运行控制、空地服务等系统推行一体化管理,统一调配关键生产要素,提升公司整体资源使用效率;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市场营销研判能力,科学编排航班计划,不断优化运力投放,强化航线收益分析,实施精细化收益管理。

●信息化战略

本公司致力于打造“信息化东航”,发挥信息化支撑引领作用。通过实施信息化战略,不断提升IT项目建设和管控能力,目前已经建成了营销、服务、运控、机务和管控等主要业务系统的信息化体系,主要业务领域自动化覆盖率已提升至95%以上,有效提高了公司的运行效率。

公司大力推进线上服务集成建设,稳步推升服务品质,优化旅客服务体验;拓宽自助值机覆盖范围,国内自助值机率突破62%,极大地方便了旅客出行;推广行李查询系统,行李运输差错率同比下降1.87%,行李运输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优化非正常航班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弥补服务短板。

(三)经营计划

2017年,世界经济面临深度调整、总体复苏乏力,国际贸易增长低迷,同时随着欧洲多国大选临近,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政策不确定性进一步增长。中国经济增长虽然面临着下行压力,预计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随着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特别是服务业迅速发展、大众旅游时代兴起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增强,航空客运需求预计仍将处于景气周期。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公司将把握“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战略的稳步推进、旅游消费需求上升、民航价格市场化以及上海枢纽优势等有利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力争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1、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优化运行流程设置,弘扬安全文化,提升飞行技术能力,加强空防安全建设,持续保障运行安全;

2、加强枢纽网络建设,优化国际航线网络布局,加大国际市场销售力度,积极拓展国际市场高端客户,拓展与国际知名航企的合作深度,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

3、加强关键营销数据分析应用,灵活调整运力投放,提升关键航线收益品质,巩固枢纽市场和核心市场份额,提高直销比例,有效提升经营效益;

4、推进信息化服务管控系统建设,提升线上服务产品集成水平,打造空中旗舰服务,推进地面、线上、空中三大服务体系融合,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5、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转型发展,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中联航低成本航空运营水平,推进机务维修和地面服务业务市场化改革,力争改革转型取得新成效;

6、加强成本管控能力,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动态优化债务结构;

7、积极发挥党建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机队规划

2017年至2019年飞机引进及退出计划

单位:架

注: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已确认的订单,公司在2020年及以后年度计划引进74架飞机,退出26架飞机;

2、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力规划,未来公司飞机的引进和退出计划在机型、数量和时间上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行业。民航运输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景气度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开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减,进而影响航空客货运需求。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密切关注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主动把握经济结构调整、居民消费升级、旅游经济发展和国际油价低位运行带来的机遇,优化运力投放、生产组织和市场销售,力争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

2、政策法规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受政策法规影响较大的行业,而且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民航业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些变化给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政策法规制定完善的各种研讨,研究政策法规的最新变化,把握政策法规修订带来发展机遇,审慎应对政策法规变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3、飞行安全风险

安全飞行是航空公司维持正常运营和良好声誉的前提和基础。恶劣天气、机械故障、人为差错、飞机缺陷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等都可能对公司的飞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定期召开飞行安全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公司安全运行状态,部署飞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飞行训练监控机制,提升飞行人员训练质量。

4、恐怖袭击风险

以航空器和航空机场为袭击目标的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直接威胁航空公司的飞行安全、空防安全、运行安全及海外机构和员工安全,还将对旅客前往恐怖袭击发生地的出行需求带来持续不利影响。

公司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暴恐案例,开展机上防纵火演练、专项实战训练和武器警械专项培训,提高公司空保队伍的执勤能力和勤务质量,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未来公司将结合安保审计,推行航线安保评估标准,借助安保沟通系统建立联动沟通机制,并针对焦点区域航线,制定专项空防预案。

针对因境内外恐怖袭击带来的客运需求下降,公司借助动态营销分析机制,及时研判并优化调整相关航线运力。

5、核心资源风险

随着行业快速发展,造成了航空公司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力资源、航权资源以及时刻资源上的竞争。若公司核心资源储备不足以无法匹配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速度,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推进“幸福东航”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核心技术人才激励方案,提升核心人才忠诚度,并实施多层次后备管理人员培养计划和核心技术人员招收计划,积极储备核心后备人才;同时公司就航权与时刻资源积极协调行业监管机构,并主动开展国际航权申请,积极参与时刻资源市场化竞争,围绕上海核心枢纽和西安、昆明区域枢纽不断优化航线网络。

