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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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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2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了开发利用新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露天煤业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哈淖尔煤业公司”)拟在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内扩建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 10MWp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已投产10 MWp,本期为二期工程,建设容量10MWp。本期工程总投资7852.05万元。其中自有资本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7026)。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依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1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1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号)。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刘明胜先生、刘毅勇先生、何宏伟先生、刘晓辉先生、姚敏先生为关联董事,五位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

有表决权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关于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3月30日和2017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号)和《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7028号)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关于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1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2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应出席会议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1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26

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露天煤业”或“公司”、“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了开发利用新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露天煤业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哈淖尔煤业公司”)拟在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内扩建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 10MWp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已投产10 MWp,本期为二期工程,建设容量10MWp。本期工程总投资7852.05万元。

(二)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该投资事项,依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该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场址区域位于扎鲁特旗境内,项目场址所在区域位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地区,较为适宜进行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建设容量10MWp,本期工程总投资7852.05万元。自有资本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开发新能源、合理调整电源结构的需要

开发新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相关政策明确鼓励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因此,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政策方针,同时有利于改善通辽地区电力系统的能源结构,是十分必要的。

2.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的需要

建设光伏电站替代燃煤电站可以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对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3.建设该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可以为电网提供大量的清洁电能,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4.项目投产后使公司发电装机容量增加10MWp,提高了新能源发电容量比例,建立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

5.本项目经财务评价分析,经济性较好,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水平。

三、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

1.存在弃光限电可能

本项目可研经济性评价中已经考虑限电因素,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满足公司投资收益要求,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国家贷款利率上调可能给项目带来不利影响

可采取与金融机构谈判、合理调整贷款结构、多渠道融资等方式降低利率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3.所属发电设施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

可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一定的风险。

(二)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该投资项目运营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效益,除此之外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其他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27

关于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10MW光伏电站

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暨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露天煤业”或“公司”、“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1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快和推进该1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公司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或简称“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发包人”)拟将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建设业务委托给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承包人”)。

2.中电投电力工程公司为露天煤业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分别被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子公司扎哈淖尔煤业公司构成关联方。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住所:上海市田林路888弄7号

2.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施耀新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肆拾捌万伍仟陆佰元

5.税务登记证号码:91310112792736752K

6.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房屋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销售,实业投资,物业服务。

7.主要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关联关系:中电投电力工程公司为露天煤业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分别被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子公司扎哈淖尔煤业公司构成关联方。

9.财务数据:2014年度总资产420,382万元,净资产29,4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2,834万元,净利润4,120万元;2015年度总资产 437,537万元,净资产37,7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71,704万元,净利润10,924万元;2016年度总资产596,455万元,净资产40,2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5,294万元,净利润11,264万元。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委托工程公司承担该光伏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460.48万元(含税)。(此金额为初步预计金额,届时视具体工作和服务据实结算)。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商定承包合同金额。

五、与交易协议有关的主要情况

1.合同内容: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委托工程公司承担该光伏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2.总承包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460.48万元(含税)。(此金额为初步预计金额,届时视具体工作和服务据实结算)。

3.定价原则和依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商定承包合同金额。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工程开工后,设备费、建筑安装费及勘察设计费等款项费用,根据工程进度完成和验收结果分期支付,并扣留合同总额5%的质保金,满足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后,再支付质保金。

结算方式以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5.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行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交易的必要性:本项目EPC总包单位具有相应的建设资质、建设经验,并且熟悉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能够保障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等,并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3.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付款条件的合理性等方面分析:该项目的承包人为通过谈判方式确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商定承包合同金额,且明确了具体合理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比例。

4.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该项目为1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的单一建设承包合同,公司不会对工程公司形成重大业务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八、2017年年初至2月28日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提交《关于与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10MW光伏电站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此议案进行了核实,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该项目的承包人为通过谈判方式确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商定承包合同金额,且明确了具体合理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前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7028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说明: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定将《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股东大会具体时间由下午2:30调整为下午1:30,除此之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0日(周四)下午1: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3:00—2017年4月20日下午3:00

3.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2日(周三)。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12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需在本次会议上回避的关联股东需对相关事项依法回避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

2. 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3号公告。

3. 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

4.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2017013号公告。

5.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暨 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

6.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和《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

7.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暨 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

8.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2017013号公告、2017014号公告。

9. 审议《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2017年度煤炭销售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2017016号公告。

10. 审议《关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煤炭销售计划暨2017年度煤炭经销权委托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号公告、2017013号公告、2017016号公告。

11.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2017018号公告。

12. 审议《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2017013号公告、2017019号公告。

13.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2017013号公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14.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号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15.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扎哈淖尔煤业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风电场二期1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年4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24号公告、2017026号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14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对以上4、8、9、10、11、12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13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资本市场与股权部

2.联系电话: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0475-6196998

4.邮政编码:028011

5.联系人:代海丹、宋雪涛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 投票简称:露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