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79版)
(4)创新医疗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5)创新医疗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补偿义务人投资当期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
在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创新医疗聘请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目标股权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补偿义务人应对创新医疗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补偿义务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因目标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补偿义务人投资向创新医疗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
3、康华医院2016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29号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34号和《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37号,2016年度康华医院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780.38元。康华医院业绩承诺实现率约为95.61 %。
4、康华医院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2016年度内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分配股票股利,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基准日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基准日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即,当期应补偿金额=(5000 – 4780.38)÷17100 × 48,000-0 = 616.48万元。
补偿义务人需承担补偿金额如下:
■
补偿义务人投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即,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6164772 /11.78 =523325股。
■
截至公司2017年3月15日,补偿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如下:
■
截止2017年3月15日,补偿义务人持股数量均大于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因此,本次康华医院业绩承诺及补偿以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无需现金补偿。该股份补偿的后续相关工作将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方式进行。
(三)福恬医院业绩承诺
1、福恬医院业绩承诺情况
2015年6月和9月,公司分别与常州乐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对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福恬医院100%股权涉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人员安置和债权债务转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如在2015年12月31日后2016年12月31日前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则常州乐康承诺福恬医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40万元、980万元和1,100万元。
2、福恬医院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交易各方同意,股份交割日后,公司和福恬医院应在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建华医院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常州乐康应在协议约定的承诺期内各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如常州乐康当期需向公司支付补偿,则先以常州乐康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1)补偿金额的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基准日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基准日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净利润数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2)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
常州乐康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发出将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创新医疗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全部划转至专门账户后,由创新医疗董事会负责办理创新医疗以总价1.00元的价格向康瀚投资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股份的具体手续。
(3)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常州乐康以现金补偿。
(4)创新医疗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常州乐康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常州乐康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5)创新医疗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常州乐康当期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常州乐康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
在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创新医疗聘请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目标股权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常州乐康应对创新医疗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常州乐康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因目标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常州乐康向创新医疗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
3、福恬医院2016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29号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34号和《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37号,2016年度福恬医院实现的净利润为780.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9.71万元。福恬医院业绩承诺实现率约为80.92 %。
4、福恬医院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公司2016年度内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分配股票股利,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基准日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基准日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即,当期应补偿金额=(840 -679.71 )÷2920 × 9000 = 494.04万元
常州乐康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即,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4940445/11.78 =419,393股
截至2017年3月15日,常州乐康持有公司股份3,166,128股,大于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因此本次福恬医院业绩承诺及补偿以常州乐康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无需现金补偿。该股份补偿的后续相关工作将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方式进行。
三、备查文件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建华医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康华医院)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福恬医院)
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建华医院)
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康华医院)
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福恬医院)
7、《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34号
8、《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37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ST创疗公告编号:临2017-2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03年起开始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在历次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经审计后的公司年度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状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公司是否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
截至公司2016年审计工作结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4年。2016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李勇平和凌燕。
提案须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ST创疗公告编号:临2017-3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现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议案汇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5:00 至2017年4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4日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注册地、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关于公司内控制度的修订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会议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会单独统计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表决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四)登记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3楼303A室
联系人:傅震刚
电话:0571-87381223
电子邮箱:dm@cxylgf.com
邮编:310007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3
2、投票简称:创疗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突破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下午13:00至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证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2:如股东(即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即受托人)即视为有权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ST创疗公告编号:临2017-3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6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海军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傅震刚先生、独立董事方铭先生、财务总监吴晓明先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郑中巧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ST创疗 公告编号:临2017-3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7年3月29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寿田光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贯彻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及预算管理制度,把握好公司的信用政策,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认为:2016年公司完成了从珍珠养殖、加工和销售的单一主营业务向珍珠业务和医疗服务业双主业并行的跨界转型。出于对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所处行业特点及盈利水平等因素的考虑,由于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号)。且,截止2016年12月31日,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附表中披露的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截至公司2016年审计工作结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4年,在历次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经审计后的公司年度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状况,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制度的修订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的修订能进一步了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方案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的协议的业绩补偿条款。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ST创疗 公告编号:临2017-33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一季度净利润下降原因:
1、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结构重心由原有的珍珠养殖业向医疗健康产业转移,原珍珠业务业务量进一步减少,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246.75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预计减少348.57万元,其中建华医院自身预计下降253.49万元,属于正常经营波动;另外,2016年11月底新设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苏仁德医药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摩拉健康体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开办期,尚未开展经营,因房租、装修费等固定成本开支预计亏损95.08万元;
3、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一季度业绩预计减少64.24万元,也属于正常经营波动;
4、2016年7月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悦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季度产生总部管理人员日常费用预计91.00万元。
5、2017年7月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康尔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季度因日常费用预计48.00万元,无经营收入。
受上述原因影响,公司2017年一季度净利润预计下降798.56万元,2017年二季度预计能达到正常水平。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受多地禁养、限养政策的影响,公司正有序的对湖北省监利县养殖基地向湖南常德等其它基地进行搬迁,搬迁和清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损失。
3、公司因2014年、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9日开始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ST创疗公告编号:临2017-36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2,788,365.2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713,494.85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0条的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ST创疗公告编号:临2017-3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恬医院”)法定代表人史乐女士相关的关联租赁及劳务输出;公司向控股股东陈夏英女士担任董事的企业支付物业费及水电费、公司向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等。
