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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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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12.40亿元、147.02亿元和159.38亿元,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

最近三年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472,107.45万元、588,595.08万元和601,216.82万元。2016年公司流动资产较2015年末、2014年末增长主要系公司新增购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其他应收款的增加。

最近三年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逐年提高,分别为65.19亿元、88.16亿元和99.26亿元。2016年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15年末、2014年末增长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以及在建工程的增加。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期末,公司的负债分别为430,158.01万元、556,726.04万元、615,470.70万元。2016年末的负债总额较2015年末、2014年末增长,主要系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的负债结构较为稳定。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999.04万元、124,526.78万元和141,397.27万元。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量的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380.26万元、-2,634.88万元和-87,314.37万元。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光大证券”H股、上海淘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等项目,公司相应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417.42万元、6,251.09万元和-67,580.50万元。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银行融资款、分配红利及支付少数股东减资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从以上指标可以看出,从2014年开始,公司各偿债能力指标保持稳定。

近三年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在1倍以上,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且均处于合理的水平,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随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而增加,为公司债务偿还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因此,从各指标看出,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总收入稳中有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营业总收入由2014年的293,524.51万元增至2016年的322,631.83万元,增幅为9.92%,近三年利润总额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持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将以“转型创新、产业优化”为工作主线,坚持“优化结构,强本固基,控制风险,行稳致远”,把握市场机遇,推进创新转型,完善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实现良好业绩。

公司努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作为一家知名品牌的交通运输企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资源和品牌方面。首先,公司拥有各类车辆14,878辆,有效利用好主业的资源,是公司调整转型的根基;其次公司拥有品牌资源,公司多年来蝉联上海市著名商标单位,8,000多辆出租车以优质的服务成为上海城市的名片。要积极发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战略合作平台的作用,引领出行市场在依法合规、技术应用等方面日臻完善。

公司要持续关注金融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变化,做好金融资产运作,完善已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资产的有序流动和中长期增值,通过提高金融业经营质量,产融结合支持集团的转型创新、产业优化战略。

对各产业板块,要从盈利能力、管理团队、行业估值、市值空间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打造多维度合作交流的平台,充分实现资源、信息和成果共享,提升整合与影响产业价值链的能力。

公司在交通产业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自营金融业。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继续实行稳健的经营策略,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

公司将上下联动实施管理培训生项目,为公司后十年发展储备关键岗位人才。要加强激励、鼓励创新,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促进经营团队创造性开展工作。要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使决策和管理的关键点同时成为控制风险的关键点。

(2)公司业务盈利的可持续性

公司在巩固交通服务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产业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结合,形成了以交通服务业、自营金融业为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适度多元化的现代服务业集团。公司将认清风险挑战,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各产业板块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内生动力、深化创新驱动、妥善防范风险,在稳健的前提下实现关键领域有所进取。

结合公司目前资产结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未来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并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就各产业板块未来发展而言,交通运输业板块公司将着力提升主业的服务供给体系质量,提高服务产品结构对出行市场需求结构的适应性,不断提升公司主业的品牌价值。现代物流业板块,国际物流将坚持稳中求进的经营思路,紧盯口岸物流,巩固现有业务。旅游服务业板块,酒店板块要发挥区域优势,打造核心产品,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销售策略。房地产业板块方面,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和市场,积极储备优质项目,同时稳步推进嘉善和合肥项目,打造区域品牌楼盘。自营金融及股权投资业务板块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各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整合,继续严格执行白皮书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优化薪酬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搭建金融人才梯队。

未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改善、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综合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用途。募集资金用于前述用途的金额、比例等具体使用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82,595.03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61,445.03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63%,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545.03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以上预案,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7-006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范围:本公司所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

● 计划担保金额: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8.50亿元人民币;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计划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公司对所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和票据等担保额度预计为18.50亿元。

2017年度公司对所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的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1、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

2、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

3、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5,000万元;

4、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5、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6、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0万元;

7、众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0万元;

8、上海大众出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以上额度调剂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之间进行,具体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内由经营层根据2017年生产经营情况机动分配。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汶水路451号1层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出租,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应用软件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汽车配件、五金交电、非机动车配件、建筑材料、钢材、装潢材料销售,非机动车修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10,796万元,负债总额为52,512万元,净资产为58,284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12,862万元。

(二)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7.5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1102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7,736万元,负债总额为13,031万元,净资产为44,705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2,548万元。

(三)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033号105室、106室、108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3,946万元,负债总额为285万元,净资产为33,661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1,490万元。

(四)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鹤旋路88号一层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0,615万元,负债总额为8,369万元,净资产为22,246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1,586万元。

(五)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北青公路4149号5幢2楼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3,123万元,负债总额为2,476万元,净资产为20,647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815万元。

(六)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美金200万元

负责人:杨国平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云咸街19-27号威信大厦9楼901室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停车场、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及相关管理等。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2,529万元,负债总额为53,961万元,净资产为-1,432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1,312万元。

(七)众新投资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0%的联营公司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董事:杨国平、丁福如

注册地址:UNIT 620,6/F.,PENINSULA CENTRE,67 MODY ROAD,TSIMSHATSUI EAST,KLN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7,456万元,负债总额为21,943万元,净资产为-4,487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732万元。

(八)上海大众出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40%的联营公司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惟姈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2047室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8,663万元,负债总额为681万元,净资产为7,982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6,61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投资计划,并遵循“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提供担保的对象全部为被投资公司。上述被投资公司因正常经营需求,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和票据等形式的融资。根据各被投资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以及本年度经营预算,均能保持经营的可持续性,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上述被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投资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被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意担保计划。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82,595.03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61,445.03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63%,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545.03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上述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按照相关规定,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7-00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8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242号),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于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13日分别发行了人民币6亿元、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70天,分别将于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1日到期,此前公司从未发生任何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现根据相关规定,将2017年度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和期限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主要条款:

融资金额:存续期内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0%(含40%)。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布之日起的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一次或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价格: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或按面值贴现发行。

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如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授权总经理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备案等事项。上述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议案,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7-008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及2017年2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变更和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

会[2016]22号)及2017年2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根据该项规定的要求,对有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及2017年2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统称“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2016年度损益总额,不涉及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为: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相应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3,143,277.38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3,143,277.38元。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相关税费不予调整,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及2017年2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对利润表部分项目和金额实施调整,公司在年度报告编制时对新规定的执行及其影响做出了充分表述。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2016年度损益总额,不涉及追溯调整。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并对涉及的有关利润表项目和金额实施调整,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 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

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7-009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25.76%。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该公司17.06%的股权。 单位:万元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新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佐川急便物流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卫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2、上述关联交易总额2017年度预计不高于70,700万元,其中营业场地和办公楼租赁收入占公司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68%。同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严格分开,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邵国有、倪建达、张维宾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11 900903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大众B股 公告编号:2017-01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 技贸宾馆三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8日

至2017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7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日期:2017年4月21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3、登记手续:会议登记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按公司公告时间、地点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同时接受境内外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也可委托托管机构进行登记和出席会议。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3、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中山西路1515号22楼

联系人: 诸颖妍

联系电话:(021)64289122

传真: (021)64285642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