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转让进展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家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7-030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转让进展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转让进展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对有关事项做出补充披露。公司、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对问询函中所涉及问题逐一进行核实,根据相关各方说明,作出了如下回复:

一、问题:公告显示,万家集团已提前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但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故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请公司核实并披露龙薇传媒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的原因。

【回复说明】

经向龙薇传媒进一步核实,龙薇传媒表示在补充协议有效期内,标的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由于标的公司正被立案调查,结果无法预知,交易存在无法预测的法律风险,龙薇传媒认为交易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就补充协议是否继续履行需要与万家集团协商处理,因此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2017年3月29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开始协商,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并于2017年3月31日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二、问题:双方在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中约定,“本补充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不再履行,在本补充协议得到完全履行后,双方即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违约责任。”请公司结合《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核实并披露双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形,并说明违约情形下的解决方案,以及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回复说明】

根据《解除协议》约定,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3月31日,原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解除,即万家集团不再向龙薇传媒转让任何标的股份,龙薇传媒不再向万家集团支付任何股份转让协议款并将前期已收取的部分股份转让款返还给龙薇传媒;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所以,万家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没有影响。

三、问题: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7,928万元乙方应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汇入甲乙双方共同开设的银行共管账户,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转入甲方账户。”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双方后续是否有继续履约的意愿,并根据履约意愿情况,说明下一步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安排。

【回复说明】

根据《解除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7年3月31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不再履行,即万家集团不再向龙薇传媒转让任何标的股份,龙薇传媒不再向万家集团支付任何股份转让协议款。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家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31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通知,经友好协商,万家集团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并签署了《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3日,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家集团拟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8,500万股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占我司股份总数的29.135%(详见公司临2016-084号公告)。2017年2月13日,双方进一步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双方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作出调整,将转让给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00万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调整为人民币52,928万元(详见公司临2017-011号公告)。本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16日、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相关股份转让具体内容、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进展情况。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鉴于:因股份转让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乙方提议,双方协商,就解除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时,甲乙双方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中除保密条款外的其他权利义务条款正式解除,即甲方不再向乙方转让任何标的股份,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股份转让款。甲方原收取乙方25,000万元股份转让款于本解除协议生效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

2、甲方签署本解除协议的签字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签署本补充协议,甲方本解除协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乙方签署本解除协议的签字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签署本补充协议,乙方本解除协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

3、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即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对方承担任何滞纳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等。

4、本协议在甲方和乙方分别盖章并由其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时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解除后,万家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93,822,2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鉴于原股份交易标的仅占公司总股份的5.0396%,本次解除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