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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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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85版)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05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367,882,540.4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6,446,088.3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01,473,144.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965,479,937.38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995,593,886.84 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174,294,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6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报告,以上意见及报告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2016年初预计的10,000万元金额有所增加,2016年度实际发生相关关联交易合计15,009.78万元。董事会同意将超出预计的金额5,009.78万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事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非关联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投资计划预案的议案》

同意2017年度投资计划预案:

1、2017年度公司计划新发展影城80家,投资总额约20亿元。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投资计划存续期间内具体执行,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类项目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上述投资计划3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3)授权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批准的同时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的议案》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万达电影”(暂定简称,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简称为准),公司股票代码不变。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晓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董事选举完成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吕随启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建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分管项目建设中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吕随启先生,1964年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曾经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业杰出贡献专家,美国富布赖特项目高级访问学者。从事金融学的教学科研长达20多年,主讲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汇率经济学等课程,对于利率、汇率、货币政策、股票市场等具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现在担任深圳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002797.SZ)、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煤电,600121.SH)、华泰汽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国粮业,831357.OC)独立董事。

吕随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06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6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367,882,540.4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6,446,088.3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01,473,144.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965,479,937.38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995,593,886.84 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174,294,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分配政策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6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请参见2017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6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账户由于利息等产生的其他剩余金额共计37,765.19万元,用于投资“2017年影院建设项目”。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08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6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稳定增长。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尚处于股份锁定期内,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仍处于股份锁定期内,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2017年1月4日,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848,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48%,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6-075号)。

公司不存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6个月内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目前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能够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09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情况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其中201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观影服务、场租以及其他等服务合计10,00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6-028号)。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数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年初预计金额有所增加,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15,009.78万元。超出预计金额原因如下:

1、2016年度公司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影院数量快速增长,因此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所增加;

2、2016年度公司开展影院与所在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共同进行的整合营销、影片联合推广等活动,因此相应的日常关联交易有所增加。

(三)超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关联董事张霖先生回避表决,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次超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为5,009.78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5%,该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健林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经营范围: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院线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39号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万达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230,561.82万元、净资产35,642.06万元、营业收入3,812.56万元、净利润233,918.34万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含关联方观影、场租以及与公司的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等活动,前述交易均根据与关联方日常经营业务需求而发生,交易发生的时间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与关联方发生的整合营销以及联合营销活动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拥有的资源及优势,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实现优势互补及经济效益最大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经营所需,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市场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独立意见

针对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我们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听取了有关工作人员的汇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2016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关联交易,我们予以确认,同意将《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予以金额的确认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万达院线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保荐机构对万达院线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10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7年,公司将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如下:

(一)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1、公司下属影城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根据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下属的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地产”)于2012年7月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2017年度,公司下属影城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标准为净票房收入的11%,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20年;公司下属关联方影城物业管理费为15-19元/平米/月,其中包含空调服务费10元/平米/月。

2、公司总部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公司总部承租关联方拥有的北京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1层作为办公场所,合同约定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0元,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8元,租赁期限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上述合同到期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租金及物业费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延续合同期限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二)观影、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

基于关联方业务需要,公司2017年预计发生的观影、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活动,预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三)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1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观影服务、场租以及其他等服务合计10,000万元。报告期内,累计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9.78万元,超出2016预计情况5,009.78万元。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告》。

(四)审批程序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以董事长张霖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4票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健林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经营范围: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院线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39号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万达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230,561.82万元、净资产35,642.06万元、营业收入3,812.56万元、净利润233,918.34万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及结算情况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公司与万达商业地产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了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公司下属影城按照本框架协议的规定,在设立时单独与关联方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协议》,影城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为按月结算。

(2)观影、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

公司与关联方关于观影、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交易为根据关联方的业务需求而发生,交易的发生时间和发生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观影交易为实时结算,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在签订合同后实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万达商业地产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的快速扩张,为公司的跨区域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公司下属部分影院向万达商业地产租赁房屋并接受物业服务的是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公司作为商业广场的明星体验式业态,也为商业广场贡献了稳定的文化消费型客流,为商业广场提供物质消费以外的精神文化娱乐消费产品。双方通过公平、互惠合作实现共赢、取得发展。

2、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观影服务以及双方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等活动,为根据关联方业务需求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存在及未来将持续发生的经营场所租赁、提供物业服务、观影服务、以及整合营销、联合营销等关联交易事项,我们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7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能够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万达院线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保荐机构对万达院线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11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名称变更需工商部门核准,证券简称变更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简称的说明

1、变更前

公司中文名称: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ANDA CINEMA LINE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万达院线

2、变更后

公司中文名称: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英文名称:WANDA FILM HOLDING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万达电影(暂定简称,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简称为准)

二、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原因

1、为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发展,公司自上市后在国内率先提出“会员+”发展战略,打造电影生活生态圈。目前公司已形成电影放映、电影广告传媒、电影整合营销、电影衍生品销售,线上直播平台等多元化业务板块,非票房收入占比已超过营业收入的三分之一,公司着力打造的“电影生活生态圈”已基本形成,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完全体现公司业务现状。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不断创新经营,整合电影产业链资源,持续推进公司电影生活生态圈建设。公司拟将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最终建成院线终端平台、传媒营销平台、影视IP平台、线上业务平台、影游互动平台五大业务平台,强化公司在电影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变更证券简称。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全称、股票简称,系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获得工商登记部门的最终登记核准;涉及证券简称变更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

2、公司名称变更后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协议不受名称变更影响仍将继续履行;

3、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12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1、根据拟增加的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影片发行和放映;电影院投资;出租商业设施;广告发布;票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和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

现修改为:“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影片发行和放映;电影院投资;出租商业设施;广告发布;票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和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

2、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运用资金总额以实际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应当于达到该标准之日报经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决策。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八条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运用资金总额以实际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应当于达到该标准之日报经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决策。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审批程序

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13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刘晓彬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聘任刘晓彬先生担任董事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刘晓彬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刘晓彬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及管理经验,有助于推动公司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刘晓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本事项尚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刘晓彬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刘晓彬先生于2000年10月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商业地产天津及北京项目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济南项目公司总经理,万达商管副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总裁助理、财务部总经理,万达集团高级总裁助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自2015年1月起担任万达商业地产财务总监。现任万达院线执行总裁。

刘晓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7-014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曾茂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徐建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项目建设中心,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徐建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建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沈阳电力大学,获学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裁兼项目建设中心总经理。2007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集团成本部副总经理,三亚、武汉等酒店项目总经理、万达酒店建设公司副总经理。

徐建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