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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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7-044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6 年度现金分红及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2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元(含税)。

● 2016 年度高送转议案的相关风险提示:

(1)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 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2)本次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送转议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7]0358号《关于对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的问询函》,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公司已按照要求 对上述内容作出回复说明,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0,240,000股,高送转方案实施后,股本将扩张至270,720,000股。该议案的提议股东李起富先生、股东金桂云先生及邵学军先生认为,高送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请提议股东结合公司目前总股本、股价、成交量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说明利润分配提案的依据和主要考虑。

回复:

公司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随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公司多年一直来遵循每年分红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已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为了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公司增长成果的机会。根据经审计的2016年年报,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6,016,284.16元,同比增长38.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166,600.5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62,437,585.37元,同比增长 71.17%,基本每股收益 2.22 元,公司拟以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02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0元(含税)。

2、截止2017年3月31日,浙江仙通(603239)停牌前股价为98.85元每股,股价比较高,尤其不利于小投资者参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024万股,流通股本为2,256万股,资本公积481,575,117.24元,基于目前股价高、股票流动性较差、符合发展预期和战略规划的特点,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增加股票的流动性,让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3、公司一直来深耕主营业务,在新材料的应用与替代、高精密度模具开发、异型胶条断面亮条复合技术、欧式导槽等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尤其是产品模拟有限元分析、研发能力、保供能力与品保能力进一步得到主机厂的认可。

通过二十多年的专注发展,公司与上海汽车、南京汽车、广汽、吉利、奇瑞、长安等本土优秀汽车整车厂继续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还成功开拓了主要由外资厂商占据的合资汽车整车市场,成为了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的一级供应商,以及丰田、本田、日产、奔驰、现代起亚等品牌的二级供应商。目前获得多款新车型的产品开发定点,多个在研项目正在紧密地与汽车厂的研发部门同步开发,产品结构逐渐向中高端转型。

2016 年我国汽车密封条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80 亿元左右,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仅为3%-4%。2016年,公司在欧式导槽的技术开发和量产实现突破,攻克原先基本上由外资密封条生产企业控制的行业和技术,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够批量生产欧式车窗导槽的内资厂家。2017年,欧式车窗导槽持续放量,将带动营收和利润同步增长。同时,根据已披露的浙江仙通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7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6.35万元-6222.72 万元,同比增长75%-85%。

公司募投项目有力推进,占地28.78亩的新厂房开工建设,同时向政府争取公司西边约40亩地块的土地,未来产能储备充足,为公司发展奠定的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业务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公司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所以本次高送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2、公司大股东、提议股东、董监高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存在协议买卖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

回复:

经公司核实确认,公司大股东、提议股东在2017年3月30日提议高送转前不存在提前泄露信息的情况,公司大股东、提议股东、董监高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 6 个月内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且不存在协议买卖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

3、请补充说明此次现金分红及高送转议案的具体决策过程,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请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内幕知情人信息。

回复:

(1)2017年3月20日上午,公司董事长召集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就公司拟进行现金分红及高送转的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行业发展态势、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规划、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制定了本次现金分红及高送转预案。2017年3月20日下午,公司全体董事收到公司发出的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议案。在综合考虑了公司2016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后,公司董事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高送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2)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报备情况

在本次现金分红及高送转预案制定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披露的期间内,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信息交易的告知义务。除因分配预案制定、内部信息传递和审议决策需要等,公司已登记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晓本次现金分红及高送转预案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与其他机构或人士就上述高送转事项进行相关的沟通或交流。

4、请核实公司上市后是否存在接受相关媒体、投资机构采访或调研的情况,如有,请予以充分说明。

回复:

经核实,本公司上市后,公司证券部先后接待了西南证券、南方基金、川财证券、浙商证券、华商基金等机构,就密封条行业情况、公司四季度增量车型项目情况、未来公司研发产能投入情况、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公司年报敏感期没有接待媒体及投资机构的采访和调研,以上相关情况我公司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了及时备案。自2017年3月20日以后公司董监高也均没有接受媒体、投资机构的采访或调研。

5、前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请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

并自查是否存在股价敏感信息泄露的情况。

回复:

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经核实并自查,不存在股价敏感信息泄露的情况。

以上为公司《对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相关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7】0358号《关于对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31日起停牌。

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上述问询内容进行了回复,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1日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5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相关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