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业绩公告(年报摘要)摘自二零一六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应仔细阅读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除非执行董事沈殿成先生、非执行董事刘宏斌先生及执行董事赵政璋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2次会议。
1.4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二零一六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股及A股于2000年4月6日、2000年4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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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为回报股东,本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2次会议建议以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16年末期股息,按2016年下半年净利润的45%的数额,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1801元,同时增加末期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2元,即向全体股东派发2016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801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需经股东于2017年6月8日举行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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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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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东数量为580,496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573,304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7,192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223名)。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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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16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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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
股H股(好仓)。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H股。
(2)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1,454,633,675股H
股(好仓)及7,669,600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
(3)JPMorgan Chase & Co.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603,532,969
股H股(好仓)及144,027,016股H股(淡仓)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961,000股H股
(好仓)以投资经理的身份持有,25,100股H股(好仓)以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外)的身份
持有,773,135,295股H股(好仓)以保管人–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上述
1,377,654,364股H股(好仓)权益已包括以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
外)、保管人–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身份持有的利益。
于2016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2.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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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数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291,518,000股H股。
3董事会报告
3.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中国经济形势缓中趋稳,总体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全球油气市场供需总体宽松,国际油价持续低位震荡运行。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本集团继续坚持稳健发展,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集中发展油气主营业务,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优化生产运营,不断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和完善经营机制,深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夯实安全环保基础,实现生产经营平稳受控,经营业绩好于预期。受原油、天然气、成品油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等因素影响,2016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16,169.0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5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9%。
3.1.1市场回顾
(1) 原油市场
2016年,国际原油市场供需基本面宽松,国际油价探底后小幅回升,总体低位震荡运行。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年平均价格为43.73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6.5%;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现货年平均价格为43.34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1.0%。WTI与北海布伦特原油平均价差进一步收窄,年内曾出现多次反转。
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6年国内原油产量19,771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7.3%。
(2) 成品油市场
2016年,国内成品油消费增速放缓,汽油需求不及预期,柴油需求萎缩程度继续加大。国内成品油供应过剩加剧,地方炼厂原油进口量、原油加工量、开工率和成品油市场份额大幅增加,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成品油净出口继续增加。
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6年国内原油加工量52,372万吨,成品油产量32,372万吨,成品油消费量28,948万吨。全年国家15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上涨人民币1,015元/吨,柴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上涨人民币975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3) 化工市场
2016年,国内化工产品需求稳步增加,国外进口货源较少,加之国内石化企业集中检修,化工市场处于供需两旺的局面;原油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增强石油化工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化工产品价格年初小幅回落调整后,于年中呈持续上行态势,化工产品市场整体表现良好。
(4) 天然气市场
2016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稳定增长,但增速继续回落,进口天然气量快速增长,天然气需求量持续中低速增长,市场供需处于总体宽松状态。国家加快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出台管输价格监管政策,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式上线运行,市场决定价格作用明显增强。
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6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371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5%;天然气进口量721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7.4%;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058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6.6%。
3.1.2业务回顾
(1) 勘探与生产业务
国内勘探业务
2016年,本集团突出获取规模效益储量,实施重点盆地和有利区带强化预探、精细勘探,石油勘探稳步推进,在长庆、新疆等地区相继落实了6个亿吨级石油整装规模储量区;天然气勘探成效突出,在塔里木盆地等落实了5个千亿立方米级天然气整装规模储量区。
国内开发与生产业务
