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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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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414417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壹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具有三十余年的开发经验。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全国首家在国内A股IPO上市的民营房地产企业。在多年深耕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公司先后荣获“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中国房地产企业纳税50强”、“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企业”等多项荣誉。

1、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为公司主业。公司成立三十余年来,主导的旧城改造项目20余个,已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包括杭州平海公寓、吴山鸣翠苑、元华公寓、河滨公寓、西城年华、西城美墅、上东城、东承府、鼎悦府、锦润公寓、武林外滩、锦绣桃源等项目。目前,公司在建项目包括杭州公园里、舟山锦澜公寓、黄山江南新城、肇庆星湖名郡等,总开发面积近500万平方米。公司建立了以总部杭州为中心,以长三角为重点的战略布局,以开发功能齐全、性价比高的中小户型普通住宅为主导产品,同时保留一定比例的高端住宅产品,不断加强设计研发实力。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适度参与城市保障房代建。

2、商业物业经营

物业经营与管理是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利润保障线。截止目前,公司已有杭州市区新东方大厦商业广场、平海公寓商业街、河滨公寓商业广场、大名空间写字楼、西城年华下沉式广场、鼎悦府文化创意街区等出租型商业物业。这些核心位置的商业物业租金收入,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

3、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全资所有的“广宇物业”成立于2005年,以香港物业管理理念与系统为原型,目前是一家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为广宇集团旗下楼盘及其他住宅小区提供优质物管服务。广宇物业在浙江、广东、安徽等多地获得“中国物业管理程序品牌企业”、“中国物业十大优秀管理示范区项目”等多项物业管理大奖。

4、房地产金融

公司旗下“宇舟资产”和“广宇小贷”分别具备私募基金管理牌照和小额贷款牌照。宇舟资产依托金融和地产的专业团队,专注于房地产行业领域投资机会,包括固定收益类投资、夹层融资、股权融资合伙开发等。广宇小贷主要在指定辖区内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提供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将充分发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联动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竞争力。

5、大健康产业

在做好房地产业务的同时,公司结合行业及自身特点,研究确定将大健康环保产业作为公司发展的第二主业。截至目前,公司在大健康领域投资第一个项目的浙江省内首家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已取得杭州市卫计委设立批准许可,并已做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位于杭州上城区城站火车站旁,以高端医学影像诊断技术为支撑,进行专病筛查为主要服务内容,同时开展高端体检及健康管理等延伸服务。专病筛查诊断重点为早期癌症、冠状动脉狭隘、心肌梗死风险评估、脑卒中中风风险评估、膝关节等五方面的高发病种。除此之外,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健康产业园等房地产开发与健康领域相结合的投资机会。

2016年,房地产行业在宽松的货币环境和年初去库存政策引导下,行业全年整体情况明显回升,房地产投资、土地购置、商品房销售市场等数据均有不俗表现。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7,34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5%,2015年该项增速为6.5%。商品房销售额117,627亿元,比上年增长34.8%,2015年该项增速为14.4%。商品房销售增速提升显著。201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2,581亿元,比上年增长6.9%,2015年该项增速为1.0%。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2,02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4%,2015年该项增速为下降31.7%;土地成交价款9,129亿元,增长19.8%,2015年该项增速为下降23.9%。在商品房销售快速增长的带动下,房地产企业投资意愿提升,拿地更为积极。截止2016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69,539万平方米,比2015年末减少2,314万平方米。商品房去库存效果显著。

2016 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经历了先放松、后收紧的转变。9 月份以前,政策环境总体较为宽松。在中央“去库存”的总体指导下,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楼市利好政策,涉及信贷、税收、购房补贴等各类实质环节,有力支撑了商品房市场的全面复苏。随着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房价、地价不断上涨,9月份开始,全国房价涨幅过快的热点城市陆续重启了限购、限贷政策,调控方向转变为逐步收紧。

