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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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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吕兴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信息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872号《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87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表》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6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报告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875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报告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321,013.4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24,702,079.44元,母公司2016年度按规定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470,207.94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532,364,456.4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71,517,042.31元。

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6,4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核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

《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独立董事对该方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该方案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治理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将董事人数由九人变更为七人,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治理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将董事人数由九人变更为七人,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重新界定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章程调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的经营发展及治理规范。

《章程修改对照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预计授信总额度在人民币贰拾亿元以内(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下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吕兴平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林升智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何松春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李婉贞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下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陈爱珍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高虹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李书玲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拟聘请陈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为更好的协助公司董事会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茜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见《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兴平,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2011年任公司前身深圳市曼妮芬针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公司总经理、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吕兴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90.3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升智,公司副董事长,男,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至今任汕头市曼妮芬制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林升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9.7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林少华为父女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松春,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2011年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市曼妮芬针织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曼妮芬品牌事业部总经理、伊维斯品牌事业部总经理、市场运营中心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兼任曼妮芬品牌事业部总经理、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监事。

何松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婉贞,公司董事,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2011年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市曼妮芬针织品有限公司制造事业部总经理兼开发中心总监助理。201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公司兰卓丽事业部总经理。

李婉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爱珍,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律师。1982年1月至1998年9月,山西大学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8年9月至今,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年3月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担任通合科技、新华百货、东旭蓝天公司的独立董事。

陈爱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虹,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02年5月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 2002年5月至2005年2月光汇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任总经办秘书一职 ; 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深圳市华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4月至2012年6月深圳泰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6月至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 2013年7月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高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书玲,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北京正亚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执行经理;2006年5月至2016年10月,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11月至今北京惠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担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书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会议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伟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0872号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经营和业绩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的要求,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087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过程合法、公正,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表》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自查表发表的独立意见、《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表》内容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报告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 ZA10875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321,013.4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24,702,079.44元,母公司2016年度按规定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470,207.94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532,364,456.4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71,517,042.31元。

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6,4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章程》的修改案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推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下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提名郑伟芳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王丽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伟芳,公司监事,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2011年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市曼妮芬针织品有限公司培训主管、培训经理。2011年至今先后任公司培训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助理、人力资源总监,现兼任公司总经办主任。

郑伟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丽娟,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2012年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市曼妮芬针织品有限公司曼妮芬品牌培训主管、培训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2012年--2013年任公司总经办主任。2012年至今兼任乔百仕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公司助理总经理。

王丽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321,013.4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24,702,079.44元,母公司2016年度按规定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470,207.94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532,364,456.4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71,517,042.31元。

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6,4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7 年 4 月 20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7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2017 年 4 月 2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2.00、议案13.00、议案14.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投票,如提案12.00为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 1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提案13.00为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则 1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提案14.00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则 14.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4.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需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薛义忠先生、刘志强先生将在会上做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查阅 2017 年 3 月 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 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 式请注明“证券部”收(须在登记时间 4 月 17 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2、邮政编码:518026

3、电话:0755-82794134

4、传真:0755-88916066

5、联系人:陈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3

2、 投票简称:“汇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累积投票提案为等额选举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i) 提案中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如表一提案12.00,等额选举,有4位候选人)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的任意一位,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ii) 提案中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如表一提案13.00,等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的任意一位,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iii) 提案中选举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如表一提案14.00,等额选举,有2位候选人)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的任意一位,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空格内打“√、×、Ο ”,

分别表示同意、反对、弃权。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 “反对”、 “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

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对于累积投票表决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空格内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议案候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的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