2016年,本集团油气开发根据油价和市场变化持续优化开发方案和产量结构,推进重点区块产能建设,深化精细油藏描述、精细注水,有效控制自然递减,确保整体开发效益。天然气业务围绕重点气区,科学组织生产运行,天然气产量继续保持增长。长庆油田继续保持油气当量5,000万吨以上高效稳产,川渝气区磨溪龙王庙气田110亿立方米/年产能及配套设施全面完成;长宁—威远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全面建成。2016年,国内业务实现原油产量763.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5.3%;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008.3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3.6%;油气当量产量1,265.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9%。
海外油气业务
2016年,本集团海外油气合作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等机遇,巩固发展五大油气合作区。海外油气勘探坚持以发现优质可快速动用储量为目标,突出效益勘探。油气开发强化生产管理,推进重点产能建设,油气生产稳定运行。2016年,海外业务实现油气当量产量201.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1%,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13.7%。
2016年,本集团原油产量920.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5.3%;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274.5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4.6%,油气当量产量1,466.6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8%。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含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总面积340.2百万英亩,其中探矿权面积311.3百万英亩,采矿权面积28.9百万英亩;正在钻探的净井数为436口。本报告期内完成的多层完井数为7,133口。
勘探与生产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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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2) 炼油与化工业务
2016年,本集团根据市场需求科学安排炼油加工路线和生产节奏,调整优化加工资源结构和产品结构,合理降低柴汽比,由去年同期的1.68降至本年的1.40;提高厚利化工产品产量,增加多个牌号化工新产品投放市场,化工商品产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6%;加大高效装置加工负荷,错时错峰组织检维修,实现安全、高效、平稳运行。抓住市场转好的有利时机,及时调整化工销售策略,开辟电子商务平台新渠道,高效产品、高效区域销量稳定增长。2016年,本集团加工原油953.3百万桶,比去年同期降低4.5%,其中加工本集团勘探与生产业务生产的原油684.5百万桶,占比71.8%,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生产成品油8,602.2万吨,比去年同期降低6.4%;生产乙烯558.9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1.1%。
炼化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云南石化进入生产准备阶段,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按计划全面完成。
炼油与化工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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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3)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16年,本集团积极应对成品油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价格低位运行等不利局面,统筹国内外市场,科学配置油品资源,确保整体业务链畅通的同时实现效益最大化。主动适应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变化,深化“油卡非润”一体化营销,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上线中油好客e站手机软件(APP),推广移动支付,加强非油业务销售力度。不断提升单站销售能力,销售网络进一步完善,新投运加油站181座,运营加油站数量达到20,895座。
国际贸易业务
2016年,本集团国际贸易业务协调优化进出口资源,突出协同效应,积极开拓高端高效市场,国际贸易规模和运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销售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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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然气与管道业务
2016年,本集团根据市场需求和季节变化调整国产气生产节奏、优化进口气和液化天然气引进,增强调峰能力,确保业务链资源平衡。科学组织油气调运,优化油气管网运营管理,提高管道运行效率。天然气销售积极应对市场资源总体宽松的局面,采取灵活促销策略,持续做好重点高效市场开发,推动支线管道和新用户投用气,不断提高营销的质量和效益。管网布局建设持续完善,西气东输三线东段工程等建成投运,陕京四线输气管道等工程开工建设。推进天然气销售与管道业务体制改革,完成终端利用业务整合,为提升天然气销售能力奠定基础。
2016年末,本集团国内油气管道总长度为78,852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长度为49,420公里,原油管道长度为18,872公里,成品油管道长度为10,560公里。
3.1.3经营业绩回顾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集团年度报告及其他章节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1) 合并经营业绩
2016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16,169.0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8.5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9%;实现每股基本收益人民币0.0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15元。
营业额 2016年本集团的营业额为人民币16,169.03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7,254.28亿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油气产品价格下降,以及销售量变化综合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16年及2015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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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
经营支出 2016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5,562.68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6,461.76亿元下降5.5%。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16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9,596.40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0,567.95亿元下降9.2%,主要原因:一是受油气价格同比下降影响,本集团油气产品采购支出相应减少;二是优化生产运行减少了部分购买支出。
员工费用 2016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各类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1,176.62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180.82亿元下降0.4%,主要由于本集团不断完善工效挂钩机制,严控用工总量,加强人工成本控制。
勘探费用 2016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185.76亿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183.80亿元相比基本持平。本集团持续优化勘探方案部署,努力寻找规模优质储量。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16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2,181.47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028.75亿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油气价格下跌导致证实开发储量下降、折耗率上升,影响油气资产折耗相应增加。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16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742.55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712.70亿元增长4.2%,主要是受土地使用税标准上调和贸易规模扩大影响,租赁费相应增长。本集团持续实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非生产类费用仍保持下降趋势。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16年本集团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1,896.08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058.84亿元下降7.9%,其中:消费税从2015年的人民币1,493.23亿元减少至2016年的人民币1,402.6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90.55亿元;资源税从2015年的人民币185.84亿元减少到2016年的人民币144.7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41.12亿元。
