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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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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日生效,上期的比较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每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2月1日,2014年度数据为2014年1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4年12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88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0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投资决策方面,基金经理共享研究报告、投研体系职权划分明确且互不干预、各基金持仓及交易信息等均能有效隔离;在交易执行方面,以系统控制和人工审阅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另外,中央交易室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对公平交易实施一线监控,监察稽核部也会就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定期进行公平交易的内部审计工作。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整体经济、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均呈现出了底部振荡的形态。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稳定在6%的低位附近、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亦稳定在2%左右的较低位置;但是,由于尾部无效产能的供给受限,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则远远超过了平稳的经济增长,并带动PPI同比降幅迅速收窄。步入三季度,受到房地产销售持续回暖和基建投资加码的双重托底,克强指数持续上行;需求端的稳定,加之环保加压等产能限制措施的严格实施,带动三季度大宗商品价格再次出现明显回暖,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出现较为明显的增长,各类经济增长数据均有所改善。与此同时,大宗商品的持续上涨叠加去年低基数的影响,推动PPI同比增幅回到正数区间,结束了54个月以来的通缩趋势。上述宏观因素影响下,利率债市场全年波动幅度加大,单边上涨的机会只出现在5月初至8月上旬。

国内的流动性环境在四季度以后也发生了巨大逆转。为了促进影子银行体系去杠杆,央行窗口指导商业银行控制对非银机构的资金融出量,导致非银机构的负债成本急剧上升。加之年底MPA考核临近,银行体系主动收缩同业投资规模,影子银行体系受到了多重挤压,存单和协议存款资产收益率飙升,最终导致现金类资产收益率与几乎所有债券类资产收益率倒挂持续超过1个月。此外,11月初特朗普当选之后的美国国债利率迅速飙升,也通过强势美元将利率上行的压力传递到国内市场。随后市场在11月和12月发生大幅调整,期间中债总全价指数跌幅达到2.87%,至12月下旬才略有回稳。

虽然我们在10月中旬已经转向谨慎,并且积极调整了持仓结构,在下跌中大幅跑赢了市场和行业,但是基金净值仍然无可避免地出现了明显回撤。

针对波动极大的市场环境,我们对债券组合进行了灵活调整。一季度,我们判断利率债行情基本结束,当时采取了中短久期加仓加杠杆的方式套取稳定的票息。经过4月的脉冲式调整之后,信贷数据出现了雪崩式下滑,我们判断宽松预期会重启,因此开始逐步将部分短久期套息资产置换为长久期利率品种,在二季度末的利率下行中再次积累了一定资本利得。二季度末至三季度前半段,我们判断利率下行再次到了鱼尾行情,因此迅速切换为"中短久期套息品种打底+少量长久期利率品种为矛"的哑铃型组合。8月中旬,由于央行在公开市场操作时释放出较为明确的稳健信号,我们果断减少了长端利率的持仓占比,将组合重新恢复到中短久期中性杠杆套息的防御形态,为四季度调整发生时的减仓和降久期创造了相对有利的条件。在12月调整最猛烈的时候,已经将组合降至低杠杆、极短久期的防御形态,从而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净值损失。

伴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行业盈利分布的切换,具体债券持仓的行业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房地产市场走势进入了高位盘整的阶段,部分城市的成交量出现调整,叠加调控政策趋严,房企再融资受限;我们认为本轮房地产周期的高点已经过去,因此主动压缩了房地产债券在整个组合中的占比。在这个压缩的过程中,主要减持了高杠杆、 周转慢、拿地激进的一部分住宅开发商,经过近一年的调整,已经将房地产债券占比压缩到8%左右,降低估值风险暴露。在减持房地产债券之后,主要在中游制造业和下游消费类中寻找较为优质的主体分散投资,提高组合对于房地产周期下行的防御性。此外,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回暖,部分上游行业出现了盈利改善,我们有意识地增加了一些有较强担保的短久期的上游行业债券,以反映逐步缓释的信用风险并提高组合收益。

股市方面,A股市场延续了股灾以来的调整态势,在年初的熔断和年底金融去杠杆引发的债市流动性继续收紧印象下,全年指数下跌超过10%,而上一轮牛市表现最为抢眼的创业板更是全年27%的跌幅继续消化着过去几年上涨累积的过高估值和过度乐观的预期。虽然全年宏观上黑天鹅事件不断,指数整体也比较疲软,但依然有两条主线下的行业和个股取得了较好的涨幅--"价值股重估"和"经济复苏超预期带来的周期股行情"。在成长股牛市中被忽略和抛弃的价值股、周期股在2016年自身基本面状况良好的背景下,表现十分抢眼。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2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过去一年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在接下来的2017年中,形势的变数可能更大。2017年,是大转折之年。

