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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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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85版)

注8: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后)少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鉴于此,公司按前述原则对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为3,242,096.0千元。

注9:通过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可高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与调度,降低实际运作成本。未来随着物流社会化运作,在满足自用基础上,公司将部分物流仓储对外租赁,获取租金收入。物流运营发展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服务客户、平台商户的能力和物流响应时间,有效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

注10:租赁店项目、改造店项目、购置店项目全部投资后,将大大充实公司实体门店网络,增强公司在“互联网+”竞争环境下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苏宁易购云店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苏宁易购云店的消费者认同,公司的品牌价值与形象将得到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租赁店项目开设苏宁易购云店63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2,379.2千元,随着新开店的逐步成熟,效益将逐步提高;改造店项目开设苏宁易购云店64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67,232.3千元,云店有着较强的规模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云店的升级改造;购置店项目投入1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204.2千元。

注11: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为增资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增资苏宁保理公司、苏宁小贷公司16亿元、9亿元;补充易付宝资本金项目为增资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已增资苏宁易付宝公司8.5亿元。

苏宁保理公司、苏宁小贷公司、苏宁易付宝子公司在具体使用资金时仍遵循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账户存储。截至2016年12月,苏宁保理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6亿元,全部用于为公司供应链客户提供保理业务;苏宁小贷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96亿元,均已用于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所需,剩余资金存放于专户中;苏宁易付宝已使用募集资金5.99亿元用于自身业务发展,剩余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供应链稳定性、增加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能力,从而完善苏宁生态圈的建设;补充易付宝资本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和粘性,并有效提高对平台商户服务水平,从而完善苏宁生态圈的建设。

注12:云计算项目、大数据项目及智能家居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云计算项目完成后,公司的云计算研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云计算研发的投入为公司互联网转型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撑,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强有力的后台IT技术保障;大数据项目完成后,公司在大数据收集、整理、加工、分析等方面进行系统化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数据决策性支持,大数据研发的投入为公司互联网转型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撑,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强有力的后台IT技术保障;智能家居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将实现在智能家居的布局,分享智能家居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本项目将有助于建立苏宁云商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完整的生态圈,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注13: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短期财务费用将有所下降,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加强,从而保证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扩张。

注1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丰富商品,提高3C、母婴、超市采购规模,以支持全品类经营发展;扩大公司差异化采购能力,提升产品经营的附加值;围绕O2O平台的各个环节,加大推广投入,提升O2O平台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对开放平台运营能力的投入,制定积极的商户政策,扶植商户发展,提升开放平台的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3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杨光先生、张彧女士予以回避表决。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关联方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聚力”)下属子公司采购电视、机顶盒等智能硬件及会员等产品,合计采购规模预计不超过305,000万元(含税),2016年实际发生额86,390.02万元(含税)。

2、公司为关联方PPTV子公司上海聚力下属子公司基于自身渠道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仓储、干线调拨、售后维修等服务,预计收到其向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税),2016年实际发生额73.17万元(含税)。

3、公司为关联方上海聚力提供广告投放服务,包括平面广告、户外广告等,预计其向公司支付费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税),2016年实际发生额0万元(含税)。

4、关联方天津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聚力”)、上海聚力为公司提供广告投放、CDN使用等市场推广服务,预计公司向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超过2,500万元(含税),2016年实际发生额224.61万元(含税)。

5、公司向关联方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努比亚”)采购手机,合计采购规模预计不超过80,000万元(含税),2016年实际发生额12,983.20万元(含税)。

6、关联方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河物业”)为公司物流基地、自建店等提供物业服务,预计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不超过14,000万元(含税),2016年实际发生额11,173.30万元(含税)。

7、关联方江苏苏宁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宁商管”)为公司自建店及配套物业提供代理招商、代理运营相关服务,预计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代理招商、代理运营相关服务费不超过2,200万元(含税),2016年实际发生额1,142.07万元(含税)。

8、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平台服务,预计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支付服务费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税),2016年实际发生额为11,082.17万元(含税)。

