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补充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7-02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补充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中问题4以及问题6补充回复,如下:
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原值3.72亿元,累计折旧0.36亿元,账面价值3.36亿元。2016年5月1日起,你公司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折旧年限从20年调整为50年。请补充披露:
(1)请列表详细说明各个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原值、预计残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已折旧年限等具体信息;
(2)请详细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和占净利润的比例;
(3)请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详细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就此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合理性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
1、公司原有的房屋建筑物存在两种情况:(90年代初期在高沙建的厂房(2008年购入用于职工宿舍的商品房。90年代初期在高沙建的厂房以及购入的用于职工宿舍的商品房,除了留下两套商品房,其余的都已处置。公司现有的房屋建筑物主要是2012年-2014年新建的房屋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50年,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是50年。
公司的房屋建筑物进行了更新,导致预计使用的年限发生了变化,赖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折旧年限从20年变更为50年是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的。
2、列举如下同行业上市公司房屋建筑物会计折旧年限,存在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3-50年的情况,公司也属于上述范围内。
■
经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公司对房屋建筑物按50年的折旧年限是符合同行业该项会计估计范围内的。
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 审计机构意见
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1、由于房屋建筑物的更新,导致预计使用年限发生了变化,赖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变更折旧年限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2、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了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会计估计的变更经过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审批,符合合规性的要求。
4、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已经对外披露,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6、报告期末,公司存货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91%,本报告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补充披露:
(1)结合行业环境、存货性质特点、公司产销政策等说明存货增长的原因;
(2)请结合存货构成、存货性质特点、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在手订单等情况以及你公司对存货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监测时间、监测程序、监测方法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回复:
(一) 公司存货分类如下:
单位:元
■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原材料本期余额较上期余额增加了135.11%,主要原因是①本期末销售订单量增加;②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波涨幅大(如:包装纸箱、米料等大宗物料),为降低因周期材料紧张导致的缺料风险,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价格,合理加大部分大宗物料的采购量。
2、在产品本期余额较上期余额增加67.90%及库存商品本期余额较上期余额增加了74.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订单量增加,而2017年春节比往年早,公司根据生产特性(公司大部分为外来人工,春节前后用工短缺),于春节前加大生产力度,做好储货准备,避免因春节假期用工不足而影响交期。
3、发出商品本期余额较上期余额增加了166.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公司销售订单量,出货量增加所致。
(二)
1、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存货管理制度》,公司海外市场产销模式为按单生产,按单采购。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销售合同后,制造系统按销售合同进行生产排单,于PMC生产系统生成物料需求清单,采购部根据物料需求按4周内生产排单进行物料采购。公司国内市场产销模式为市场部预收代理商诚意金后,根据当季主推的热销产品编制预售订单报送总经理审批,制造系统按预售订单进行生产排单,采购部按物料需求进行物料采购。
销售部门组织成品仓物料员每周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及监测,形成成品库存报告。(公司成品均存放于室内,且平均存放周期不超过3个月,存放时间短,不存在毁损情况)
财务部门组织材料仓物料员每月对原材料进行盘点及监测形成材料库存报告。(公司原材料大部分按4周生产排单进行采购,仅少部少大宗物料根据物料市场价格波动及供求量进行批量储货,如:米料、锡材、电池等)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核算方法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特性及实现收入情况
(1)直接出售类存货
表一:海外市场
■
表二:国内市场(“省代理”部分)
■
①公司以“省代理”模式开展国内市场销售业务,根据产品成本设定统一销售价格(以下简称“标准价”)。实际销售价格不低于标准价。
②国内市场产品销售型号以公司为主导,由公司根据国内市场状况挑选匹配度高的系列产品进行推广。公司对当季热销产品进行批量生产,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以及制造成本,增加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
③公司“省代理”的销售模式要求供货周期需控制在3天内,储备库存有利于缩短交货期,增强行业竞争优势。
③公司成品存放环境良好,储存周期短,不存在毁损情况。
(2)继续生产类存货
■
(3)公司1-2月出货情况
■
注:上述数据不包含报告期末“库存-发出商品”出货数量及金额
公司库存可实现现净值均高于或等于成本,不存在减值情况,不计提跌价准备。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相关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一、 关于公司名下房屋及建筑物的情况说明
1、 公司上市前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公司目前的生产厂房及配套员工宿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上市前已在使用的权属房屋及建筑物如下(以下简称“高沙旧厂房”):
■
结合高沙旧厂房的房屋结构及使用年限(在公司申请IPO时使用时长已超过20年),公司名下权属房屋及建筑物大面积属于老旧房屋,故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房屋及建筑物”给予20年折旧年限。
2、 公司处置房屋情况
公司于2013年10月整体搬迁至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沙工业园(以下简称“棠下新厂房”。为降低管理成本,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出售金海湾房产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出售高沙三街22号旧厂房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出售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金海湾花园的10套(17幢之二901室、17幢之二701室、17幢之二802室、17幢之二702室、17幢之一902室、17幢之一802室、17幢之一702室、17幢之三701室、17幢之三901室、17幢之二902室)商品房;同意出售公司位于高沙三街22号厂区。
3、 公司目前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近几年,公司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棠下新厂房陆续竣工并投入使用。除金海湾17幢之二902室及17幢之三901室两个单元以外,高沙旧厂房已全出售。公司目前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
公司目前大面积房产及建筑物均是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且使用时长只有1-3年。2016年,公司取得所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权属证书,为更真实地反映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状况,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调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至50年。
二、调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的情况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前后比较表
■
2、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净残值率为5%。
3、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日期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调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随着公司新厂房及宿舍的建成使用以及旧厂房的出售,公司目前拥有的房屋建筑物较之过去发生了很大变化,房屋建筑物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原来的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真实反映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
调整后,公司的折旧年限符合同行业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水平,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变更,更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公司的财务信处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
注:涉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明细,见附件清单。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光勇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明细
■■
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17]第5-00008号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6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16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7年3月17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5-000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贵公司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相关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对贵公司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新厂房及宿舍的建成使用以及旧厂房的出售,公司目前拥有的房屋建筑物较之过去发生了很大变化,房屋建筑物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原来的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真实反映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的折旧年限符合同行业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水平,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变更,更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公司的财务信处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折旧年限从20年调整为50年。
2、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相关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因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增加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82,976.30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及合规说明
合理性说明:
3、公司原有的房屋建筑物存在两种情况:(90年代初期在高沙建的厂房(2008年购入用于职工宿舍的商品房。90年代初期在高沙建的厂房以及购入的用于职工宿舍的商品房,除了留下两套商品房,其余的都已处置。公司现有的房屋建筑物主要是2012年-2014年新建的房屋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50年,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是50年。
公司的房屋建筑物进行了更新,导致预计使用的年限发生了变化,赖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折旧年限从20年变更为50年是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的。
4、列举如下同行业上市公司房屋建筑物会计折旧年限,存在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3-50年的情况,金莱特也属于上述范围内。
■
经与同行业公司对比,金莱特对房屋建筑物按50年的折旧年限是符合同行业该项会计估计范围内的。
合规性说明
1、公司已经在2016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董事会决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日,对会计估计变更召开监事会会议,并通过了监事会决议。
2、2016年4月20日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公告,符合法律法规的流程。
根据上述事项说明,公司对会计估计的变更是符合合规性的。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及合规性结论
1、由于房屋建筑物的更新,导致预计使用年限发生了变化,赖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变更折旧年限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2、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了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会计估计的变更经过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审批,符合合规性的要求。
4、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已经对外披露,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6年度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菁佩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鹏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