2016年中,以英国公投"退欧"和特朗普意外当选美国总统为特征,全球主要经济体在意识形态上纷纷转向了中间偏保守的区域。政治领域的民粹主义和经济领域的逆全球化同时抬头。在页岩油革命深度发酵之后,美国开始成为一个石油的净出口国。同时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原料生产国和消费国,这样的资源禀赋变化也为美国国内的逆全球化情绪提供了经济的土壤。这意味着,冷战结束后由美国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可能已经走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习总书记在达沃斯论坛的讲话似乎暗示中国有意接下全球化的大旗。这轮交棒能否成功,还是全球陷入重商主义的泥沼?2017年将是这个进程最关键的肇始。其次,价值股的估值相对成长股依然有明显的吸引力。成长股板块虽然股价调整了一年的时间,其中大部分标的的估值水平和成长性依然不匹配,加上IPO加速背景下小市值个股的数量迅速增加,过去只要市值小,讲故事就能涨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只有真正具备极佳成长性的公司才可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反观估值较低的大盘蓝筹,目前的估值水平大概处于过去十年的中位数,并没有系统性的高估,这就意味着大盘蓝筹中那些景气度高的行业,具有极强竞争优势的企业还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伴随着美联储的第二次加息,以及G20峰会之后各主要经济体对"量宽"政策的反思,各国的无风险利率均出现了明显反弹。全球性的货币政策转向似乎已经出现,经济增长政策的着力点纷纷转向财政刺激。作为近几轮经济周期中,加息速度最慢的一次,美联储下一次加息的时点就格外重要。一旦加息节奏从异常缓慢的一年一次切换到历史均值,那么目前的流动性预期就将迅速改变。自金融危机之后伴随全球金融市场多年的货币超常宽松环境一俟改变,资产价格也必将随之调整。

总结来看,作为转折之年,2017年的外部环境中唯一确定的只有不确定性的加码。

聚焦国内形势,虽然在"一城一策"的严格限购限贷政策下,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周期已经进入低谷,但是基建领域"PPP"的大量开展对经济的托底作用仍存,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也略现曙光。回顾本轮杠杆特征十分明显的房地产周期,我们发现狭义的房地产行业对经济增长的边际拉动越来越不显著,房地产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对房地产销售增速的弹性也越来越小。因此作为一种逆向的思维,2017年的房地产行业景气周期下行对经济增长的负面拖累也会相对较小。而在此之外,考虑到已经持续一年的工业企业盈利改善、企业和流通渠道中均极低的存货水平,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出现3年来的首次回暖。根据我们的回归测算,在盈利持续改善一年之后,工业企业会显著地表现出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冲动。企业主动补库存和设备更新的动力对经济的拉动将十分明显,可能给2017年的经济增长带来意外的推动。

行业已消失多年的通胀风险也将在2017年跃入眼帘。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新一届美国政府中东政策的调整和人民币贬值后带来的输入性通胀因素,是主导2017年主要工业品价格的三条主线。在供给侧改革首先施行的黑色产业链领域,企业盈利显著恢复到工业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区间,产品价格出现了较大反弹。根据中央的指示,2017年将把供给侧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其它过剩产能行业,那么势必给上游工业品带来持续的价格动力。特朗普政府上台之后,对中东穆斯林盟国以及新近和解的伊朗均出现了明显的政策变化,给地区的稳定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成为支持油价在相对高位运行的重要外部因素。另外,人民币贬值意外导致成本端对外依存度较高的电子行业面临重大压力,2016年底-2017年初,主要电子产品生产商纷纷调高了终端产品价格,也给消费品领域带来了一丝通胀的压力。此外,经过2016年下半年的传导,原油、煤炭和钢材价格已经逐步通过产业链传导至中下游产品甚至消费品领域。即使从基数效应的角度考虑,2017年上半年的PPI同比增幅也很难回到5%以下。受制于"国储"机制的变化,主要农产品价格可能稳定在相对的低位,尚不会给CPI中的食品部分带来压力。但是工业品持续涨价给核心CPI带来的上行压力却十分明显。

通胀抬头另一方面也导致实际利率达到历史低位。从中长期看,技术瓶颈、资源禀赋、人口结构老龄化等有利于实际利率持续下行的制约性因素丝毫没有改变。但是受到通胀因素的拉动,直接影响金融产品定价的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可能走到了悖离的阈值。在研究中,我们以1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减去PPI来模拟生产者所面临的实际利率水平。这个近似指标以优质生产者获得债务融资的成本扣除生产者所面临的产品和原材料通胀水平,相对敏感。那么该指标在2016年底已经达到2004年底和2010年底两轮加息周期启动时的水平。虽然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环境和全社会的债务水平,基准贷款利率的调整可能会非常滞后,甚至不会发生,但是短期内货币政策的转而收紧却是大概率的。

