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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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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7日生效,上年可比区间为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04月07日-2016年12月31日)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04月07日-2016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度数据为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数据。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度数据为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数据。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5年04月0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88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0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投资决策方面,基金经理共享研究报告、投研体系职权划分明确且互不干预、各基金持仓及交易信息等均能有效隔离;在交易执行方面,以系统控制和人工审阅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另外,中央交易室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对公平交易实施一线监控,监察稽核部也会就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定期进行公平交易的内部审计工作。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6 年,我国经济总体呈现企稳特征。GDP四季度同比增长6.8%,较三季度略微提升0.1 个百分点。2016年全年中国GDP 总量达到74.4 万亿,同比增长6.7%,仍然保持中高速增长;从分项看,消费对GDP 的贡献较去年有明显提升,目前占了70%以上;而投资的作用则在下降,但仍占了3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累计值延续前些年的态势,一路下滑;相比之下,净出口则由于下降,对GDP 形成拖累。克强指数也呈现继续逐月提升态势,12月份已经达到7.5%,相比之下去年同期仅为1.5%,三季度克强指数也仅为5.6%。

三大消费中,随着商品房销售增速下滑,地产类消费同比增速继续下降。建筑装潢类消费增速同比增速由11.0%下降至10.2%,家电音像品消费增速由14.7%降至9.5%,但是家具类消费增速由8.8 提高至9.9%。汽车消费增速继续提高,12 月份达到14.4%,较11 月份提高了1.3个百分点。1-12 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22.5%,增速在三季度达到一个高点,随着三季度末国家限购限贷政策的推出,增速出现下滑。全年房地产投资增速6.9%,较之前有所提升,主要系去年基数较低影响。1-12 月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8.1%,较1-11 月回落0.2 个百分点,自2016 年7 月份以来再次回落。但是民间投资增速则继续提升,1-12 月累计同比增长3.2%,较1-11 月提升0.13%。制造业中电气制造、TMT、食品、纺织等行业保持10%以上的累计同比增长,远远超过制造业整体4.2%的增速,它们支撑了制造业的企稳复苏。虽然投资端中基建投资增速均有下滑,但是制造业投资的回暖尤其是民间投资增速的提高。

过剩产能方面,在2015年四季度和2016年一季度达到一个阶段性底部,行业内企业受累于产品价格低迷,亏损额度创下历史记录。行业出现了主动的抱团取暖和去产能行为,后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行,行政去产能政策初有成效,产品价格迅速回升。其中螺纹钢行业年中的毛利一度达到了1000元/吨。但是随着需求对铁矿石、焦炭价格的传导,钢铁行业主要企业成本抬升造成进入亏损区间。处于上游行业的煤炭成本可传导部分弱,价格上涨多数企业盈利得以恢复。债转股的进行也使得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在一定程度得以修复。在国企占比不高的过剩产能行业,由于之前行业自发去产能进行的较早,部分子行业的盈利恢复明显。

报告期内通胀呈现回升态势,值得注意的是受到供给侧改革影响,产能释放受到压制,供给弹性极低,而需求的稍微就可能导致工业品价格的暴涨。2016年的9月,PPI同比值结束了长期的负增长态势由负转正,通胀压力逐步显现。

回顾整个报告期,以2016年10月份为界,债券市场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特征是区间震荡+交易拥挤。区间震荡主要是指债券市场震荡中枢没有一个显著的方向,因为事件冲击可能出现收益率上行和下行,但是每次下行和上行都呈现箱体特征,即调整幅度都不大。这是货币政策极度宽松资产荒导致交易拥挤所表现的市场特征。具体来看,1月初-3月初,债市利率整体稳定,4月份因涉营改增,债券利率出现上行10Y国开利率上调幅度较大。6月-8月底,债市利率下行。8月底-9月中旬,债市利率上行。9月中旬-10月下旬,债市利率下行。交易拥挤的一个典型特征是资产间的利差被越压越低。无论是期限利差、信用利差都越压越低,超长债走出一波独立的大行情。第二阶段是十月份以后,2016年8月14日,以央行重启14天回购为标志,货币市场由宽松转为趋紧,央行去杠杆的意愿坚决,之前理财、委外、债券的循环被打破。之后叠加特朗普当选导致基建和通胀预期的回升,美债市场出现大幅调整;此外,再加上国内对经济企稳的预期越来越强,中国债券市场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急速调整。

信用市场方面,2016年才是中国债券市场真正的违约元年。不仅违约金额远超历史违约金额总和的几倍,而且违约呈现波及范围广、涉及主体多、行业分布多样等特征。尤其是4月份的铁物资事件导致了债券市场的恐慌,一度出现对过剩产能行业的融资冻结。许多对债券市场融资依赖较高的公司面临债务不能滚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在振荡阶段,本基金主要采用哑铃策略。一方面通过短久期高票息适度杠杆套息策略为主,减少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赚取稳定的收益。另一方面,择机在市场情绪配合的时候买入一些长久期。在调整前期,本基金认为债券市场已经接近泡沫,利差对相关风险的覆盖没显著价值,坚决去掉长久期债券,降低杠杆,采用防御策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市场急速调整的风险。

