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复牌
暨《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复牌

暨《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7-018),经公司核查后发现“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部分内容有误,为此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早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为半天。

因公司已提交《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30日中午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长青集团,股票代码:002616)。现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1、内容:提议人、5%以上股东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更正前:

何启强先生承诺,若减持,减持不超过18,000,00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36,000,000股。该减持数量已包含其配偶郭妙波女士和胞弟何启扬先生可能减持的数量)。

麦正辉先生承诺,若减持,减持不超过18,000,00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36,000,000股。)

除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以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无减持计划。

更正后:

何启强先生承诺,若减持,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3, 600,000股。该减持数量已包含其配偶郭妙波女士和胞弟何启扬先生可能减持的数量)。

麦正辉先生承诺,若减持,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3,600,000股。)

除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以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2、内容: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更正前:

(2)张蓐意女士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可能性。若减持,减持将不超过3,960,000股(含本数,本数已含其配偶汤国添先生所持公司股份2,22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7,920,000股)。

更正后:

(2)张蓐意女士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可能性。若减持,减持将不超过1,000,000股(含本数,该减持数量已包含其配偶汤国添先生可能减持的数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2,000,000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临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附:更正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由于2016年半年度已以当时总股本379,214,32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5,505,718.64元,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基于预计2017年公司有较多项目投入建设,因此2016年度不再作现金分红,而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形式。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资本公积金金额较高,公司最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16.62%,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也已超过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相关规定。

附表: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现金分红情况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主要从事环保热能业务和燃气具制造业务。近年来,在利好政策和环境压力的持续刺激下,环保产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而公司已掌握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提高效益、控制成本的要素,且在生物质热电联产和垃圾发电两个领域均已建立起堪称行业标杆的代表性项目,业务整体已渐成规模,部份形成了自我造血的功能,储备了丰富的优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另一方面,中国在燃气具制造能力和生产成本等方面仍然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因此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仍将是满足北美、欧洲、大洋洲等地对燃气具产品需求的主要供应基地。由于公司外销及行业地位举足轻重,且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制造能力和研发技术,所以公司在外销市场拥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未来,公司仍将继续大力发展环保热能业务,并积极推动燃气具制造业务升级。在环保业务方面,将快速推进高效能、低排放的生物质利用及节能减排项目。制造业务方面则优先发展有市场定位的业务、加快技改步伐,加大对自动化制造的投入力度,提升工人素质。

公司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190,678.88万元,同比增长1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12.88万元,同比增长48.8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25,569.29万元,较期初增长1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7,905.33万元,较期初增长23.87%;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4508元,较去年同期的0.3031元增长48.73%。

综上所述,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

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使全体股东分享到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优化了公司股本结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以及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提议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持股数量没有变化,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可能性。

何启强先生承诺,若减持,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3, 600,000股。该减持数量已包含其配偶郭妙波女士和胞弟何启扬先生可能减持的数量)。

麦正辉先生承诺,若减持,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3,600,000股。)

除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以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2、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以及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张蓐意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2,220,000股转让给其配偶汤国添先生。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数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向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问询了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问询结果如下:

(1)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的减持计划见上述“二、1、提议人、5%以上股东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以及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2)张蓐意女士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可能性。若减持,减持将不超过1,000,000股(含本数,该减持数量已包含其配偶汤国添先生可能减持的数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2,000,000股)。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对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影响。

2016年度全面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4381元/股,全面摊薄的每股净资产为5.31元。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计算的2016年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2190元,摊薄的每股净资产为2.66元。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6个月内公司将完成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6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有关情况如下: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但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议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承诺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谨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2、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迟国敬、秦正余、刘兴祥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6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678.88万元,同比增长1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12.88万元,同比增长48.8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25,569.29万元,较期初增长1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7,905.33万元,较期初增长23.87%;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4508元,较去年同期的0.3031元增长48.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2,366,82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复牌暨〈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6年3月23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16.62%,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也已超过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复牌暨〈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于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关联交易议案》;议案具体内容于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复牌暨〈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其他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7年4月23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龚韫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韫、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

“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属下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和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公司”)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2017年拟向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升公司”)采购金属制品,以增加收益。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注: 广东天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从2016年6月起搬迁他处,不再租赁创尔特厂房。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麦正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经营范围:加工、装配、销售:日用五金制品、烧烤炉及配件、燃气取暖器配件、灯饰、及灯饰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39号(办公楼及厂房二、三栋)

2)公司名称:广东天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妙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经营范围:热解技术开发研究与应用;工程设计及热解设备工程安装;热解设备生产;热解设备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东滨路4078号永新时代广场1号楼7层03单元

2、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1)正升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正升公司总资产11491370.43元,净资产-939698.18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1115124.09元,2016年度净利润14106.27元。

2)天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总资产4565890.25元,净资产4850071.98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566037.75元,2016年度净利润911487.35元。

3、关联方与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公司(合并口径,下同)于2016年度向正升公司采购了金属制品201.39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同类业务比重为0.19%。

2)公司于2016年度通过出租厂房与天源公司产生的交易金额为2.85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同类业务比重为100%。

4、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正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麦正兴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正辉为兄弟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天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妙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为夫妻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

1)正升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2)天源公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该公司从2016年6月起搬迁他处,与创尔特不再存在租赁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正升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正升公司签署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正升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