6、竞争风险

随着国内航空市场开放、低成本航空发展以及国际航空企业对中国市场加大运力投入,未来国内外航空运输业的竞争可能更趋激烈,对公司的航权时刻资源、票价水平、市场份额等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铁路、公路及邮轮运输与航空运输在部分市场存在一定的替代性。随着铁路、公路及邮轮运输对国内民航市场的冲击呈现常态化、网络化态势,本公司未来在部分航线上可能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竞争,主动争取枢纽市场和核心市场新增航权和时刻资源,稳步提升飞机利用率,巩固扩大三大枢纽及核心市场份额;依托天合联盟合作平台,深入推进与达美航空战略合作,与法荷航、澳航联营合作,建立了辐射全国、通达全球的高效便捷的航空运输网络。

面对其他运输方式冲击,公司围绕三大枢纽及核心、重点市场,优化航线网络,加强全网全通及国际中转联程产品营销,同时努力提升航班准点率,发挥航空运输速度优势。

7、航油价格波动风险

航油成本是航空公司最主要的成本支出。国际油价水平大幅波动将对航油价格水平和公司燃油附加费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经营业绩。

2016年,在不考虑燃油附加费等因素调整的情况下,如平均航油价格上升或下降 5%,本公司航油成本将上升或下降约人民币9.81亿元。2016年,公司未开展航油套期保值业务。

2016年,公司把握国际油价相对低位运行带来的机遇,积极增加运力投入、优化生产组织,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未来将积极研判油价走势,根据董事会授权,谨慎开展航油套期保值业务。

8、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外币负债主要以美元负债为主,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情况下,美元负债将因此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损益,直接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如美元兑人民币升值或贬值1%,其他因素不变,则本公司净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受到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贷款等方式开展人民币融资,积极优化公司债务币种结构。截至2016年12月31日,美元债务占公司带息债务比重降至44.89%。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汇率市场的研判,拓宽人民币等各类融资工具,持续优化公司债务币种结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9、利率变动风险

本公司主要负债是由于引进飞机、发动机及航材等所产生的美元负债和人民币负债。美元利率以及人民币利率变化可能造成公司现有浮动利率贷款成本和未来融资成本变动,从而影响公司财务费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如利率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则本公司净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受到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未来公司拟通过开展衍生品交易,进一步优化公司美元债务中浮动利率债务比例;同时把握人民币利率走势,降低人民币融资成本。

10、信息安全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各项业务的开展与信息网络系统密切相关,对公司传统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流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公司网络信息系统存在设计缺陷、运行故障或者中断,以及遭遇外部网络攻击等情况,都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生产运营或造成客户数据泄露,对公司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未来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将考验公司现有系统的可靠性。

公司开展信息系统应急演练,启动西安灾备中心建设,实施代码安全审计,围绕互联网边界和数据中心边界安全防护,优化完善安全立体防护体系,系统提高公司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水平。

11、发展及转型风险

公司开拓国际新市场、对外实施投资并购,以及对现有业务、资产进行结构调整等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决策、法律、管控、竞争对手干扰等在内的一系列风险,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效果造成影响。

公司在转型过程中开拓电子商务市场,探索低成本航空经营,创新资产管理模式,开展现有业务或资产结构调整,对公司经营管理整体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未来可能存在部分转型项目或业务调整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公司不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等制度,在未来开拓国际新市场、对外实施投资并购,以及对现有业务、资产进行结构调整过程中通过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举措,加强项目的研究论证,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12、供应商风险

航空运输业具有高技术要求和高运营成本的特点。包括飞机、发动机、航材、航油及信息技术服务等关键运营资源的可选供应商有限,同时航空公司为降低运营成本,通常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获取运营资源。如本公司主要供应商出现经营异常,可能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重点关注与生产运营高度关联的供应商,由供应商管理团队负责分析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定期开展供应商评估;持续关注与生产运营高度关联的物资品类市场变动情况,由业务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分析价格波动情况。

13、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当前业绩和未来经营预期,还受政策环境、宏观经济、市场资金流向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较大幅度变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进而导致部分公商务旅客减少出行需求,也可能影响公司资本运作项目的实施。

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争取创造优异的经营业绩。同时,公司加强与资本市场和各类投资者的交流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股价表现和媒体报道,及时回应市场的关切。

14、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风险

航空运输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国际地缘政治动荡等因素都会影响市场的需求和航空公司的正常运营,包括航班中断、客运量和收入减少、安全和保险成本上升等,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制定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处置预案,努力降低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