信用选择方面,本基金延续之前的以下游行业为主,精选上游行业的策略。我们在4月份之前坚决规避过剩产能行业的债券。在下半年市场情绪缓解、基本面情况好转,主体融资恢复的时候,选择相关行业龙头,选择高票息久期比的债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组合的静态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72%;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率为2.7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我们维持宏观经济筑底的判断。分项来看,净出口方面我们认为是利弊共存,但是利大于弊。出口有利因素在于,一是全球经济尤其是美国经济复苏,二是人民币汇率贬值。不利因素在于一,国际贸易美元计价,贸易增速与美元指数负相关,在美元升值的周期下贸易增速有放缓压力;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升温,特朗普、日本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等都是明显信号。不过我们认为贸易保护主义虽然有冲击,但是考虑到入主白宫后特朗普的外交政策转向务实,中美共同利益广泛且交织在一起,贸易保护真正造成大规模冲击的可能性并不高。全球经济复苏可能成为主要影响因素,因此综合起来对净出口的影响可能利大于弊。消费方面,我们认为增速下滑趋势难。分行业看。数据上除汽车外,其他行业社零增速全面回落,即便是跟房地产相关度较高的建筑装潢、家具、家电行业也莫能例外。而汽车销售增速之所以回升,主要原因是2015年10月份出台的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汽车销售累计增速较高。随着购置税优惠政策削弱,之前购置优惠透支了未来需求,汽车消费放缓是大概率事件。投资方面,基建投资依然有一定托底作用,PPP入库项目的投资额已近10万亿,2017将进入集中落地期,托底的意愿和能力都存在。2017年2月,各省开完两会,大部分省份都爆出了规模极大的基建投资计划。此外还要注意,之前由于修复工业大省辽宁省的数据造假,前两年辽宁省投资数据出现了断崖式的下滑,目前看辽宁省投资数据基本已经修复完毕,新的数据很可能超预期,并对全国经济有一定拉动作用。房地产方面我们认为虽然调控的存在导致一级土地供给确实有所冷却,但是二级收购活跃,土地供应不会大幅下滑。另外需要关注到开发商结余已处于历史高位,核心城市的库存处于历史低位,继续施工面积并没降。地产投资速度没有那么快下滑,可能仍然将保持惯性。在这里制造业投资这一块将成为判断经济核心中的核心。我们注意到工业企业利润数据2015年年底达到一个历史的大底部,考虑到企业投资滞后利润12个月,2017年不能排除制造业投资起来的可能性。

此外,2017年通胀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波动因素。我们注意到随着大宗商品价格的上升PPI大幅上行,PPI对CPI有传导作用,一是影响农产品生产成本(比如蔬菜的最后一公里运输成本)进而影响食物价格,二是影响交运价格进而影响整个下游,三是影响成本从而下游传导。由于基数效应,PPI在上半年仍然维持一个高位;考虑到PPI对CPI的传导时滞,CPI有被推起的压力(需要注意的是排除食品项以后的核心CPI并不低,甚至长期处于历史高位)。油价也是一个波动因素,中东限产的执行情况超出市场预期,油价的波动可能成为输入性通胀的重要不确定性因素。

目前看,央行的偏紧的货币政策暂时不会松动。一方面,通胀的压力依然存在,短期经济并没有下滑的风险;另一方面,金融市场的去杠杆依然没有结束。资金易紧难松成为常态。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基本面情况并不利于债券市场的走势,应该以保守为主。今年二季度以后的投资策略主要取决于当前库存回摆周期能否被制造业投资周期开启接住接力棒。如果不能接住,短暂的库存回摆(历史大致6-9个月)消退以后,经济基本面下行压力凸性,央行难以继续维持偏紧的货币政策(虽然有时滞),债券市场可能存在机会。如果制造业投资出现复苏,经济基本面并不支持债券市场走牛。所以我们当前主要配置高票息久期比的债券采取一个防御特征,留足弹药并积极跟踪高频数据,做到进可攻退可守。

信用债选择上,执行如下几个原则,首先,我们规避受到政策波动影响非常大的若干行业和板块,比如光伏、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城投债,这些行业受政策影响极大,且政策变化频繁;第二,经济企稳的基础并不稳固,上游行业的盈利能力恢复可能出现反复,而且货币政策收紧也对企业资金可得性造成影响,我们规避上游行业的非龙头企业,精细化挑选下游企业和上游龙头,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组合静态收益,为投资人创造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103元,基金份额总额880,857,814.32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75元,基金份额总额201,636,818.4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于2015年4月7日生效,本财务报备的上年比较区间为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下同。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397号《关于准予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5,989,832.8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27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5,991,801.3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968.49份基金份额,其中琪和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22,739.01份,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33.34份,琪和C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3,069,062.32份,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635.15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认)购、赎回时收取申(认)购、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申(认)购、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现金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1.4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5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再由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 ×0.50%/ 当年天数。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内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94,000,000.00元,于2017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9,195,294.3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336,260,771.62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53,000,000元(2015年12月31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2,117,464.4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080,480,384.08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2,479,615.13元)。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53,000,000元。本基金本期净转入第三层次的金额为50,520,384.87元,计入损益的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零元(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2,479,615.13元。本基金本期净转入第三层次的金额为2,479,615.13元,计入损益的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零元)。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a)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b)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本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zofund.com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比例为0.0001%,持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比例为0.0009%,持有本基金份额合计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03%,上表展示系四舍五入结果。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7日发布公告,卞玺云女士自2016年5月7日起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职务。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报告。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10,000.00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浙商证券上海交易单元,东兴证券、中泰证券、广州证券深圳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