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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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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7-015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3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其中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董事刘冲先生因另有公务书面委托董事王大雄先生对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票为11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月英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俞震先生担任会议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参阅(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l.com.cn)刊登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16)。

5、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计,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按境内会计准则确定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43亿元人民币,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64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建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就该项议案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等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6、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l.com.cn)刊登;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公司2016年度业绩报告同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cscl.com.cn)刊登。

7、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按照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董事、监事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情况,建议其2017年度薪酬如下:

一、股东方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在公司管理层、非管理层任职的董事、职工监事按其任职岗位薪酬标准经考核后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或职工监事薪酬。

三、公司境内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公司境外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30万元/年(税前)。

10、关于本公司聘请二○一七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10.1 续聘天职国际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境内审计师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境内审计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2 续聘天职国际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内控审计师

续聘天职国际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内控审计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3 续聘安永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境外审计师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境外审计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就该项议案如下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在分别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境内审计师(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境外审计师的服务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认为,为保证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性和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本公司2017年度境内审计师(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续聘安永为本公司2017年度境外审计师。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11 关于制定《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指导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有实际控制权的联营单位(以下统称“各所属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根据公司、各所属单位行业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中远海运发展公司章程》和《中远海运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制定了本办法。

12 关于制定《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体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规范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偏好体系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述第1、3、5、6、8、9、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7-01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该文件规定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2017年3月30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公司自2016年5月1日起将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6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为减少“管理费用”1,823.41万元人民币,增加“税金及附加”1,823.41万元人民币,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核算结果不产生影响。

三、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会计师意见

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中远海发本次税金及附加核算范围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我们认为中远海发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7-01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3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有效表决票6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红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参阅(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l.com.cn)刊登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16)。

3. 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计,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按境内会计准则确定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43亿元人民币,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64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建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本公司二○一六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3、4、5、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