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58 公司简称:电子城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98,989,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87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411,002.47元。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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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致力于国内“高科技创新产业平台”及“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平台”的开发运营,多年来,在中关村电子城科技园区成功开发运营了“电子城·创新产业园”、“电子城·科技研发中心”、“电子城·科技大厦”、“电子城·IT产业园”、“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等主题科技产业园;通过品牌塑造、模式复制及科技产业聚集能力,先后拓展了“电子城·朔州数码港”、“电子城·朔州京城港”、“电子城·大数据及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电子城·国际创新中心(天津)”、“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天津)”、“电子城·秦皇岛度假酒店”等多个全国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以“创新”作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着力点,以“构筑创新发展空间、促进经济转型增长”为使命,以“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作为产业定位,推动公司向“科技服务业”战略转型。项目拓展中以“高科技产业园区”板块及“创新园区”板块为主体,致力于构建开发、建设、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的全产业链运营模式,在稳步开展现有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的同时,推进了“创E+”项目的启动,完成了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收购,启动了传媒文创业务平台的搭建,为公司未来业务多元化、规模化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2016年宏观政策方面,国家出台《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优先供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发展用地;《京津冀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明确了京津冀地区各产业园区的发展方向。房地产政策方面,中央加强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为区域一体化、新型城镇化构建良好环境。产业发展方面,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科技企业稳定发展、创业创新型企业快速增长,产业地产的需求随之扩张。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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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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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末,公司收购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股50.50%,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分季度数据进行了调整,导致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有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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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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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151,553.9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6,562.1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95.41万元。
1.1 2016年董事会重要工作
2016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真行使《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严格履行了董事职责。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开拓创新、深化转型,实现了“走出去”的战略,完成了2016年各项经营指标和重点任务,开启了“立足北京,辐射全国”布局的发展新时期,为公司“十三五”规划取得了良好的开局。
(一)主要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公司“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为“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夯实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实施向科技服务业战略转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司全力推进落实各项经营计划,圆满完成了2016年各项经营指标和重点任务。
1、项目建设方面
2016年公司大力推进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北京分公司完成了当年计划开发进度;朔州电子城按计划完成当年土地获取,京城港一期工程主体结构已封顶,京城港二期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京城港一期、二期已正式开盘,销售情况良好;天津电子城按计划完成当年土地获取,各项施工均顺利推进,部分楼座已成功意向出售,已有知名企业入驻园区;科创公司“创E+”社区平台已开展了多项创业服务活动和双创活动,吸引了多家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入驻,与公司园区平台建设和空间拓展形成融合和互动,为公司现有业务板块提供有力的支撑。
2、新项目拓展方面
2016年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山西朔州项目、天津项目、秦皇岛项目的发展;在项目拓展中把“产业平台”项目与“城市功能区”项目、“长线”项目与“短线”项目进行了科学配比,关注长三角、珠三角、一带一路等热点经济区域的战略布局工作,积极拓展新项目,加大项目了储备,先后在厦门、昆明、南京等地完成了新项目的考察、调研、筛选和决策工作,目前厦门、昆明、南京子公司的设立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3、物业管理方面
2016年电子城物业公完成了微信平台、400服务监督电话平台的建设,启动了国际化服务运营模式,包括双语标识、中英文公函、双语电话等服务。物业服务进一步标准化、体系化,扩大延伸了物业服务理念,提升了物业增值服务空间。在公司“走出去”的战略背景下,成立了物业朔州分公司、物业天津分公司。
4、股权投资方面
2016年公司完成了对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工作,取得方略博华50.5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公司利用现有的文化创意和传媒教育资源,结合公司全国范围内的空间布局优势,启动了传媒文创业务平台的搭建工作。
(二)融资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为将公司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开展了多渠道的融资工作。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七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二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11.01元/股的价格次共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18,891,9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097,402股增至798,989,318股,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规模和经济实力大幅提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01,455.84万元,同比增长71.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99,717.93万元,同比增长76.0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241,550.52万元,同比增长768.53%。
2、发行中期票据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融资工作,并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81号)。
2016年2月29日,公司完成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6京电城投MTN001”)的 发行,发行额为人民币5.5亿元,期限为5年(起息日:2016年2月29日,到期(兑付)日:2021年2月28日),发行利率为4.03%。
3、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事项
2016年经公司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有限共取得银行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用于项目开发建设。
(三)管理提升及风险管控情况
1、组织架构调整工作
2016年公司根据“十三五”发展战略要求,围绕核心价值链及支撑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一是将原有部门配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二是积极拓展新项目,加快了全国化布局的进程,相继成立了厦门子公司、昆明子公司,组建了南京项目筹备组;三是推进了跨区域集团化管理构架的建设,将股份公司升级为集团公司。
2、内控建设及内部审计工作
2016年公司对内控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着力强调新建子公司的制度和流程建设、补充、修订工作,完善其风险管控体系,保障其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为加强对新建子公司内控体系构建的督导,发挥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16年公司加大了对各地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力度。
3、预算管理及运行监控工作
2016年公司进一步强化了部门预算执行控制,全面落实预算管理,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控制,确保资金计划的严格执行,使得资金预算的执行、监控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4、财务管理及平台建设工作
2016年公司统筹安排各子公司的资金调配,加强集团化资金管控,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定期测算资金缺口及融资额度,提高了资金控制的精确度;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5、风险管控工作
2016年公司强化了风险管控工作,认真开展各项法律审核工作,严控法律风险,就公司日常销售、对外投资、再融资项目、案件诉讼等业务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提高了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6、人才队伍建设和激励机制的建立
2016年公司完善了内部选拔任用与市场化引进相结合的人才管理机制,启动了激励体系建设方案,优化了绩效考核体系及计划运营管理体系,为集团全面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和实施“十三五”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撑。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6年,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15次,议案内容涉及定期报告、公司治理、对外投资、重要担保、关联交易、发行中期票据、组织机构调整、选举董事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重要事项。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履行职务、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公司经营层与董事保持有效沟通,为董事履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董事会各项决议均得到切实执行。
公司董事会始终致力于公司的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实现了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方面的独立。公司目前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公司已制定涵盖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层面的制度。