公司预计的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米昕,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690号5号楼501-3,经营范围:开发、销售信息网络传媒应用软件;计算机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出版物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94,820.07万元,净资产为-101,165.05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127.17万元、净利润-63,484.76万元。(未经审计,单体财务报表数据口径)

2、天津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范志军,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B1区二层201-370,经营范围信息网络传媒应用软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开发、技术服务、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批发兼零售;从事广告业务;版权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天津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567.98万元,净资产为-119,782.37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394.94万元、净利润-26,699.9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74.83万元,法定代表人曾学忠,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环大道9018号大族创新大厦A区6-8层、10-11层、B区6层、C区6-10层。经营范围通讯产品、手机的研发、销售、维护及提供相关咨询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研发手机耳机、手机充电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通讯产品、手机的生产、维修,生产手机耳机、手机充电器、组装手机电池;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1月22日)

截至2016年6月30日,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7,257.50万元,净资产为317,576.30万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9,132.50万元、净利润-29,539.9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1万元,法定代表人楼晓君,住所为南京市和燕路439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楼宇(含厂房)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维修及代理中介服务;线路、管道安装及维修;园林绿化;装饰材料制造、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相关咨询服务;场地及设备租赁;清洁服务;家庭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室内装修;汽车租赁、维修与维护;休闲健身活动;工程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6,869.62万元,净资产为2,561.31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715.65万元、净利润1,350.1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江苏苏宁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楼晓君,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大道699-8号5幢201室,经营范围柜台租赁,物业管理,商业投资咨询管理,国内商品展示展览服务,国内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济信息咨询,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礼品、文化用品、摄像器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苏苏宁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93.22万元,净资产为-1,839.88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0.77万元、净利润-1,962.78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并于2014年9月19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BABA”。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网上及移动商务公司之一。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所属的阿里巴巴集团为商家、品牌及其他提供产品、服务和数字内容的企业,提供基本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以及营销平台,让其可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与用户和客户互动。主要业务包括核心电商、云计算、数字媒体和娱乐以及创新项目和其他业务,并通过所投资的关联公司参与物流和本地服务行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阿里巴巴集团总资产490,866百万元,净资产309,559百万元。自2016年4月1日-12月31日止9个月主营业收入119,694百万元,净利润31,374百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上海聚力、天津聚力为PPliv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PPTV”)协议控制子公司,PPTV为苏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文化”),苏宁文化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控制的企业。

关联方努比亚公司董事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伟先生,努比亚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江苏银河物业、江苏苏宁商管为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集团”)下属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包括Alibaba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和其控制的企业。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淘宝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的交易视为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PPTV围绕在线视频、家庭互联网、PP云业务及PP体育四个业务板块持续发力,企业实现较快发展,本次交易PPTV将通过双方在渠道、商品、服务方面的合作,促进双方业务的发展。作为视频行业,在内容、研发方面投入较大使得PPTV阶段性的出现经营亏损,但整体来看,PPTV丰富的会员资源、内容资源以及在云计算、大数据网络传输等方面的较强的技术,以及智能硬件也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为PPTV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与此同时,依托于其股东的大力支持,PPTV拥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努比亚公司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智能手机业务,拥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江苏银河物业公司为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从事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在物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公司物流基地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满足公司物业服务的需求;江苏苏宁商管公司专业从事商业地产招商运营工作,拥有丰富的商业资源,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能够为公司自建店项目提供专业的商业管理服务。

阿里巴巴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网上及移动商务公司之一,拥有强大的电子商务及互联网运营实力,能够较好的为公司提供平台服务,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促进公司销售以及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公司以经销模式与PPTV合作,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电视、机顶盒等智能硬件及会员等产品。双方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商品的采购销售,依据公司订单数量进行费用结算。

公司以经销模式与努比亚合作,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手机等产品。双方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商品的采购销售,依据公司订单数量进行费用结算。

公司以经销模式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机顶盒等硬件产品。双方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商品的采购销售,依据公司订单数量进行费用结算。

2、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公司将为PPTV基于自身渠道销售的产品提供物流仓储、干线调拨、售后、维修等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协议约定价格进行结算。

公司将为PPTV及相关经营品牌提供平面类、户外类等广告投放服务,具体发布时间、广告规格将以广告发布订单为依据,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价格政策,按照月度发生结算。