其他收入净值 2016年本集团其他收入净值为人民币216.20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71.10亿元减少人民币54.90亿元,主要是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去年同期本集团确认了部分管道资产整合产生的投资收益人民币228.07亿元以及部分附属公司股权处置产生收益;二是本年度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中亚管道”)部分股权处置实现收益人民币245.34亿元;三是本年度确认的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减少。
经营利润 2016年本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606.35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792.52亿元下降23.5%。
外汇净收益/(损失) 2016年本集团外汇净收益为人民币12.57亿元,2015年外汇净损失人民币6.32亿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利息净支出 2016年本集团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208.57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23.09亿元下降6.5%,主要是通过积极控债降息,有息债务平均余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税前利润 2016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451.40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578.15亿元下降21.9%。
所得税费用 2016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57.68亿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157.26亿元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油价下降、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以及部分附属公司盈利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综合影响。
本年利润 2016年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293.72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420.89亿元下降30.2%。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16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5.15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65.72亿元增加人民币149.43亿元,主要原因是本集团部分附属公司利润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6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57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355.17亿元下降77.9%。
(2) 板块业绩
勘探与生产
营业额 2016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4,124.84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4,754.12亿元下降13.2%,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等油气产品价格下降以及原油销量下降影响。2016年本集团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37.99美元/桶,比2015年的48.35美元/桶下降21.4%。
经营支出 2016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4,093.36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4,414.51亿元下降7.3%,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中亚管道部分股权处置实现收益;二是去年同期计提油气资产减值准备;三是油价下跌导致证实开发储量下降、折耗率上升,油气资产折耗增加;四是进口原油采购支出减少。
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费用管控,2016年油气操作成本为11.67美元/桶,比2015年的12.98美元/桶下降10.1%。
经营利润 2016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国内业务坚持低成本战略,不断优化开发方案部署,强化产量动态调整,加强生产关键环节管控,不断节能降耗、挖潜增效;海外业务通过扩销推价、优化投资等多种举措,大力推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在原油、天然气价格同比下跌的不利情况下,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1.48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339.61亿元下降90.7%。
炼油与化工
营业额 2016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5,825.10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6,424.28亿元下降9.3%,主要是受市场影响,柴油等部分炼化产品价格下降和销量变化综合影响。
经营支出 2016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434.84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6,375.45亿元下降14.8%,主要由于外购原油、原料油的支出减少以及消费税减少。
2016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在油品质量升级的成本压力下持续优化生产运行,根据市场情况科学调减原油加工量,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179.93元/吨,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7.80元/吨增加人民币2.13元/吨。
经营利润 2016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突出市场导向和效益原则,不断优化资源流向和产品结构,加大科技攻关提升装置创效能力、增产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加盈利;强化成本费用控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好于上年同期,成为低油价下公司盈利的重要支撑。2016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90.26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48.83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341.43亿元。其中炼油业务受益于优化运行、毛利上升,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75.65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46.90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228.75亿元;化工业务抓住化工市场好转的契机,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厚利产品销量,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14.61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93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112.68亿元。
销售
营业额 2016年,销售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13,016.16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3,834.26亿元下降5.9%,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柴油量价齐降,汽油、煤油等产品价格下降、销量增加;二是油品贸易业务收入减少。
经营支出 2016年,销售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2,905.68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3,839.26亿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外购成品油支出减少。
经营利润 2016年,面对国内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形势,销售板块以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营销及贸易质量持续改善,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国内业务不断加强产销衔接和库存管理,优化物流运输和资源调配,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非油业务效益;国际贸易强化与国内上中下游业务协同配合,优化油气资源进口,扩大直炼资源出口。2016年销售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10.48亿元,比2015年的经营亏损人民币5.00亿元扭亏增利人民币115.48亿元。
天然气与管道
营业额 2016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474.77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817.78亿元下降12.2%,主要是受天然气价格下降以及管输收入增加综合影响。
经营支出 2016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295.92亿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2,305.47亿元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购气支出减少。