(五)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5 次,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所有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圆满完成了对各项议案的实施工作,确保了公司全年工作的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的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保证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六)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效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1.2 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16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平稳,总体实现了经济目标。宏观政策方面,年内《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出台,提出优先供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发展用地;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明确提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京津冀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明确了京津冀地区各产业园区的发展方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系统梳理了各项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政策。房地产政策方面,两会提出因城施策去库存,但随着热点城市房价地价快速上涨,政策分化进一步显现。中央加强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区域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等继续突破前行,为行业长期发展积极构建良好环境。产业发展方面,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科技企业稳定发展、创业创新型企业快速增长,产业地产的需求随之扩张。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三五”期间,公司通过构建开发、建设、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全产业链运营体系,凭借自身多年来建立起的“科技创新平台开发建设”及“科技园区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以物理空间为基础打造科技服务创新核心竞争力,坚持服务于高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并积极推动文化创意板块业务的开展,实现文化与科技板块业务的相结合。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科技增值业务的开展,通过构建现代运营手段打造公司独有的核心竞争力。
(三)经营计划
1、夯实基础,全力推进现有项目的落地。
高科技产业园区板块:推进“电子城·IT产业园”、“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电子城·大数据及互联网金融产业园”、 “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天津)”、“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开发建设。
创新园区板块:推进“电子城·国际创新中心(天津)”、“电子城·国际创新中心(厦门)”项目的开发建设,做好“创E+”项目的运营工作,持续提升“创E+”的品牌影响力。
新产城一体化板块:推进“电子城·朔州数码港”、“电子城·朔州京城港”、“电子城·秦皇岛度假酒店”项目的开发建设。
文化创意板块:探索传媒文创业务的创新发展模式,推进科技企业新媒体服务、科技企业空间创意设计、科技产品会展服务等业务
2、稳中求进,优化拓展。
立足北京,积极拓展并跟进重点区域的优质项目,支撑公司“十三五”期间的可持续发展。
3、强化与行业协会、中介渠道的沟通联系,做好资源渠道的积累;强化公司品牌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
4、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制度流程;强化内审力度。
5、提高运营管理团队的职业化水平和理念,进一步加快培育年轻干部和后备力量,打造强有力、专业化的科技服务运营管理团队。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2016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展望2017年,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双重影响下,宏观经济的复杂程度将加深。
2、公司现有业务已初步形成“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的布局,面对跨区域经营,可能会存在不同区域经营管控、政策差异等方面的经营风险。
3、近年科技地产项目和参与者不断增加,开发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产业地产竞争不断加剧。
公司将随市场变化而调整、优化产业园区项目产品的供给,降低市场风险;加快实施战略转型,打造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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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更,本年度本公司和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五八有限公司及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0.00%,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0%。由于本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本年将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本年度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前海圣辉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电子城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70.00%;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0%;2016年末,本公司收购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50.50%。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王岩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7-007
北京电子城投资
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02,221,752.14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98,989,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87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411,002.47元,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954,117.36元的35.58%。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652,810,749.67元转入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担任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对中审亚太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及潘金峰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和任建芝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09)。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审亚太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2017-008)。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7-008
北京电子城投资
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1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1日
至2017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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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6详见2017年3月31日公司披露的“临2017-007号”公告;
议案7详见2017年3月31日公司披露的“临2017-010号”公告。
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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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6层。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尹紫剑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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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7-009
北京电子城投资
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方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房屋销售、租赁,土地租金标准和综合服务等项目上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为基础,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分别进行续签及确认。
●关联人回避事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和潘金峰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协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须通过行政审批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生效。
一、概要
公司及子公司为方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房屋销售、租赁,土地租金标准和综合服务等项目上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为基础,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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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及潘金峰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和任建芝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本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6层,法定代表人:王岩。目前主营业务以科技园区开发为主,综合配套开发为辅。
2、关联方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是一家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高科技产业投资控股公司,重点发展电子部品与装备、广电发射设备、新型显示部件、特种电子器件、自服安防与通信设备等产业。
北京电控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注册资本:130,737万元。
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多家子公司因已入住公司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销售及购买商品等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协议,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房屋销售、租赁,土地租金标准和综合服务等项目上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为基础签署。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格公允。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在房屋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方面的关系,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实施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将充分体现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7-010
北京电子城投资
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运作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了严格监察,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通过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符合规定;有关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218,891,916股,价格为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24,426.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097,402股增至798,989,318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程序完备,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07)。
三、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