3、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1)市场推广、CDN等引流服务

天津聚力为公司在PPTV媒体上发布网络广告,公司按照双方最终确认的品牌广告发布排期表和剩余流量广告发布排期表投放广告。在合作期限内,品牌广告排期按照固定费用执行;剩余流量排期费用按照考核有效订单金额执行;具体费用以双方确认的广告发布排期表为准。依据合同约定的合作内容发布结束后结算,公司应收到并确认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向天津聚力完成付款。

公司将通过天津聚力提供的CDN服务将海量内容高效地投递给互联网终端消费用户,增加网站传送性能,增强网络可用性,应对突发流量,提高稳定性和安全度,提供协助运维服务。天津聚力按照实际占用的流量及对应结算价格按季度进行结算,结算单价为18元/Mbps/月。若公司重要促销节点需要增加占用,则结算价格按照1000元/G/日计算(不满1G,则按1元/Mbps/日结算)。

(2)物业服务

江苏银河物业提供物业服务方式为包干方式,物业管理成本包括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协议范围内的设施、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协议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景观费用;合同范围内的园区安全保卫费用;物业行政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法定税费;物业公司管理费用等。经双方友好协商,参照市场同类型物业服务公司市场价格水平,物业服务价格标准如下:

物流基地物业服务价格:按照物流基地所在地区、物业服务面积综合判定,物业服务单价约在1.92元/平米/月-2.4元/平米/月(按照物流基地项目规模以及投入时间逐个项目核定)。自建店物业服务价格:按照自建店所在地区,以及自建店涵盖商业业态,逐个项目确定物业服务价格,预计单价在4.80元/平米/月-11.00元/平米/月(具体自建店物业服务价格按照项目体量以及服务界面逐个项目确定)。具体金额以各单项协议计算的具体金额为准。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三个月)支付。

(3)代理招商、代理运营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江苏商业管理公司为公司自建店及配套物业提供代理招商、代理运营业务服务。参照市场服务水平,江苏商业管理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收取自建店代理招商、代理运营佣金:

代理招商佣金,商户签约年限3年及以下,按首年平均月租金(含物业费)的1.2倍进行计收;签约年限3年以上,按首年平均月租金(含物业费)的1.5倍进行计收。代理运营佣金,按照各项目租金、物业费等总收入的5%计收,根据各项目当月实际收入按月计提,按季度结算。以上佣金收取的范围不包括公司经营的自有业态云店、红孩子店、超市店等。代理招商佣金在招商结束后进行结算;代理运营佣金按月计提,按季度(三个月)结算。

(4)平台服务

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平台服务,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平台统一的规则支付相应的平台服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按照业务需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关联方业务经营能力,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在商品、服务以及市场推广方面开展业务合作。

公司一直致力于强化商品供应链的完善,本次与PPTV在互联网电视领域进行深入合作,将品牌商的产品优势与苏宁在渠道、平台及服务方面的优势进行充分结合,有助于提升销售水平;与此同时,双方还将积极加强消费数据的挖掘,构建基于C2B的商品供应链模式,提升产品的经营毛利。

努比亚公司作为公司的投资企业,通过双方的优势资源的整合,提升努比亚品牌知名度以及市占率,有助于提升努比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从而有利于公司投资价值的实现。

随着公司自建物流基地以及自建店的投入运营,为公司在当地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确保资产运营效率的提升以及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引进专业的团队,在物业服务、招商运营方面提供专业的支持。关联方江苏银河物业拥有一级物业服务资质,江苏苏宁商管已成功运营多个商业广场项目,拥有丰富的线下商户资源,公司依托其专业的服务,能够有效的提升资产利用效率,且从历史合作情况来看,受托方均已较好完成服务内容。

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提供相关的平台服务,有助于公司提高销售规模,增强互联网运营能力。

前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行业水平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且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运作。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就关联交易内容、定价进行了详细了解,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经审阅,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交易内容基于业务需求,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苏宁云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苏宁云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基于业务需求,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35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零售企业经营周期性较强,现金流阶段性波动较大,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理财额度为18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180亿元(含)。