2、创新医疗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并购整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素琴回避了表决。公司与浙商创投签订《并购整合服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本协议。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78)和《关于与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并购整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6-80)。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产品加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郑大柱
注册资本:叁千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6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06年3月10日至2056年3月9日止
经营范围:珍珠首饰、珠宝首饰的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除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类项目);市场经营设施、场所租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夏英女士在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二)溧阳市颐和康复中心
1、基本情况
名称:溧阳市颐和康复中心
住所:溧阳市戴埠镇东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费建萍
开办资金:叁佰万元
业务范围:养老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溧阳市颐和康复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恬医院法定代表人史乐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三)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
住所:杭州市公元大厦北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陈越孟
注册资本:柒亿贰仟壹佰玖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6日
营业期限:2007年11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商创投为合计持有公司12.08%(截至报告期末)股份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陈素琴的弟弟陈越孟先生控制的企业。
(四)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住所:海宁市斜桥镇庆云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唐德林
注册资本:8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52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底)塑料复合包装制品、纸制品、铝箔制品制造、加工;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化学试剂等)、包装设备批发、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为合计持有公司1.86%股份的股东。
(五)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号
法定代表人:朱凤山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08日
营业期限:2021年06月07日
经营范围:饱和聚脂树脂新产品的研发;塑料制品、镀铝膜、饱和聚脂树脂制造、加工;总部大楼开发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孙杰风的父亲。
(六)海宁长昆包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宁长昆包装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住所:斜桥镇庆云工业开发区(长海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唐德林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19日
营业期限:2024年03月18日
经营范围:纸制品、塑料制品、塑料粒子、铝箔、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零售(不含禁令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宁长昆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股东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七)浙江新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新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海宁市斜桥镇新合路1号内2号楼C区
法定代表人:刘明建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8日
营业期限:9999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 饱和聚酯树脂新产品的研发;塑料薄膜、塑料复合包装制品、真空镀铝薄膜、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加工;纸制品、塑料制品、塑料粒子、铝箔、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化学试剂等)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新长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刘明建、股东吴桂明均持有公司股份。
(八)建华区北大街分院卫生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名称:建华区北大街分院卫生服务中心
名称:亨泰门诊部
住所:建华区新华小区28号楼00单元01层
法定代表人:孙家兵
登记号:黑卫医证营字齐建卫黑03601651号
有效期限:2016年8月30日至2021年8月29日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科、急诊科、中医科、化验、彩超、药局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华区北大街分院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的被托管单位。
(九)建华区文化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名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住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江路27号
法定代表人:刘若虹
主要负责人:刘若虹
登记号:黑卫医证非字第2012020062号
有效期限:2012年5月28日至2017年5月28日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华区文化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的被托管单位。
(十)建华区西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名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华溪小区1号楼
法定代表人:邓志梅
注册资本:500万
主要负责人:邓志梅
登记号:黑卫医证非字第2012020175号
有效期限:2012年11月5日至2017年11月5日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华区西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的被托管单位。
(十一)建华区中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名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育英小区9号楼1-3层
法定代表人:朱思安
注册资本:50万元
有效期限:2012年5月28日至2017年5月28日
登记号:黑卫医非字第2012020050号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华区中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的被托管单位。
(十二)黑龙江省哈拉海农场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黑龙江省哈拉海农场医院
住所:哈拉海农场康乐园南侧
法定代表人:邓志梅
注册资本:780万元
有效日期:2015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6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黑龙江省哈拉海农场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的被托管单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有权判断并实施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管理交易累计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2000万元;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管理交易累计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需由董事会审计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关联交易主要定价原则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准则;与关联公司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或签订协议确定价格。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董事会授权,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双方均按已签订的协议执行;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变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公司与浙商创投签定协议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与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并购整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6-80)。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劳务输出和房屋租赁,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与浙商创投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与浙商创投签订并购整合服务协议的情况后表示认可,并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与浙商创投签订并购整合服务协议,有助于各方在各自已有的优势基础之上实现互补及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浙商创投签订并购整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制度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快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将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发布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03年起开始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在历次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史洪岳范进学方铭
2017年3月29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经过对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的研究、审核、监督,对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情况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号)。我们认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附表中披露的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2016年4月14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继续为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在诸暨农商银行的总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2016年12月22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的借款(其中,并购贷款金额为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并购贷款期限为5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除以上担保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担保事项。
(二)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
(三)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5000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7.07%。
(四)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五)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六)公司已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七)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我们认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7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632.50万元,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发展需求。同时,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人事前认可,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及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研究,我们认为:
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确保了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转。但是,公司在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的管理及审计部门的监督等方面仍需改善,从而更有效的规避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2016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2,788,365.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13,494.8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57,559,091.53元。公司在涉足医疗服务业后,经营业绩与医疗服务机构设置进展有很大的关系。为公司长远发展和不断提高其盈利能力,公司需不断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医疗机构的建设。鉴于公司尚处于高速成长期,公司下属子公司建华医院、康华医院和福恬康复医院正在快速扩张中,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未来的发展,董事会建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七、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03年起开始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已经本公司事前认可。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在历次的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经审计后的公司年度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状况。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
八、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2,788,365.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13,494.85元。
我们认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税[2016]2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九、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通过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汇兑保值,可以锁定汇兑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在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基础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 、 、
史洪岳 范进学 方铭
2017年3月29日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号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下转88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