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3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及与关联方之间的服务交易。2016年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为94,810万元,2016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56,807.49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7,146.27万元,占公司年营业收入额的0.47%;向关联方采购49,661.22万元,占公司年采购总额的3.38%。

2016年金额较大的日常关联交易成交的价格区间如下:

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新亚、张行锋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予以回避。该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涉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还需获得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止到信息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8182.68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2202.6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远华

注册资本: 拾亿元

主营业务: 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安装、火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和技术);废旧物资回收、化工技术咨询等。

住 所: 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794,920.37万元,净资产162,818.9万元,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191042.92万元,净利润7804.32 万元。

2、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瞿定军

注册资本: 叁仟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磷矿采选、加工、销售

住 所: 宜昌市夷陵区平湖大道27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同受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69,532.97 万元,净资产12,942.79万元,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92,788.73万元,净利润 1,936.03万元。

3、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中泽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炼油、冶金及建材机械设备制造、安装,防腐保温及衬胶施工,电器仪表制作、安装、调试等

住 所: 宜昌市猇亭桃子冲二组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7,076万元,净资产11,345万元,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11,433万元,净利润 1,165万元。

4、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学玲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

主营业务: 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代理、仓储服务(不含石油、成品油、危险爆炸及国家限制经营品种仓储服务)、汽车租赁、搬运劳务服务(不含涉外劳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零配件、轮胎、润滑油、防冻液、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销售、投资管理咨询(不含个人及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理财咨询);建筑工程施工;电子产品设计及制造;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水上普通货物运输

住 所: 宜昌市开发区长机路3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985.03万元,净资产6,059.92万元,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6,048.57万元,净利润390.16万元。

5、鄂尔多斯市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万新

注册资本: 叁仟万元

主营业务: 尿素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原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 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南煤化工基地世纪大道东侧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鄂尔多斯市宜化公司资产总额11,158.34 万元,净资产322.65万元,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44808.4万元,净利润493.33万元。

6、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元海

注册资本: 肆亿陆仟肆百壹拾肆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纯碱、氯化铵的生产与销售

住 所: 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镇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该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00707,该公司的相关情况见该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关联法人,与他们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子公司,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协议有效期限一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是从事化工类机器设备制作与安装的专业公司,系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合理的,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从事运输的专业公司,系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合理的,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原材料、产品的顺利运输。

鄂尔多斯市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编织袋,前期开车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液氨,向上述关联方采购编织袋和液氨,有利于合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纯碱、氯化铵、盐的生产与销售,而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纯碱、盐;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磷矿采选、加工、销售,并具有柴油经营资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消耗磷矿石、柴油。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合成氨、纯碱、氯化铵、盐、磷矿石、柴油等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上述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

1、本次公司预计的2017年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及相关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双方都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

2、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3、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审查了历年来此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定价依据合理,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交易双方均带来了经济效益,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我们没有异议。

六、本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3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6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6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6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23,798,822.83元。明细如下表:

注:(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三)、五(五);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六);

(3)固定资产减值备计提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十)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3,798,822.83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计提存货、应收款项减值准备523,798,822.83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3,798,822.83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838,443.07元,相应减少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46,838,443.07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6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3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及投票权。

(六)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二)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湖北宜化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4月31日公司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议案(四)涉及关联交易,关联单位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 2017年4月18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802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qw5649@vip.sina.com.cn

联 系 人:张中美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 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3月8日以传真,邮件及短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湖北省宜昌市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进行。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秘强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全文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30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新亚、张行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各期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且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经研究,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宜化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新亚、张行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31号)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33号)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公司本年度亏损且数额较大,决定2016年度不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子公司之间资产转让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36号)。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2、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环境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1项、第2项、第3项、第5项、第7项、第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3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于2017年3月28日在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临时重要会议,行使监督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八届二次监事会

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15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超预计范围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八届三次监事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于2016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八届四次监事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于2016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部分监事的议案。

4、八届五次监事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于2016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八届六次监事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八届七次监事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于2016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全文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的2017年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双方都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对该项议案,我们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2号、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监事会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各期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且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对于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没有异议,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33)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五、六项议案,须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3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业公司”)和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家墩矿业”)是本公司两个控股子公司。肥业公司主营磷酸二铵生产经营业务,拥有年产70万吨磷酸二铵的生产能力,同时拥有三套浮选法磷矿选矿装置。江家墩矿业主营磷矿开采业务,是肥业公司重要的磷矿供应商。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效益,肥业公司拟将其所有的三套磷矿选矿装置转让给江家墩矿业。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法定代表人虞云峰,注册资本200,000,000元,本公司持有肥业公司100%的股权。

受让方: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董家河村,法定代表人王家国,注册资本150,000,000 元,肥业公司持有江家墩矿业77.36%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转让的标的为肥业公司所有的三套浮选法磷矿选矿装置,包括机器设备、构筑设施在内共计233项资产,截止2017年2月28日,该批资产账面原值125,693,075.33元,已提取折旧79,217,855.11元,账面净值 46,475,220.22元,具体信息详见肥业公司磷矿浮选装置资产清单。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肥业公司按照账面净值46,475,220.22元将上述选矿装置转让给江家墩矿业,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办妥标的资产交割的相关手续。自2017年2月28日至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标的资产的损益归肥业公司所有。

五、涉及转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不同业竞争等问题

六、资产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体系内的资产结构,推进磷矿采选一体化,降低选矿成本,肥业公司拟将其所有上述三套磷矿选矿装置转让给江家墩矿业。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宜化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肥业公司磷矿浮选装置资产清单

3、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37

债券简称:09宜化债 债券代码:1120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公司债券交易

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9,447,321.11元。

二、公司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5〕23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 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 2009 年12月发行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019、债券简称:09 宜化债)将于 2017 年 3 月31日停牌一天,并于 2017年 4月5日复牌。

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述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合格投资者可以买入本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强炜

电话:010-63704082 传真:010-63704177

电子邮箱:948915153@qq.com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