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7-028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5日召开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泰鸿机电”)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同意公司按照100%的持股比例为宁波泰鸿机电提供不超过5,050万元担保。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17年3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7年3月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宁波泰鸿机电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5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担保日起一年内宁波泰鸿机电在人民币5,05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2%,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
上述担保总额中包含公司在持股60%比例范围内为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兴业汽配”)提供的10,200万元保证担保。公司于2017年3月25日与日照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业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兴业汽配60%股权全部转让给兴业集团,公司在协议内约定兴业集团向本公司提供10,2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无约束条件的银行履约保函,以保证前述担保事项在本次股权转让后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风险,同时,公司已于协议签署前向各银行发出《关于停止为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通知》,要求各银行停止继续为日照兴业汽配在本公司担保项下提供借款。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该项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协议约定正常推进中,尚未交接且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37证券简称:海立美达公告编号:2017-029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海立控股”)通知,海立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6.30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手续已于2017年3月30日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3月23日,计息开始日期为2017年3月30日,计息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若发生提前或延期购回情形,则购回期限、购回交易日、计息截止日期可能相应发生变更。
2016年8月10日,海立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00万股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质押手续,相关信息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信息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海立控股持有本公司10,989.80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206.30万股,占海立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