4.1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 不适用

4.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4.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4.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4.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 不适用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7-01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年第2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2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召集,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国际机场宾馆召开。

副董事长马须伦先生,董事李养民先生、徐昭先生、顾佳丹先生、唐兵先生,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邵瑞庆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长刘绍勇先生、董事田留文先生,独立董事马蔚华先生、蔡洪平先生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马须伦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并决定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国内财务报告审计师、2017年度美国财务报告审计师,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7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财务报告审计服务酬金。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酬金。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内容请见附件1),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东航集团转让虹桥机场东片区土地及建筑物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东航集团转让虹桥机场东片区土地(即东航维修基地、航材库、上海营业部、电脑中心、物资仓库、客舱飞行部/培训中心六块土地),总面积约371,652平方米,以及地上建筑物(即90项房屋建筑物、62项构筑物和31,623平方米的绿化);

2.同意根据交易双方认可且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虹桥机场东区土地及建筑物的交易价格,转让价格约为人民币80,800万元,具体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后的资产评估值为准;

3.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转让虹桥机场东区土地及建筑物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马须伦先生、李养民先生、徐昭先生、顾佳丹先生、唐兵先生和田留文先生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认为:本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待土地及建筑转让协议签署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

1.同意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将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2016年度业绩公告(H股)连同第1项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一起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上网披露;

2.同意将《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八节“公司治理”之第三、四部分“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同意公司2016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089亿元;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4,467,585,682股计,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049元(含税),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 股股东支付,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2.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内容请见附件2),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择机发布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的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发行本公司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本公司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条件下,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1. 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境外人民币或美元及其他币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但是,本授权项下所发行的债券及/或所采用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可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2. 发行主体:公司和/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发行主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需要确定。

3. 发行规模: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未偿还余额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根据本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4. 期限与品种:最长不超过15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 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确定。

6. 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如果公司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7. 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

(1)确定每次发行的发行主体、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每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存续期内安排还本付息、交易流通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在公司已就任何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公司董事会已获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

(6)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发行有关的公告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在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币种结构、利率结构。

(8)将上述事宜转授权给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人选。

附件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发行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a)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无条件及一般性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根据公司特定需要、其它市场条件以及以下条件全权办理本公司股份发行的相关事宜:

(i)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或处理的本公司内资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时本公司该类A股及H股的20%,并在本条第(ii)项所述前提下,在该限额内,对发行、配发或处理的A股及/或H股股份数量做出决定;

(ii)董事会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作出及修改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发行、配发或处理任何A股及/或H股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及

(iii) 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权力,且本公司仅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后方能完成有关发行。

(b) 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一般性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但若董事会已于有关期间内做出发行决议,则该授权可及于本公司完成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审批后完成有关发行。「有关期间」指由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

(i) 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及

(ii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c)决定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而获授权发行股份,并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其它所需的手续以实现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以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7-0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会主席席晟先生召集,于2017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席晟,监事巴胜基、胡际东出席了会议。监事冯金雄授权监事会主席席晟代为表决,监事贾绍军授权监事巴胜基代为表决。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席晟主持,与会监事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审议了会议议案,现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并决定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第八节“公司治理”之第五部分“监事会工作情况”

二、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客观公允的。

三、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际执行情况较好,《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时希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内控缺陷的持续整改,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四、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经听取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程序,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年度限额内,交易条款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未发现内幕交易或存在董事会违反诚信原则决策、签署协议和信息披露等情形。

七、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东航集团转让虹桥机场东片区土地及建筑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资产管理的需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八、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九、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7-02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30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国内(A股)和美国(ADR)财务报告审计师,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香港(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财务报告审计服务酬金;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内控审计服务酬金。上述审计师聘任事项尚需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7-02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公司2016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7.089亿元,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4,467,585,682股计,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049元(含税),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 股股东支付。上述年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12月7日完成向公司股东派发2016年中期现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0.51元(含税),根据公司总股本14,467,585,682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7.38亿元(含税)。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10月27日和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号文核准,东方航空于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1,327,406,82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48,499,933.68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39,974,53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27日全部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1056687_B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9,974,533.7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丽园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丽园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古北支行”)分别开设了账号为696631600和811020101390021874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与民生银行丽园支行以及中信银行古北支行、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6年7月4日公告了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即全部存入专户。2016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9,974,533.7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539,974,533.71元,用于购买28 架飞机项目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539,974,533.71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6年7月4日,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普通会议决议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1056687_B38号《专项鉴证报告》,东方航空2016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39,974,533.71 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