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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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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9:3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凌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十四人,实到董事十四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

四、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0,460,718.55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870,425,405.59元。

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87,042,540.56元;

2、按年末总股本4,513,631,77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含税);

3、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15%,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到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五、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六、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拟批准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的审计师,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88万元,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七、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十、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确定2017年土地投资总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战略安排,董事会拟定2017年公司权益内的基本土地投资总额度为300亿元;对于计划内的股权转让项目,在完成转让后相应的金额计入土地投资总额统一调配;公司将利用基金、战略合作等形式来扩大投资额度,相应的权益外的投资不包括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董事会将根据宏观政策、房地产市场情况及融资环境等对土地投资额度做出相应调整。

十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7年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1、 对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单笔额度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2、 对于公司之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在履行子公司内部相应决策程序后予以审批。

本授权议案时效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批准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作出新的决议止。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十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筹措资金,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适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规模

发行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总规模不超过60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 发行方式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一次或多次发行。

3. 发行期限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5. 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 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2) 制定、审议、修改、批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协议、基础资产转让协议等);

3) 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4)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金额、期限、发行时间、交易结构、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等;

5) 根据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管理人、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6) 办理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 在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完成后,办理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所挂牌事宜。

十三、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十四、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十五、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了开拓公司在东南区域宁波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金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金杰”)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收购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开投置业”)持有的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星海置业”)51%股权,以取得星海置业于2010年10月26日取得的新矸凤洋一路西原宁波热电厂居住地块。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在满足公司项目投资标准的条件下,参与项目地块的竞买活动,并进行后续合作。

十六、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凌克、黄俊灿、陈爱虹、陈必安、孙聚义、徐家俊、林胜德、姚大锋、韦传军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提名贝多广、张立民、陈劲、王天广、高峰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董事会向即将届满离任的梁莉莉董事,王志乐、夏新平和靳庆军独立董事深表谢意,感谢他们担任董事以来为公司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本公司网站。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十七、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7-011)。

上述第三、七、八、九、十三、十四、十七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二、三、四、六、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六项议案将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 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熟悉公司经营业务,在担任公司2016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就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我们审阅了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提案、提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认为被提名的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4、同意提名凌克先生等九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贝多广先生等五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王志乐、夏新平、靳庆军、贝多广、张立民

2017年3月30日

附件二:被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凌克,男,1959年12月生。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黄俊灿,男,1971年2月生。同济大学工民建专业工学学士,英国威尔士大学新港学院(深圳)MBA,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修财务管理及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研修CFO模块课程。曾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金地北京公司副总经理、金地深圳公司总经理、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3、陈爱虹,女,1970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威尔士大学MBA。曾任深圳市福田区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福田区国资办监事会监事。现任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陈必安,男,1962年6月生。湖南大学工学硕士,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裁,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武汉公司董事长、华东区域地产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

5、孙聚义,男,1952年4月生,天津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独立董事。1982年至1991年任天津财经学院讲师,1991年至1994年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1994年至2002年任深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2年至2005年任骏豪集团副董事长兼财务总裁。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徐家俊,男,1978年6月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金地商置行政总裁。

7、林胜德,男,1973年8月生,汕头大学建筑工程学学士。曾任深圳新亚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合同中心总经理、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技术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部副总经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生命置地(长春)有限公司总经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8、姚大锋,男,1962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信贷员、科长、副处长、处长、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韦传军,男,1968年10月生。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任职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万科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等。2003年加入公司,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0、贝多广,男,1957年5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财政部国债司副处长、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中国中心客座研究员、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客座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副主任、JP摩根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金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金融发展基金总裁、一创摩根证券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民小微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保障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张立民,男,1955年7月生,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经在天津财经大学、中山大学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09年起任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先生兼任了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等职,是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光大证券外部监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陈劲,男,1968年1月生,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博士。曾任浙江大学教授、浙江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创新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以及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科技委管理学部委员,《国际创新研究学报》和《国际知识管理研究学报》主编,《技术经济》和《清华管理评论》执行主编,兼任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13、王天广,男,1973年5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行总部总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深圳威华万弘稀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14、高峰,男,1968年3月生,吉林大学法学院民法硕士,曾任广东华邦世纪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华南区管理合伙人、金杜华南区争议解决部负责人、金杜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调解专家。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在深圳总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其中监事翁明君女士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四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6年,公司没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认为:本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四、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胡翔群、徐倩、周丹作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参加第八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翔群,女,1975年11月生,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及经济师。曾任深圳民润公司、深圳钜华投资集团公司和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深业物流集团公司和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公司财务经理等职。现任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董事,兼任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福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徐倩,男,1980年10月生,英国剑桥大学土地经济专业博士。曾任生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研究部研究员,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主任科员。现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

周丹,女,1974年1月生,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曾任优势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北地区合伙人、美国润鼎锦绣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伦敦投资署(伦敦)中国项目经理。现任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1日 09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金地集团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1日

至2017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和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资本运营部,邮编:518048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18日—4月20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办法:

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编:518048

(六)联系人姓名:张晓瑜、唐燕

(七)联系电话:0755-82039509 传真:0755-82039900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将于2017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定于2017年4月6日举行“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业绩网上说明会将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三、参加人员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参会人员:公司管理层。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张晓瑜、唐燕

联系电话:0755-82039509

传 真:0755-82039900

电子邮件:ir@gemdale.com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