3、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资金投向:

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票据(AB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资产支持证券、金融机构优先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以及其他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如债权资产、收益权资产、票据资产等的产品作为投资标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

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及以其为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对象均为保本型或者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型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订了《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资金投向的确定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明确内部审批程序

投资理财事项具体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根据市场行情,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集安排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务中心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加强市场的分析和调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为不超过180亿元(含),该理财额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39%,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获得授权,负责对本次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审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0亿元(含)进行投资理财,加强短期现金管理。本次投资理财额度是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具体实施时,公司将结合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规划,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以及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事项。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同时投资标的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加强安全性管理,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规模不超过18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进行审议,就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8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云商 编号:2017-036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短期的风险投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进行风险投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近年来,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渠道不断丰富企业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进一步拓宽短期资金的投资渠道,获取较高收益,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进行适度风险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风险投资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

3、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资金投向包括:

(1)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包括债券基金(含封闭式债券基金、分级型债券基金等)、混合型基金、股票基金(含指数型基金、封闭式股票基金、分级型股票基金)、保本型基金等;

(3)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

(4)信托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股票收益权、票据资产等投资;

(5)委托理财:公司将财产权委托给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由受托人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银行承兑汇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股票等高流动性资产,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的行为。

二、风险投资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根据项目或产品的特点,组织专人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项目或产品合规性、风险因素、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经济效益或预期收益、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认为具可行性的,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委托理财业务,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务责任等,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以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委托理财业务中,资金管理中心将派专人负责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资金,避免或者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情况知悉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所进行风险投资将在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主业发展,由于零售行业特点,受节假日、季节等因素的影响,销售回笼资金呈现阶段性波动的特点。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公司拟开展的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风险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对拟开展的风险投资,做如下承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公司具备专业的投资理财经验,具备较强的产品筛选及风险控制能力,且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有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拟开展的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完全使用自有资金;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丰富投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

(2)公司已经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

(3)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3、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苏宁云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苏宁云商已经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等;

(3)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有助于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37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水平,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开展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并取得较好的财务收益,公司将持续通过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530.9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5月2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5月21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573号验资报告。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自2016年5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汉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玄武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十三家银行,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就募集资金账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补充易付宝公司资本金项目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实施增资后,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项管理。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小贷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保理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路支行;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付宝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账户销户。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定期存款账户余额)为562,573.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554,615.08万元,利息收入7,95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此外,截至2017年2月28日,子公司苏宁小贷公司、苏宁保理公司、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9,849.25万元,其中苏宁小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27万元;苏宁保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75万元;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838.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最近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含)。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1,201,986.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91,916.95万元,利息收入10,069.05万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2月28日,子公司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69,51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9,209.88万元,利息收入300.12万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后)少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鉴于此,公司按前述原则对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324,209.60万元。

注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用于收购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购置店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75,849.00万元投入“收购天天快递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7-004、2017-008号公告。

3、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物流平台建设项目、苏宁易购云店发展项目、IT项目等实施完成均需要一段时间,资金将随着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此外天天快递股权收购款项将根据交割进度予以支付,为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预计出现阶段性闲置。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事项概况

1、理财目的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将随着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使用,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使用情况,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将计划通过购买期限灵活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也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能力。

2、资金投向

为有效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于定期、不定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不涉及任何风险投资品种。

3、理财额度

在满足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最近十二个月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预计将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含)。

4、授权实施期限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该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1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具体理财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及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定期对该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5)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理财具体情况。

五、审批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2.83%,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办理。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提升募集资金收益水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特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理财额度、资金投向内容等了解,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苏宁云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苏宁云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3、苏宁云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38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4日-2017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8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总部办公楼14F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传真号码:025-84418888-2-888480;

邮箱地址:stock@cnsun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4

2、投票简称:苏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下午14: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14: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480/887267。

联系人:马文秀、杨青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39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孙为民先生、董事任峻先生、独立董事沈厚才先生、独立董事方先明先生、独立董事柳世平女士、董事会秘书黄巍女士、财务负责人肖忠祥先生、保荐代表人任强伟先生、保荐代表人李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