经营利润 2016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优化资源组织,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充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需,加大高效市场销售力度,天然气销售实现量增效稳,2016年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78.85亿元,剔除2015年部分管道资产整合产生的投资收益人民币228.07亿元后,比2015年的人民币512.31亿元减少经营利润人民币105.39亿元。2016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销售进口气净亏损人民币148.8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人民币14.15亿元。其中:销售进口中亚天然气341.73亿立方米,亏损人民币40.63亿元;销售进口LNG67.57亿立方米,亏损人民币73.40亿元;销售缅气41.75亿立方米,亏损人民币55.91亿元。
2016年本集团海外业务(注)实现营业额人民币5,158.48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的31.9%;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322.65亿元,其中中亚管道部分股权处置实现收益人民币 245.34亿元。本集团国际业务保持健康发展,国际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注:本集团业务分为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及天然气与管道四个经营分部,海外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海外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3)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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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人民币23,966.51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0.1%。其中:
流动资产 人民币3,816.65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9.3%,主要原因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货增加。
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20,149.86亿元,比2015年末下降1.4%,主要原因是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减少。通过处置无效、低效资产,提高单位资产创效能力,以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盘活资产,本集团轻资产战略成效明显。
总负债 人民币10,239.16亿元,比2015年末下降2.5%。其中:
流动负债 人民币4,992.63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5.9%,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增加,以及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减少综合影响。
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5,246.53亿元,比2015年末下降9.3%,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 人民币11,890.24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0.8%,主要原因是储备增加。
(4)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16年和2015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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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6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651.79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613.12亿元增长1.5%,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利润减少以及缴纳税费减少综合影响。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979.31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单位主要是美元(美元约占52.6%,人民币约占44.3%,港币约占1.7%,其他约占1.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6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758.87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158.79亿元下降18.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根据油价走势和市场变化调整投资计划,本报告期资本性支出减少,以及去年同期部分管道资产整合支付对价的影响。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6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670.07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454.39亿元增长47.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加强对有息债务规模动态管控,统筹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率,本期长期借款减少以及短期借款增加综合影响。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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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债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列示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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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于2016年12月31日的债务总额中约有54.8%为固定利率贷款,45.2%为浮动利率贷款。2016年12月31日的债务中,人民币债务约占72.1%,美元债务约占26.5%,其他币种债务约占1.4%。
本集团于2016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为27.3%(2015年12月31日:28.7%)。
(5)资本性支出
2016年本集团资本性投入突出质量效益原则,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在合理控制资本性支出总体规模的同时,重点支持上游业务,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6年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723.86亿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022.38亿元下降14.8%。下表列出了2016年和2015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2017年各业务板块的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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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包括与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费用相关的投资部分,勘探与生产板块2016年和2015年的资本性支出和投资以及2017年资本性支出和投资的预测值分别为人民币1,391.35亿元、人民币1,665.94亿元和人民币1,531.00亿元。
勘探与生产
2016年勘探与生产板块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302.48亿元,主要用于国内16家油气田的油气勘探项目和各油气田的油气产能建设工程,以及海外五大合作区大型油气开发项目。
预计2017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436.00亿元。国内勘探突出重点盆地,加大松辽、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盆地的油气勘探力度;国内开发突出稳油增气,做好大庆、长庆、辽河、新疆、塔里木、西南等油气田和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的开发工作。海外继续深入推进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的油气勘探开发工作,确保实现规模有效发展。
炼油与化工
2016年本集团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28.47亿元,主要用于云南石化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以及油品产品质量升级项目建设。
预计2017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36.00亿元,主要用于云南石化1,300万吨炼油、辽阳石化俄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华北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以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建设。
销售
2016年本集团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79.83亿元,主要用于加油站、油库等销售网络设施建设。
预计2017年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08.00亿元,主要用于拓展国内高效市场销售网络工程建设,以及海外油气运营中心建设等。
天然气与管道
2016年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03.40亿元,主要用于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以及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建设。