2016年,也是公司总部所在的杭州房地产市场波澜起伏的一年。年初契税、营业税调减新政的出台,9月G20峰会的承办等使杭州商品房市场持续升温,新房和二手房的成交量均创下历史最高。与此同时,随着库存的大量消化,商品房市场供需关系也发生了逆转。

根据杭州市透明售房网的统计数据,2016年,杭州市区新建商品房共签约205,023套,较2015年增加72,086 套,增幅达54.2%;签约面积2,08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9%;签约金额3,596.7亿元,同比增长60.8%。签约套数、签约面积、签约金额均创下历史最高。截至 2016 年年末,杭州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可售房源共5万套,较2015 年年末减少了4.2万套,降幅45.6%,可售总面积215.1 万平方米,较2015 年年末减少了452 万平方米,降幅41.3%。从库存去化周期来看,截止2016 年年末,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已不足半年。

近年来,杭州的经济转型较为成功。作为中国互联网龙头城市,亚洲硅谷,杭州在电子商务发展、智慧金融领域发展迅速,后期潜力巨大。特别是G20峰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提升了杭州的国际关注度和全国影响力。经济转型的成功和城市化建设的推进,为杭州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了强劲的驱动力和支撑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具体详见2016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6年,公司秉承“求实、开拓、创新”的宗旨,继续实施“稳中求进”的经营策略,主抓项目建设和产品销售,在房地产项目进度管理、商品房签约金额等方面均有所提升。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365.43万元,同比增长143.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140.13万元,同比增长335.09%。截止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1.83亿元,归属于公司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28.20亿元,资产负债率61.13%,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27.48%。2016年,公司实现商品房销售合同签约面积25.31万平方米,签约金额38.83亿元,签约金额完成年度计划的129.4%。杭州公园里、鼎悦府、舟山锦澜公寓、肇庆星湖名郡等项目均大幅超额完成年度销售计划。截止2016年末,公司可售商品房建筑面积26.81万平方米。

2016年,公司新开工面积14.6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杭州公园里项目和肇庆星湖名郡项目部分开工。公司全年完成竣工面积33.3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99%,杭州武林外滩和锦绣桃源、肇庆星湖名郡西湖新筑二期均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截止2016年末,公司在建面积36.3万平方米。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建项目包括杭州公园里、舟山锦澜公寓、黄山江南新城(部分)、肇庆星湖名郡(部分),各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如下:

武林外滩(杭州):2016年5月完成整体竣工验收,顺利交付。

锦绣桃源(杭州):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准备交付。

公园里(杭州):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所有楼幢主体结构全面结顶。

江南新城(黄山):项目进入尾盘阶段。截止报告期末,新城时代广场即将竣工,A、B楼完成安装及装修工程,完成部分分项验收。

星湖名郡(肇庆):截止报告期末,西湖新筑二期完成竣工验收,准备交付。

锦澜公寓(舟山):2016年8月完成外立面装饰施工。截止报告期末,完成市政、公共部位装修施工及项目节能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2宗,分别为①舟土储出[2016]1号地块,位于浙江舟山市临城新区,规划可建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该地块毗邻公司位于舟山的锦澜公寓项目;②黄山黎阳镇率水桥西侧D地块,规划可建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该地块与公司位于黄山的江南新城项目同属黄山市屯溪区。上述两地块均以低价竞得。截止报告期末,两地块工程进度情况如下:

锦澜府邸(舟土储出[2016]1号地块):完成设计方案批复,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

桃源里(黄山黎阳镇率水桥西侧D地块):完成设计方案批复,开工前期准备。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储备规划可建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权益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代建项目一个,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参股的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已取得杭州市卫计委同意设立的批复,影像诊断中心大楼改建工程完成,专业设备陆续到位,专家团队组建完成。

2016年9月,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并上市,发行金额1亿元人民币,年利率8%,期限三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的武林外滩项目在2016年5月下旬开始交付,因此2016年的收入结转金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同时该项目的毛利率较高。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 反向购买

