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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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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ST星湖 编号:临2017-006

债券简称:PR星债停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17年3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莫仕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底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末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967,986.04元。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16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967,986.04元。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06,189.4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不用提取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31,268,254.25元,2016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6,962,064.81元。

鉴于未达到《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公司正处于经营发展的关键阶段,结合公司所处相关行业发展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详见同日的临2017-009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的临2017-011的《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同意,本届董事会提名莫仕文先生、陈武先生、罗宁先生、宋晓明先生、朱华先生和黎伟宁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梁烽先生、徐勇先生和赵谋明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为3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股东大会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7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约1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接受劳务及场地租赁等,具体金额按实际发生的业务量进行结算。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的正常业务往来,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也比较合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关价格以市场的公允价确定,定价客观、公平、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公司银行贷款和资产抵押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用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的部分资产作抵押、质押或信用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预计在2016年末存量借款基础上增加银行借款规模人民币5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的技改、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公司债券和项目并购等,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办理银行信贷和资产抵押手续。公司在上述银行借款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授权期限和借款额度期限为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的临2017-012《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法定时间内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议的具体日期后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点的2、4、5、6、10、12、13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莫仕文,男,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起历任肇庆市经济贸易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办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4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为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陈武,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获肇庆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核苷酸厂长,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过核苷酸厂长、生化药厂厂长,2013年4月2016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票1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罗宁,男,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得“肇庆市十大杰出青年”、“肇庆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当选为中共肇庆市第九次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2003年8月至2007年9月分别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2014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2009年6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票2808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4、宋晓明,男,1974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10至2013年5月任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起任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起任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不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其作为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1,304.96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5、朱华,男,1977年12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0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外派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6、黎伟宁,男,1961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协高要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政协高要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委。现任广东金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7、梁烽,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13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8、徐勇,男,1959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会长、中大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9、赵谋明,男,1964年出生,博士。2000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教授,现兼任中国粮油学会食品专业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分会常务理事,国家食品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发酵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科技战略专家,多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食品学会常务理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南粤百杰,2014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1年),广东省千百十国家级培养对象(2008年),“863”项目首席专家,第十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获奖者,华南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学科--食品科学学科带头人;2015年国务院学位办第七届学科评议组(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成员。2016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ST星湖 编号:临2017-007

债券简称:PR星债停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八届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正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地发挥作用,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策略与审计计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

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本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开、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5)对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发生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行为。

(6)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客户、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本次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本届监事会提名张磊女士、陈大叠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工会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将对上述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及该所较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审计及相关费用由董事会决定。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点的1、3、4、5、6、7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磊,女,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国家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广东广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审部;2006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兼审计室主任;2008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3年6月至今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审计与子公司监事室主任。2013年9月起任公司监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陈大叠,男,1981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山大学在读MPACC。2008年11月至2012年8月任广东金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金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办主任、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2013年7月起兼任广东美科机电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起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ST星湖 编号:临2017-008

债券简称:PR星债停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经召集公司部门及各分厂部分员工代表进行研究讨论,推举雷正刚和陈汉清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推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雷正刚,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2005年4月至2009年5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陈汉清,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2009年1月起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ST星湖 编号:临2017-009

债券简称:PR星债停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星湖科技”变更为“*ST星湖”。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0.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72亿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17]0015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之规定,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ST星湖 编号:临2017-010

债券简称:PR星债停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为“PR星债停”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11年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081,债券简称:“PR星债停”,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自2016年5月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暂停上市。根据上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为本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申请。上交所已自2017年1月6日起通过其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为本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72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0.62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向上交所提出恢复“PR星债停”上市交易的申请。上交所将在收到申请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本期债券上市。根据上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PR星债停”自2017年3月31日起停止转让服务。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ST星湖 编号:临2017-011

债券简称:PR星债停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公司2011年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

一、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交易的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11年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081,债券简称:“PR星债停”)自2016年5月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0.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72亿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17]0015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恢复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暂停上市处理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债券符合恢复上市交易的条件。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PR星债停”上市交易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PR星债停”上市。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ST星湖 编号:临2017-012

债券简称:PR星债停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务所在2016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