预计2017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22.00亿元,主要用于陕京四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俄原油二线原油管道等重要的油气骨干输送通道项目,以及天然气支线和销售终端等项目建设。
总部及其他
2016年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9.68亿元,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计2017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1.00亿元,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3.1.4未来展望
2017年,预计世界经济仍然延续温和复苏态势,全球石油市场逐步趋向平衡,国际油价有望回升,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平稳增长,油气消费需求总体上仍保持增长态势,油气市场格局深刻变化,“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能源价格及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等加快推进所释放的增长动力,为本集团组织生产、开拓市场带来了机遇,有益于本集团业务长远发展。本集团将继续坚持稳健发展方针,大力实施资源、市场、国际化和创新四大战略,集中发展油气业务,不断优化业务布局和资产结构,提升油、气两个业务链运行效率和效益,深入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努力保持生产经营平稳向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勘探与生产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坚持把资源战略放在首位,全力增储稳产。油气勘探将突出大盆地和重点区带,着力提高勘探投资效率,落实规模优质储量,夯实资源基础。油气生产立足稳油增气,根据产能建设实施力度、季节和油价变化,优化方案部署和生产运行组织,降低资源获取成本,不断提高效益产量。有序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业务,继续保持产量和效益稳定。2017年,本集团计划原油产量为879.0百万桶,天然气产量3,276.2十亿立方英尺,油气当量合计为1,425.2百万桶。
在炼油与化工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统筹效益、市场和资源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加工负荷,切实优化原料结构、装置运行和产品结构,合理降低柴汽比,增产高效、高附加值产品;密切关注化工市场走势,推动产销研用紧密结合,加强市场培育开发,实现增销增效;科学把握节奏,有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做好油品质量升级,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2017年,本集团计划原油加工量为1,016.7百万桶。
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充分把握市场新特点,加强产销衔接,提升整体效益。深入实施“油卡非润气”一体化营销,突出高效高端市场,提高加油卡活跃度,立足便利店发展增值业务带动非油业务发展,推动润滑油等高附加值产品增收创效,有序发展天然气加气终端。多渠道、多元化加快销售网络建设,推进加油站提质升级,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销售,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天然气与管道业务方面,本集团将致力于打造战略性、价值性的天然气业务链。持续优化管道运营管理,统筹生产、进口、储运、销售各环节,有效发展代储代销业务,形成运行高效、调度灵活、安全稳定的管网体系。优化资源结构和用户结构,制定客户导向型的、灵活的营销策略和商务模式,超前做好新建管道沿线市场开发,强化资源与市场衔接。本集团继续推进重点骨干管道建设,加强天然气支线、终端设施建设。积极参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线上交易,推进天然气交易模式多元化。
在国际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继续完善五大油气合作区、四大油气战略通道以及三大油气运营中心战略布局,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增强规模实力和盈利贡献。优选合作项目,创新资产和资本运作模式,做好既有重点项目和高效项目的勘探开发,努力增储增产增效;发挥国际贸易与生产的协同配合作用,统筹进出口、国内外资源,优化贸易结构和网络布局,提高经营水平和创效能力。
3.2其他财务信息
(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
变动原因分析参见3.1.3中(3)部分内容。
(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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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注:(1)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人民币788.74亿元,营业亏损人民币79.89亿元。
(2)2016年6月,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0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80.96亿元。
(3)2016年2月,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0.5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0亿元。
(4)2016年8月,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财务公司”)的另一方股东中国石油集团以现金
向中油财务公司增资人民币194.71亿元,其中人民币28.9亿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165.81亿
元计入资本公积,中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4.4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83.31亿元,本公司
持股比例由49%下降至32%,所享有的净资产份额增加人民币3.07亿元。
(5)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4日批准本公司子公司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中油勘探”)
转让其持有的中亚管道50%的股权给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国新国际”),交易对价折合
人民币146.71亿元。中油勘探已于2016年第二季度完成股权交割。中亚管道净利润为交割日至 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实现的净利润。
3.3 2016年度末期股息分配安排
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2016年度末期股息按2016年下半年净利润的45%的数额,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1801元,同时增加末期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2元,即向全体股东派发2016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801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17年6月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审议通过。末期股息将派发予2017年6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1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取得末期股息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A股及H股2016年度末期股息将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及2017年7月27日左右支付。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H股”)外,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2017年6月8日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H股投资者。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2017年6月21日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2017年6月21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17年6月21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本公司向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 重要事项
4.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4.1.1 股权出售
2015年11月24日,本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7次会议批准了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油勘探对中亚管道进行内部重组,并通过中油勘探全资附属公司天津泰普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泰普”)出售完成内部重组后天津泰普持有的中亚管道的50%股权给国新国际控制的曼松控股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资产为中亚管道50%的股权(不包括中亚管道D线资产以及中亚管道部分现金等资产),交易对价折合人民币146.71亿元。
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第二季度完成股权交割,在股权交割完成后,中亚管道转为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有关本次交易的详情本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5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编号为临2015-027)。
以上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1.2 资产重组
