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7-01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5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3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经营范围变更为:锅炉辅助设备、输变电铁塔、钢管杆、钢管塔、钢管变电构支架、微波通讯塔、金属结构、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海洋工程装备、铁塔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安装(特种设备除外),压力容器的销售,批发、零售:钢材、五金、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热镀锌(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
同意修订《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上述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1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
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住所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锅炉辅助设备、输变电铁塔、钢管杆、钢管塔、钢管变电构支架、微波通讯塔、金属结构、铁塔制造、销售及安装(特种设备除外),批发、零售:钢材、五金,热镀锌(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锅炉辅助设备、输变电铁塔、钢管杆、钢管塔、钢管变电构支架、微波通讯塔、金属结构、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海洋工程装备、铁塔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安装(特种设备除外),压力容器的销售,批发、零售:钢材、五金、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热镀锌(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变更前:青岛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变更后: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
上述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相应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因上述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2017-01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7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7日
至2017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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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8:00—11:30)
(三)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 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编:266300
联系人:梁庭波
联系电话:0532-85230666
传真:0532-85233666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