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暨2016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暨2016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16年年度董事会》的通知,2017年3月30日会议于公司深圳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王为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回避表决。
四、《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8.22万元(合并),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75.07万元,2016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926.85万元。因此,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6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部分)及其他融资业务的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若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总额范围以内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的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LED节能照明产品、数位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8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15,399.2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5.38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5.24%。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22.8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4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2,260.22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4.30%。
3、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699号,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1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704.2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64.3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6.22%。
4、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专业生产各类耐高温低烟无卤、阻燃、环保系列辐照电线电缆生产及加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2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6,563.3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6.27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6.74%。
5、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7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0,067.0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7.0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8.5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根据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内容,现提出2017年度的经费预算方案:
一、2017年“三会”经费一般支出项(665万元)
1、会务费用(55万元)
2、工作费用(560万元)
(1)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办公费、调研费、差旅费,预计70万元;
(2)由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控)、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及相关专业机构和人士所需的费用,预计385万元;
(3)公司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费用,预计40万元;
(4)上市年费、协会年费,预计5万元;
(5)投资者关系管理费用,预计60万元。
3、津贴(50万元)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的津贴,预计50万元。
二、2017年度董事会经费可能的其他支出项(25万元)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证券培训费用,预计15万元;
2、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时所需的费用,预计5万元;
3、以董事会和董事、监事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和其他特别费用,预计5万元。
根据对以上支出项费用总额的估算,现提出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为人民币69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做为承租人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出租人融资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2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股份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拟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长春发展农商银行亚泰大街支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工商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惠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股份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昆山农商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昆山农商银行新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股份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股份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嘉达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股份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7-016号临时公告:诺德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3月30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深圳)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16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公司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加4,804,461.46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4,804,461.46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之间的调整,不影响报告期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曾江虹、蒋义宏和张彬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嘉达”)、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29,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 11.71亿元,美金4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16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工商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惠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昆山农商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昆山农商银行新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嘉达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做为承租人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出租人融资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2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 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3.2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940万元人民币, 净利润为-4,696 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87.71%。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8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5,399.2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5.38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5.24%。
2、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注册资 本 2590.03 万美元。主要从事开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 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 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2.47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9,240 万元 人民币,净利润为-5,245 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2.57%。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1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704.2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64.3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6.22%。
3、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是公司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设计方案;国内贸易;国内货运代理。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7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0,067.0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7.0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48.58%。
4、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9 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26.03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9.22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1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4.59%。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2.8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4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2,260.22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4.3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16年年度
董事会,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上述子公司经营所必须,且上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2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 11.71 亿元人民币,4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34%,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80 %。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备查文件
1、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16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0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0日
至2017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10、11、12、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19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102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