2015年11月24日,本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7次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昆仑燃气与昆仑能源整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昆仑能源”)签订整合意向书,采取昆仑能源收购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仑燃气”)股权、资产或其他方式实现本次整合,并且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就本次整合签署最终协议。
2015年12月28日,本公司、昆仑能源以及昆仑燃气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关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的昆仑燃气100%股权转让给昆仑能源。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48.27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昆仑燃气已经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已收到昆仑能源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完成后,昆仑燃气成为昆仑能源全资附属公司。
有关本次交易的详情本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28日和2016年6月22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编号分别为临2015-028、临2015-036、临2016-030)。
以上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2化肥用气价格实现市场化
2016年11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350号),自2016年11月10日起,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3成品油价格调控机制出台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自2016年1月13日起,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为40美元/桶,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含)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未调金额全部纳入上述准备金,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含)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国内成品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
2016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价格[2016]137号,“《办法》”),自2016年1月13日起,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全额缴纳风险准备金,其中:汽油、柴油销售数量是指缴纳义务人于相邻两个调价窗口期之间实际销售数量,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按照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确定并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书面告知征收机关。
2016年12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收缴工作的通知》(财税价格[2016]142号),要求在《办法》发布前,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相关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仅限上市公司)已将应当计提的风险准备金计入企业当期收入的,可选择由其所属集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替代上缴。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不会对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4营改增政策调整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不会对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财务报告
5.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5.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中亚管道由本公司附属公司转为本公司合营公司。
详见4.1.1 股权出售。
5.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王宜林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王宜林先生担任董事长,由章建华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汪东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执行董事,由徐文荣先生、喻宝才先生、沈殿成先生、刘跃珍先生及刘宏斌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赵政璋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陈志武先生、理查德·马茨基先生、林伯强先生及张必贻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2017年第2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3人,实际到会10人。沈殿成先生、刘宏斌先生以及赵政璋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喻宝才先生、刘跃珍先生、徐文荣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宜林先生主持。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2016年度末期股息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扣除已派发的2016年中期股息后的余额,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合计人民币32.97亿元。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计算,拟派息每股人民币0.01801元(含适用税项)。公司同时拟增派特别派息每股人民币0.02元(含适用税项),即向全体股东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801元(含适用税项)。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17年6月8日举行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末期股息派发基准日为2017年6月21日,即本次股息将派发予2017年6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本次末期股息派发的H股股东暂停过户登记日期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1日(包括首尾两日)。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含董事会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总裁201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7年度业绩合同制定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股票一般授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有关期间决定发行和处理公司内资股(A股)和/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及发行的条款和条件,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A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数量分别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股票发行一般授权”);在发行内资股(A股)时,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股票发行一般授权仍需召开股东大会,则公司仍需依照相关规定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授权期间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9、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收购项目管理小组行权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所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13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拟将上述第2、3、4、6、7、8项议案中的相关事宜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7年第1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8人。贾忆民先生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已书面委托郭进平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进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201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7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7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作为公司2017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上述第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均为9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