监管政策收紧以及过去两年严重透支的理财市场调整是2017年另一个重要的风险来源。MPA将影子银行全面纳入监管之后,过去两年增速最为迅猛的同业理财受到的冲击最为直接。一方面银行为同业理财付出的综合负债成本更高,另一方面其资产端的倒挂问题已经持续超过半年,且负资本利得对资产池浮盈的侵蚀更加严重。在新的监管体制下,新增资本流入同业理财的规模受到极大制约,这就意味着既有组合无法通过借新还旧来度过本轮货币政策收紧,只能选择一个相对压力较小的时点完成出清。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零售理财领域。一旦个体出清发生,将对该类账户主要持有的利率品、高评级信用品造成严重的时点冲击。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一部分风险的消退。外管局在2017年春节前颁布的《汇发【2017】3号通知》首次允许内保外贷资金全额汇回境内,并且不占用银行在该业务上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这就意味着,中国企业将可以使用境内的资产作为抵押,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借入外币并回流境内,在这个过程中结汇并增加外汇储备。这个渠道的打通意味着外储持续减少的压力大大缓解,短期内人民币单边贬值的预期将得到极大抑制,有利于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施行。

此外,企业层面的发行人还本付息的信用风险明显降低。一方面是供给侧改革的稳步推进以及存货周期的轮动,给企业带来持续超过一年的盈利改善,在现金流方面大大缓解;另一方面是2016年之后债转股的有序推进,显著改善了产能过剩领域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这两方面因素的正面影响至少能持续到2017年三季度,因此我们认为系统性的信用风险明显降低,但是由于货币政策的从紧,部分经营不善的实体企业仍有可能出现点状的违约事件,并不会给市场带来过大的冲击。

综上所述,2017年全年配置来看,债券投资将回归票息为王的本源,尽量降低风险暴露。具体来说,中长久期品种保持低配或不配,短久期高票息信用债适宜标配。在货币政策收紧的环境下,融资成本的波动增大,钱比券贵的时刻将时有发生,因此,全年的杠杆应保持机动调整,在季末、年末、节前等关键时点保持组合无杠杆操作。

股票市场方面,展望2017年,我们认为2016年的两条投资主线依然具有延续的基础,但情况变得更为复杂。

首先,从宏观经济上来看,即使房地产市场已经开始调控,制造业景气的恢复依然强健,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中强有力的供给侧改革措施推进,也使得许多大宗品的价格稳步回升,站稳在一个先进产能可以实现盈利的水平上。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我们认为,偏重资产偏周期的这些行业中优秀的龙头企业,在经历了过去6-7年的低迷周期调整过后,开始迎来了一轮持续时间较长的盈利恢复周期。中上游行业的优秀龙头企业,在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和供给侧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下,面临着企业盈利和市场份额双提升的良好局面,这使得这一类公司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

其次,价值股的估值相对成长股依然有明显的吸引力。成长股板块虽然股价调整了一年的时间,其中大部分标的的估值水平和成长性依然不匹配,加上IPO加速背景下小市值个股的数量迅速增加,过去只要市值小,讲故事就能涨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只有真正具备极佳成长性的公司才可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反观估值较低的大盘蓝筹,目前的估值水平大概处于过去十年的中位数,并没有系统性的高估,这就意味着大盘蓝筹中那些景气度高的行业,具有极强竞争优势的企业还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最后,2017年相比2016年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变化就是,金融去杠杆和维稳背景下,市场流动性的紧缩和债券市场调整对股票的间接影响可能持续的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利率拐点的出现和监管层对资产泡沫的关注使得前两年大家口中的资产荒慢慢变成了资金荒。这样的流动性背景并不利于整个A股市场的估值水平全面提升。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2017年市场会呈现出比2016年更为显著地结构性行情,制造业中低估值、重资产、盈利恢复具有持续性的那些行业和公司具备较好的投资机会。同时,我们也看好消费升级和企业盈利改善后带来的财富效应下,消费类龙头企业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基金份额净值1.134元,基金份额总额912,633,521.1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第1175号《关于准予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684,391,688.8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73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684,766,516.69份基金份额,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74,827.8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金额均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基金份额而投入的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1,000.00元),折合为9,999,000.00份基金份额,承诺持有期限为3年。

根据《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每6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6个月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现金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但在每个期间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到期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50%。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4 权证交易

无。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2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内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 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02,175,000.00元,分别于2017年1月3日、1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52,366,215.0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859,850,210.61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96,394,877.09元(2015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57,769,652.15元,第二层

次:1,051,382,329.22元,第三层次:226,716,797.59元)。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

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

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

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期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上年度可比期间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12月31日: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zofund.com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7日发布公告,卞玺云女士自2016年5月7日起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职务。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报告。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00,000.00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