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7-020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12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交投建设46%股份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转让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且垫资需求巨大、毛利率较低的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建设”)4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交投建设的股份比例为5%,交投建设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剥离毛利率较低的公路建设类资产,保留毛利率更高、盈利能力更强的公路运营类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须遵守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有关该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四川成渝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认为上述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批准及/或确认提呈本次会议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协议转让方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2、批准本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按人民币51,014万元的价格将所持交投建设46%股份转让给交投集团。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交投建设的股份比例为5%,交投建设将不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3、批准及/或确认提呈本次会议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利益情况下,代表本公司与交投集团等相关方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等)和进行一切所需事宜。
4、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股份转让相关过程中,按境内及香港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决议)必须作出的修改加以确定。
5、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包括本公司上市地有关上市规则的规定),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签署及刊发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公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此外,批准及/或确认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审计师、评估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及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确定关于该等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定、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及罗茂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与控股子公司交投建设签订了《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作为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由于公司拟将交投建设控股权转让予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一)款规定,现交投建设亦作为本公司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交投建设进行的交易亦构成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需对前述《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确认,履行有关批准及披露义务。有关该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四川成渝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认为上述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补充确认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的《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批准及/或确认本集团及其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在其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交投建设及其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施工工程的具体协议等)和进行施工工程所需一切事宜。
3、批准及/或确认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本次关联交易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该等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订、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4、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
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及罗茂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筹备股东大会的一切工作,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7-021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兵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转让交投建设46%股份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转让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且垫资需求巨大、毛利率较低的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建设”)4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交投建设的股份比例为5%,交投建设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剥离毛利率较低的公路建设类资产,保留毛利率更高、盈利能力更强的公路运营类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须遵守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有关该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四川成渝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
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提呈本次会议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协议转让方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2、提呈本次会议的《股权转让协议》。
3、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与控股子公司交投建设签订了《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作为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由于公司拟将交投建设控股权转让予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一)款规定,现交投建设亦作为本公司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交投建设进行的交易亦构成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需对前述《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确认,履行有关批准及披露义务。有关该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四川成渝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补充确认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的《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补充确认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在拟转让交投建设46%股份的背景下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有关披露及批准程序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公告编号:临2017-022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背景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与控股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建设”)签订了《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作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由于公司拟将交投建设控股权转让予控股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四川成渝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一)款规定,现交投建设亦作为本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交投建设进行的交易亦构成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需对前述《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确认,履行有关批准及披露义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审议《关于补充确认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经与会7位非关联董事(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及罗茂泉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表决,一致确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呈股东大会审议,而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股东将于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
于考虑施工工程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多项因素,包括:(1)本集团与交投建设订立的若干施工工程协议的过往交易金额;(2)本集团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辖下各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养护计划;(3)本集团的业务发展规划;(4)交投建设的业务发展潜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的预计上限由董事基于100%中标率假设(由于招标人在每项具体施工工程招标时需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交投建设虽然可以参与投标,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中标),并依据上述多项考虑因素及公司掌握的最新商业信息作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公司拟将交投建设控股权转让予公司控股股东交投集团(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四川成渝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一)款规定,交投建设现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关联人名称: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091680387。
3.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八楼A区B区。
4. 法定代表人:孙振堂。
5.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预应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公路维护保养;专业技术咨询;交通工程机械租赁、维修;交通工程设施制作、安装;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
7.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8.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316,743.95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71,274.01万元;于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28,597.24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7,604.42万元(注:数据为审定数)。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集团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交投建设的业务情况,交投建设拟承接本集团潜在的系列施工工程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工程行业之服务主要是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所有投标人均须遵守规定的时间要求,而交投建设作为潜在投标人并不能控制该时间表。为使交投建设不丧失参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不时发出的招标机会,同时确保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投建设”)46%的股份转让给关联方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转让价格为51,014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未与交投集团发生其他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于2017年3月31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交投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交投集团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交投建设46%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1,014万元。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交投建设的股份比例为5%,交投建设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剥离毛利率较低的公路建设类资产,保留毛利率更高、盈利能力更强的公路运营类资产。
交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未与交投集团发生其他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交投集团持有本公司33.87%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雷洪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亿元
成立时间:2010年04月16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6楼
经营范围:公路、港口、航道及以航道渠化为主的航电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营运的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2,809.33亿元,净资产约人民币843.24亿元;于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345.14亿元,净利润约人民币3.29亿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出售资产(股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孙振堂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八楼A区B区
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预应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公路维护保养;专业技术咨询;交通工程机械租赁、维修;交通工程设施制作、安装;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交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持股及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39%及10%。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316,743.95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71,274.01万元;于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28,597.24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7,604.42万元(注:数据为审定数)。
其他说明:本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持有交投建设51%股份,交投集团不直接持有交投建设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交投建设5%股份,交投集团直接持有交投建设46%股份,交投建设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不存在为交投建设担保、委托交投建设理财的情况,交投建设与本公司非经营性往来余额人民币1.57万元,为本公司为其代垫款项,公司将尽快要求交投建设归还欠款。
3、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价格系公司与买方交投集团,以充分保护全体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参考公司依法聘请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以2016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结果,经过充分协商确定。
董事会审阅了评估机构在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评估依据和 假设、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计算和分析过程以及评估结论。评估机构基于对评 估标的历史经营数据、经营环境以及宏观经济和行业等的具体分析,对评估的假 设前提进行了较为充分和全面的考虑,所采用的重要评估依据和评估参数属正常 及合理的范围,评估结论合理。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评估机构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和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及其委派的资产评估师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第三方,具有独立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公司与交投集团就本次股份转让有关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1、本次转让的基准日为2016年11月30日。
2、以评估机构对交投建设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认本公司将所持交投建设46%股份以人民币51,014.00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交投集团。
3、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交投集团将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25,507.00万元支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即工商相关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交投集团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25,507.00万元支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4、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交投建设5%股份,交投集团直接持有交投建设46%股份。
5、本次转让仅涉及交建公司的股东变更,交建公司本身不发生变化,因此,交建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仍由交建公司享有或承担。
6、本次所转让的股权未过户至交投集团名下前,本公司仍按原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及承担股东义务;过户至交投集团名下后,本次所转让股权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由交投集团继承。
7、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经双方签字盖章;(2)本次股份转让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转让交投建设46%股份,可剥离毛利率较低的公路建设类资产,保留毛利率更高、盈利能力更强的公路运营类资产业务,以做强做优本公司“收费路桥”板块,确保主业稳定增长,巩固收费路桥业务在公司多元化战略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交投建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得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减少约25.93%,营业成本减少约32.58%;毛利率增加约6.57%,考虑转让收益后,净利率增加约10.01%;总资产减少约人民币12.92亿元,总负债减少约人民币10.90亿元,资产负债率降低约0.83%。
本次关联交易在参考评估值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交投建设46%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及罗茂泉先生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书面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将提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