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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12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斌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永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6,238,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榨菜、泡菜和其他佐餐开味菜等方便食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目前是全国最大的佐餐开味菜生产销售企业,公司产品的产销量名列行业第一,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均为行业最高,其中乌江系列榨菜、惠通系列泡菜是公司主导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得到较大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度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产品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有大宗物资采购部,负责原料、辅料和包装物资的采购。原料上主要采用“公司+订单合同/保护价合同+农户”的采购模式,既保障了原料来源,又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贡献。其他物资主要采用年度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和物资价格,并根据生产订单计划,实施按订单采购,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提升采购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生产加工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经销制为主和电商平台补充的方式实现公司产品的销售,最大化覆盖市场终端;销售货款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有力保障公司充裕的现金流以及防止坏账的发生。

(四)行业发展现状

榨菜、泡菜行业相关企业主要集中在重庆涪陵、浙江及四川等地,行业区域性较明显。该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由于准入门槛较低,导致产业竞争激烈,行业内大多数企业利润水平不高。行业内比较有影响的品牌有乌江、惠通、铜钱桥、辣妹子、鱼泉、吉香居、味聚特等。随着消费市场升级,榨菜、泡菜行业集中度在逐年稳步提升,其中乌江榨菜市场占有率第一。

尽管我国地域宽广、民族较多,人们的饮食习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产品品种及产品风味需求也存在着一定差异,但榨菜、泡菜作为佐餐开味菜的主要子品类,是家庭餐桌上的常见食品,由于其品类、口味众多,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长期以来深受各地消费者的喜爱,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五)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面对相对疲弱的市场环境和成本上涨压力,公司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通过实施精品战略、体验式营销、多元渠道开拓等创新改革措施,带动了公司销售规模和利润的同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080.60万元,同比增长20.4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22.89万元,同比增长63.46%,较好完成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内经济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随着国家经济改革深化,受国家政策调控以及大宗商品、石油价格持续回升影响,2016年农副产品、纸箱、包装材料等价格均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同时,受2016年初的冰雪气候影响,公司主要原料青菜头减产,全年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从整个快消品行业来看,市场经营环境也不容乐观,消费需求升级和产品创新乏力矛盾凸显,市场经营普遍较为困难,销量增长放缓。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环境变化和成本上涨压力,公司紧紧围绕“改造、转型、突破、发展”的总体战略方针,在管理上,以组织架构改造、管理转型升级、销售业务突破、并购推动发展为抓手,致力于集团化组织构架、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和目标绩效管理模式的建立;在业务上,以精品战略和聚焦战略两轮驱动,引领榨菜做精品,泡菜做品牌。通过一年来的奋斗,公司集团化的管理构架基本建成,事业部、子公司业务在受控模式下的自主运行模式基本形成,突破销售瓶颈,探索并购发展新模式;乌江榨菜产品加速升级,主力产品精品化全面完成。惠通泡菜明确了品牌定位,专心聚焦,培育品牌,简化管理,提升毛利率,为做大惠通泡菜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080.60万元,同比增长20.4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22.89万元,同比增长63.46%,全年管理目标和业务目标基本实现,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夯实。

2016年公司三大主要工作:

(一)建立集团化管理模式,夯实企业良性发展基础。

2016年,是公司集团化运营的第一年,公司首抓集团化组织构架的搭建。为协同集团战略的实现,设立了管理总部,在业务系统实行了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并存的组织结构改革,理顺了集团化运行关系;其次,狠抓各级管理标准化,使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全面覆盖公司业务各领域,为集团化业务顺利运行奠定了基础;第三,狠抓全面预算和目标绩效控制性管理,通过对各业务单位进行定期目标考核跟踪,对发展项目进行建设管控,严格收支两条线和预算控制管理,及时反映经营实况,控制成本费用,有力保证了公司业务按计划良性运行。在宏观经济形势普遍不好的情况下,公司收入和利润保持了较好增长。

(二)实施精品战略,推动产品品质上档升级。

一是抢抓原料收购,大力度收购早期青菜头,原料加工严格执行“三腌三榨”工艺,推进常态化修剪看筋,保证了榨菜原料质量;二是精准调度,降本提质,采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工艺、技术、成本、品质、现场等控制与管理难题,强化检查考核和树标杆,推动产品质量升级;三是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能,保证精品战略的实施。在榨菜事业部完成了华富厂10000吨脆口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完成了复合调料厂生产线技改搬迁改造项目;在惠通食业开展了瓶装泡菜生产线和袋装榨菜自动装箱线技改项目。精品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力。

(三)抓体验式营销和产品聚焦,提高市场占有率。

2016年,公司对市场和销售进行了战略性的营销方式创新和优化调整,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主动变革,主要表现在:

1.“乌江”榨菜锁定油炒榨菜为竞争对手,以重点产品为核心,ABC类商超为主战场,以产品品项上架达标、终端标准化陈列、消费者试吃活动及大商超品牌宣传为手段,围绕体验式营销,通过“红动中国”推广活动,打击竞争对手,提升了终端市场份额。建立了与重点终端相匹配的多元渠道组合,集中资源支持重点市场、重点客户,开发了海底捞、京东到家等新兴餐饮和电商渠道。强化两支队伍执行力,通过建立执行目标追踪管理体系,推广“通关密码”模式,对经销商实施“嵌入式管理”,有力推动了2016年销售目标实现。

2.“惠通”泡菜着力聚焦产品,大胆“瘦身”,精简低销量低附加值产品,保留具有较高销量较高毛利产品,并对保留产品大力度优化,降低含油量、改进工艺和包装升级,提升了产品品质。对惠通品牌进行了再定位和重新梳理,统一了品牌形象,结合体验式营销,大力度传播品牌,进一步开拓市场,密织销售网络,“惠通瓶装下饭菜”大单品打造初见成效,惠通泡菜市场份额稳步扩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斌全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1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1)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2)。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产品分类数据统计失误,导致已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出现部分数据录入错误,现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正如下(更正后的数据字体加粗标示):

一、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1)营业收入构成;(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5)营业成本构成之产品分类”更正情况:

(一)更正前

(1)营业收入构成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单位:元

(二)更正后:

(1)营业收入构成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单位:元

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中“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更正情况:

(一)更正前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二)更正后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除上述因填写错误需要更正的内容外,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年报摘要还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说明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五日