本期未发生反向购买的情形。

(四) 处置子公司

本期未发生处置子公司的情形。

(五)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由于新设子公司导致新增合并单位2家,分别为:

黄山广宇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舟山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 其他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姚铮先生、何美云女士、张淼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23号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024号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2017-025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40,501,875.96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401,321.2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050,187.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83,398,665.68元,扣除2015年度利润分配61,931,534.00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7,918,820.04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74,144,1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931,534.00元(含税)。

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实施送红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做的承诺,且符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有合法合规性。

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分配预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26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90万元,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根据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总体安排,以控制风险、保证经营安全为原则,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进行以下授权:

1、拟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2、拟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专指开发公司已购买的或将购买的经营性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投资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下同)的额度如下:

1、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不超过85%;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4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事项详情请见3月31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027号)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授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继续为公司(含各子分公司)客户购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28号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6年度财务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024号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2017-025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本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774,144,1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26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还分别听取了公司全体监事对其2016年度工作进行的总结汇报,我们认为: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确保了监事会规范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要求。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文件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规定,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产生影响。

三、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1号文核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824,17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5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96.25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1,999,999.9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7,999,996.33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账号为95140155000000733的人民币账户内787,999,996.33元;减除前期预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元及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406,075.58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593,920.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4年10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60,161,893.08元(含以前年度支付的物业维修基金及物业保修基金),本年度使用金额191,530,157.21元,截止2016年末剩余金额为6,399,627.84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3年。2015年9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53号文批复,核准贵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3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债券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托管费人民币9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100,000.00元,已于2016年9月6日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贵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账号376669289910的人民币账户收妥入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470,000.00元(其中:信用评级费150,000.00元、律师费300,000.00元、验资费2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30,000.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6年9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73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没有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98,000,000.00元,截止2016年末剩余金额为1,103,644.07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子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鼎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新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募投项目已完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本期销户。这五个专户内的资金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舟山鼎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宇新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无定期存款。

(二)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的规定,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这个专户内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无定期存款。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1,530,157.2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6年度未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6年度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6年1月28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2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尚在建设期,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7,000,000.00元外,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6年度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系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不适用于经济效益计算。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8,000,000.00元外,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6年度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日期为项目预计交付的时间。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同)的额度如下:

1、自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不超过85%;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4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笕丁路20号3幢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977.03万元,负债总额2,041.79 万元,所有者权益7,935.24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053.20 万元,净利润-607.12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丁支路20号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限江干区丁桥大型居住区,R21-06地块),实业投资,房屋租赁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363.27万元,负债总额12,562.70 万元,所有者权益3,800.58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715.65 万元,净利润128.9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浙江广宇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临丁路960-1号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中介服务、租赁,装饰装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1,177.46万元,负债总额26,419.11 万元,所有者权益4,758.35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441.25万元,净利润-1,119.6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4、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发展大厦1101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43,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716.67万元,负债总额6,974.50 万元,所有者权益32,742.16 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4,404.85 万元,净利润-4,391.5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5、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二小区44幢108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杭政储出[2007]70号地块);实业投资;室内外装潢;水电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4,241.93万元,负债总额41,135.32 万元,所有者权益33,106.62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89,377.49 万元,净利润52,658.44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6、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8号四楼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务:在指定范围内依法从事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730.96万元,负债总额186.91 万元,所有者权益9,544.05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806.5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7、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304.91万元,负债总额6,609.28 万元,所有者权益9,695.63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848.20 万元,净利润-1,326.4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七星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24,75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2,178.21万元,负债总额57,560.78 万元,所有者权益34,617.43 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5,498.77 万元,净利润175.04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9、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临丁路960-1号5幢321室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装饰装潢,信息咨询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632.28万元,负债总额329.44 万元,所有者权益5,302.84 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5,929.34 万元,净利润754.02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0、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8号101室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经营范围:工程技术咨询,商业设施管理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

(7)截止2016年12月31日,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963.48万元,负债总额39,786.13 万元,所有者权益7,177.35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487.11万元,净利润-98.64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1、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