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74版)
■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育民。
2.注册资本:52,000万元。
3.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经营、管理等。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座22层。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
5.广东省水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省水电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省水电集团主要财务指标表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广东水电岭南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林龙云。
2.注册资本:960万元。
3.主营业务:医疗、健康、养老、保健、药物、医疗器械与设备等项目投资;健康文化产业的投资管理与资产运作。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2208、2209房。
5. 岭南医疗公司为广东省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岭南医疗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岭南医疗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广州市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杨敬东。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商品零售贸易等。
4.住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港口大道省水电二局内(培训中心北楼)。
5.欣茂物业公司为广东省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欣茂物业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欣茂物业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广州翠岛水电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1.法定代表人:王光明。
2.注册资本:150万元。
3.主营业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服务;歌舞厅娱乐活动;洗浴服务;游泳馆;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酒店从业人员培训;体校及体育培训;娱乐设备出租服务;日用杂品综合零售;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温泉镇温泉西路6号。
5.广州翠岛水电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为广东省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州翠岛水电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州翠岛水电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五)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华林。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主营业务:清洁能源项目开发的投资;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的投资;土地开发服务;矿业项目的投资、管理;上述项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健康养老产业的投资;旅游产业的投资。
4.住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03办公室。
5.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六)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昊。
2.注册资本:13,150万元。
3.主营业务:水电经营、开发;水利、水电技术培训;水产养殖。
4.住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14楼。
5.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水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七)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伟。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
3.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等。
4.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5.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省设计院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省设计院主要财务指标表
(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五)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广东省水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53%的股权,因此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由于广东省设计院的名誉院长黄建添先生为公司董事,因此公司与广东省设计院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广东省设计院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7年,公司接受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综合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工程施工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与广东省设计院发生日常工程施工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资产租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事项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7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粤水电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粤水电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粤水电已将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2017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计划2017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至2017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5:00至2017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按照2016年工作计划部署,深入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全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16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2016年工作回顾
(1)董事会尽责履职情况
2016年,公司董事会召开12次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均得到落实执行;召集7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均获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取得的工作成效
2016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实现营业收入63.23亿元,同比减少5.43%;总资产157.16亿元,同比增长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37亿元,同比增长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25.83%。
2.2017年工作计划
根据2017年的经济形势,结合企业实际,计划实现的主要目标:营业收入增长23.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0.62%。
2017年,公司拟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做大做强工程建设业务,提升发展质效。加大优质项目承接力度,积极推动工程建设业务板块转型升级,构建一体化服务链,努力争取优质PPP、EPC项目;重点谋划、精心组织推动“北江航道”及“韩江高陂”两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效益。
二是调整清洁能源市场布局,有序推进投资。注重投资效益和投资前景的研究和把握,积极推动华东、华南、中南等电力消纳条件好的区域陆上风电、光伏以及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资源的开拓和开发;创新思路、积极寻求新疆、甘肃等电力消纳不足区域的清洁能源投资、建设的新盈利模式,把握好开发节奏;同时,加强“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的研究,适时推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探索资本市场与产业结合新思路,实现两者良性互动。
三是注重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人才兴企。着力创新和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加速培养符合市场取向、面向现代经营管理和转型升级需要的各层次专业人才;实施人才兴企战略目标,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畅通职业晋升通道,为公司快速发展做好人才支撑。
四是全面强化经营风险防控,完善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法务“四位一体”内部监督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审计;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五是长期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确保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行为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约束机制;强化安全风险过程管控,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二)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16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017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发展而努力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全年实现总资产15,716,357,182.08元,同比增长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36,642,939.19元,同比增长5.35%;营业收入6,322,745,490.93元,同比减少5.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4,651,196.16元,同比增长25.83%。
(五)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合并)
单位:万元
■
公司制定的《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本年度公司内部财务与经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方案是在相关假设前提以及公司现有工程施工合同及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制定的,不代表公司2017年盈利预测。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情况可能与本预算方案存在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六)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关于为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为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为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为徐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徐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为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为湛江霞山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湛江霞山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为平江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平江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为广州利源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利源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2017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一)、(三)至(十六)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六)、(十五)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意见表决
1. 股东根据本通知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或回避。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需回避表决该议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0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荣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6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2017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发展而努力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七、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八、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全体监事签字:
谢荣光 卢大鹏 张秀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全体监事签字:
谢荣光 卢大鹏 张秀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